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對假蔭判〈甲為人後請準蔭人色所由以同假冒甲訴法有差等。〉作者:李康成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58》 不享非類,將以亢宗;無念爾祖,詎思述德,甲庇身他族?忘情本根,頗類移天之規,方同擇陰之義。將策名以筮仕,豈假蔭而因人?約法是從,不繼難失,必若敖有餒而之歎,庭堅有忽諸之言。以為等差,誰曰非允?如子服其有子,寧斯焉而取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𦐦 每日一成语:承欢膝下 每日一词语:發刊詞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