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定出選門除官年限敕作者:李亶 後唐(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1》 前資朝官及諸道節度觀察判官,近敕罷任一周年後,方許求官,其出選門官,雖準格例送名,未定除官年限。自此應出選門官,亦宜罷任後周年,方許擬議,仍本官自於所司投狀磨勘,申送中書門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𦿐 每日一成语:十言之教 每日一词语:踌躇不定 每日一诗词:渔家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