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對元衣判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3》 〈季冬命元衣督護,貞來歲之慶。菙人作而揚火,以非青純而不致墨。執法告闕於太常,訴云:「主巾笥者之過。」〉 道月戒期,周乎四海;卜年貽慶,稽彼十朋。菙人職在巫鹹,用方心而考吉;材均季主,負圖背而知來。拂此元衣,異夫青純,有殊命寶,何能致墨?執法以簪筆彈珠,且問九江之錫;主司以巾笥藏骨,莫辨千年所留。既虧玉兆之獻,須抵金科之罰,徒為薄訴,誰之過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𧮎 每日一成语:弄管调絃 每日一词语:佛氏 每日一诗词:洗然弟竹亭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