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定兩稅詔作者:李适 唐(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0》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行商者在郡縣稅三十之一,居人之稅,秋夏兩徵之。各有不便者三之,餘征賦悉罷,而丁額不廢。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曆十四年墾數為準。徵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違者進退長吏。令黜陟使各量風土所宜,人戶多少,均定其賦。尚書度支總統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𥓁 每日一成语:势成水火 每日一词语:碧伞 每日一诗词:秋霖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