在线文库 對度判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3》 〈內官以竹為引,高廣之數法陰陽。宗正以為不中度,請科之。辭稱「事所宜也,非無故實。」〉 律曆攸同,丈尺有準,度必慎於圭撮,高(一作廣)寧失於分寸?苟昧斯義,則非其人。惟此內官,聯於宗正。權量法度,無黍累之差;墨丈尋常,豈毫厘之謬。允酌故實,克循前典,既法陰陽之數,固因銅竹之宜。科之則非,訴者為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𩨔 每日一成语:川壅必溃 每日一词语:捧臭腳 每日一诗词:安静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