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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宋朝事實
卷十 宰執拜罷
作者:李攸 宋
卷十一

楚昭輔,太平興國元年十一月,自右驍衛大將軍、判三司副使,除檢校太保、左驍衛大將軍,充樞密使。

柴禹錫,太平興國七年四月,自如京使,除宣徽北院使、副使。雍熙二年,罷為左驍衛將軍。

真宗嘗幸澶淵,宋湜為樞密副使,扈從遇疾,真宗許其先歸,賜以衾褥,且曰:「此朕所常御者,雖故敝,亦足以禦道途之寒也。」又遣中使護送之。次澶州,卒。真宗再幸河朔,追悼之,加贈刑部尚書,謚忠定。湜秀穎有器識,又善引重後進云。

咸平二年己亥六月戊午,樞密使兼侍中曹彬卒。彬自至道三年八月復為樞密使,是年六月卒,居樞府三年。彬性仁恕清謹,遜言恭色,在朝廷未嘗抗辭忤旨,亦未嘗言人過失。博覽強記,善談論,被服雅同儒者。伐二國,秋毫無所取。位兼將相,不以等威自異。彬歸休,閉閣門,無雜賓,保功名,守法度,近代良將,稱為第一。

七月己丑,王顯樞密使。顯自太平興國八年六月拜樞密使,淳化二年罷,是年復召拜樞密使。

咸平三年庚子二月癸亥,王顯罷樞密使。顯再入樞府踰半年,從真宗伐契丹,車駕還京,乃以使相罷之。四年五月,顯以定州駐泊都部署兼河北諸州水陸計度都轉運使。

同日,周瑩、王繼英並知樞密院事,王旦同知樞密院事。瑩、瀛州人。繼英,開封祥符人。旦,字子明,大名人。瑩少給事於晉邸,太宗即位,擢簽書樞密院事、宣徽院諸房公事,諸房自後不復置云。繼英事真宗於藩邸,至是並知樞密院事。旦少好學,父祜器之,嘗手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必有為三公者。」真宗即位,旦為翰林學士,嘗奏事下殿,真宗目送之,曰:「與朕致治天下,必此人也。」是年,遂有此除。錢若水名能知人,嘗見旦,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可大用者,若水言:「旦可大用。」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

韓崇訓、馬知節並簽書樞密院事。崇訓自樞密都承旨、四方館使遷檢校太傅除。知節自樞密都承旨、東上閤門使遷檢校太保除。崇訓長厚謙畏,未嘗忤物;知節折節讀書,至是並拜簽書樞密院事。當是時,契丹已盟,中國無為,大臣方言符瑞,知節每不然之,言天下安,不可存去兵忘戰之意。景德四年丁未八月庚子,韓崇訓罷簽書樞密院事,為齊州防禦使。崇訓自景德三年二月召除簽書樞密院事,是年八月罷,在樞府踰年。崇訓以目疾,累表求罷,從之。

王欽若,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自吏部尚書、知樞密院、監修國史除檢校太傅、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充使。十一月,除檢校太尉。七年六月罷,權判都省。

陳堯叟,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自戶部尚書、檢校太傅、知樞密院、修國史除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充使。七年六月,罷。

寇準,大中祥符七年六月,自兵部尚書除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使。八年四月,罷為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四月壬戌,王欽若、陳堯叟並樞相。欽若與堯叟自祥符五年九月並同平章事,充樞密使,後與堯叟同罷,至是復與堯叟並命。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寇準罷樞密使。準自大中祥符七年六月除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樞密使,至是年四月罷,再任樞密踰年。先是,準惡三司使林特姦邪,數與爭忿。上謂王旦等曰:「準年高,屢更事,朕意其必能改前非。今觀所為,似更甚於疇昔。」旦等曰:「準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當避,而準乃以為己任,此其所短也。非至仁之主,孰能全之?」準之未為樞密也,旦嘗得疾,未愈,上命肩輿入禁中,見於偏殿,問曰:「卿今疾亟,萬一有不諱,使朕以天下付之誰乎?」旦曰:「知臣莫若君,惟明主擇之。」再三問,不對,上曰:「張詠何如?」又問:「馬亮何如?」不對。上曰:「試以意言之。」旦強起舉笏曰:「以臣之愚見,莫若寇準。」上憮然有間曰:「準性剛褊,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遂辭退。及準為樞密使,中書行事,關送樞密院,礙詔格,準即以聞。上謂旦曰:「中書行事如此,施之四方,奚所則?」旦再拜謝曰:「此實臣等過也。」中書吏既坐罰,樞密院吏皇皇告準曰:「中書、樞密院日有相干,舊例,止令諸房改易,不期奏白而使宰相待罪。」既而樞密院有事送中書,礙詔格,吏得之,欣然以呈,旦卻送與樞密院白準,準大慙。翌日,謂旦曰:「王同年大度如此耶!」旦不答。旦每對上,必稱準之才,而準數短之。一日,上謂旦曰:「卿雖談其美,彼專道卿惡。」旦曰:「理固然,臣在相位久,政事闕失必多,準對陛下無所隱,益見其忠直,此臣所以重準也。」上由是愈賢之。及準自知當罷,使人私於旦,求為使相,旦大驚曰:「使相安可求耶!且吾不受私請。」準憾之。既而上問旦:「準罷,當何官可為?」旦曰:「準年未三十,蒙先帝擢置二府,且有才望。若使相,令處方面,其豐采亦足為朝廷光也。」及制出,準入見,流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是!」上具道旦所以薦準者,準始愧嘆,出語人曰:「王同年器識,非準所可測也。」

七月戊午,王嗣宗罷樞密副使。嗣宗自大中祥符七年七月除樞密副使,至是年七月罷,在樞符踰年。嗣宗表求外郡,故有是命。後上章求退,而猶欲領郡。寇準為相,惡之,即以為左屯衛上將軍致仕,卒年七十八歲,贈侍中,謚景莊。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丙辰,張旻樞密副使。旻,開封人,事真宗於潛邸,及即位,以殿前都虞候從祀東封。是時盛興宮室,人皆爭奉符瑞,丁謂、王欽若主其事,無敢議者,旻毅然謂土木之役不足以承天意。是年正月,遂有此除。

八月甲申,陳堯叟罷樞相。堯叟自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復為同平章事、充樞密使,至是年罷,再執政踰年。久疾求領外任,上遣閤門使楊崇勲至第撫慰,且詢其意,堯叟辭意懇確,乃從之。命其子齎告牒,就第賜之,尋命判河陽,月給實俸,歲賜公使錢百萬。堯叟力疾求入辭,肩輿至便殿。詔勿拜,賜坐,又作詩餞其行。卒,贈侍中,謚文忠。堯叟偉姿貌強力,奏對明辯,多任智數,久典機密,軍馬之籍悉能記之。父省華,終左諫議大夫。母馮氏,性嚴毅。弟:堯佐,景祐四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堯咨,舉進士第一,後以儒臣易武守,仕至武信軍節度使。

同日,任中正樞密副使。中正字慶之,曹州濟陰人。

同日,馬知節知樞密院事。曹利用、任中正、周起並同知樞密院事。起字萬卿,淄州人。

四月癸卯,馬知節罷知樞密院事。知節自天禧元年九月除知樞密院,是年四月罷,再入樞府凡七月。恩顧極厚,素病足,特許內朝別為一班,省其舞蹈。未幾疾甚,賜告,上親臨其第,謂之曰:「久不相見,思卿而來。」病既久,乃罷為節度,留京師,卒,贈侍中,謚正惠。知節慷慨,以武力智謀自喜,又能好書,賓友儒者,所與善必一時豪傑。遇事謇謇,未嘗有所顧憚,天下至今稱其直云。

六月乙未,曹利用知樞密院事。十二月辛卯,曹利用、丁謂並樞密使。時輔臣以郊恩俱進官。故事,嘗為宰相而除樞密使,始得遷僕射,乃以謂為檢校太尉,兼本官,充使。樞密使舊兼御史大夫,自利用始去之。再入政府一年,至四月,拜相。

同日,任中正、周起並樞密院副使。

天禧四年庚申正月乙丑,曹瑋簽書樞密院事。瑋,字寶臣,樞密使彬之子。李繼遷擾邊,諸將數出無功,太宗問誰可任者,是時彬在樞府,對以瑋可任,召知渭州,時年十九。又知秦州,秦州人立碑紀功。有詔褒之,至是遂有此命。

錢惟演樞密副使。

九月丙辰,周起罷樞密副使,曹瑋罷簽書樞密院事。起,自天禧元年九月除同知樞密院事,三年十二月,遷樞密副使,是年九月罷,在樞府三年。丁謂用事,逐寇準,而以周起為黨,罷知青州,又降太常少卿,知光州。謂得罪,復禮部侍郎、留守南京,卒,贈禮部尚書,謚安惠。瑋,自天禧四年正月除簽書樞密院事,是年九月罷,在樞府一年。寇準謫道州,丁謂惡瑋不附己,指為準黨,出之。未幾,復降為左衛大將軍、容州觀察使,知萊州。瑋自知宿將為謂所忌,恐益為謂中,即日上道,從弱卒十餘人,不以弓韔矢箙自隨。謂敗,乃復節度使,卒,贈侍中,謚武穆。治平中,配享仁宗廟庭。瑋好讀書,通《左氏春秋》。為將幾四十年,未嘗敗衄,威震西鄙,罝勒斯賚每聞其名,以手加額而東向之。鎮天雄,契丹使過,必戒其下,無敢疾驅者。在渭州,始置弓箭手,其所措置後皆為法云。子琮之孫詩,尚魯、邠國大長公主。琮,累官至馬軍副都指揮使。

張士遜,天禧五年正月,自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除本官副使。

任中正,自大中祥符九年九月,除樞密副使。天禧元年九月,除同知樞密院事。三年十二月,除樞密副使。四年八月,除參知政事,是年六月罷。為執政凡六年,事真宗五年,事仁宗才數月。中正之貶,坐營救丁謂故也。後復禮部尚書,卒,贈左僕射,謚康懿。弟中師,仁宗時為樞密副使。

張知白,乾興元年十一月,自翰林學士、尚書右丞除本官副使。天聖三年十二月,拜相。

李棁,靖康元年正月,自正奉大夫、戶部尚書除本官同知。三月,遷尚書右丞。

唐恪,靖康元年正月,自正議大夫、吏部尚書除本官同知。三月,遷中書侍郎。

种師道,靖康元年正月,自靖難軍節度使、檢校少保、河東北路制置使除同知,兼京畿河東路宣撫。二月,罷,守本官、中太一宮使。

李綱,靖康元年正月,自尚書右丞兼同知,兼親征行營使。二月,罷。三月,復故,兼都提舉城壁守禦使。四月,遷知院。

許翰,靖康元年三月,自朝散郎、御史中丞除大中大夫、同知。八月,罷。

孟忠厚,紹興十二年某月,自少保、鎮潼軍節度使判紹興府,除充使。某月,罷為福建路安撫使。

石熙載,太平興國四年正月,自樞密直學士、兵部員外郎,本官簽書院事。四月,遷副使。

王沔,太平興國八年十一月,自樞密直學士除右諫議大夫,簽書院事。雍熙元年十二月,除左諫議大夫。三年八月,遷副使。

張齊賢,太平興國八年十一月,樞密直學士除右諫議大夫,簽書院事。雍熙元年十二月,除左諫議大夫。三年七月,罷為給事中。

王守正,端拱元年九月,自內客省使除宣徽北院,簽書院事。

張遜,端拱二年七月,自鹽鐵使除宣徽北院使,簽書院事。淳化二年九月,遷知院。

向敏中,咸平三年正月,以參知政事權發遣。

馮拯,景德元年八月,自給事中、同知院,改工部侍郎、簽書。二年四月,遷參知政事。

陳堯叟,景德元年八月,自給事中、同知院改工部侍郎。二年十一月,除刑部侍郎。三年二月,遷知院。

韓崇訓,景德三年二月,自樞密都承旨除檢校太傅,簽書。四年八月,罷為齊州防禦使。

馬知節,景德三年二月,自樞密都承旨除檢校太保,簽書。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除檢校太傅。四年四月,除宣徽北院使。五年九月,遷副使。

向敏中,大中祥符七年,以宰相權發遣。

曹瑋,天禧四年正月,自華州觀察使、鎮國軍節度觀察留後除宣徽北院使,簽書。九月,罷為宣徽南院使、環慶路馬步軍都部署。

王德用,明道二年四月,自侍衛步軍副指揮使、福州觀察使除檢校太保,同簽書。十一月,遷副使。

郭逵,治平三年四月,自容州觀察使、檢校太保除同簽書。九月,安撫陜西。四年正月,加靖難軍節度使。四月,還自陜西。九月,罷為宣徽南院使,判鄆州。

曾孝寬,熙寧八年十二月,自龍圖閣學士、起居舍人、樞密都承旨除樞密直學士,同簽書。元豐元年,丁父憂。

趙瞻,元祐三年四月,自中散大夫、戶部侍郎除樞密院直學士、本官簽書。四年六月,遷同知院。

王巖叟,元祐六年二月,自龍圖閣待制、權開封府除樞密學士,簽書。七年五月,罷為端明殿學士,知鄭州。

劉奉世,元祐七年五月,自朝請郎、寶文閣待制除樞密直學士,本官簽書。紹聖元年五月,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成德軍。

童貫,政和六年二月,自少保、護國軍節度使、陜西河東路宣撫使、簽書。五月,除檢校少傅、威武節度使,權領院事。十二月,除檢校少師、寧江軍節度使,領院事。重和元年八月,除太保、河中節度使。宣和元年八月,除太保、山南東道節度使。二年十二月,加劍南西川節度使。三年八月,除太師,封楚國公。四年七月,以太師改豫國公,致仕。

鄭居中,宣和二年十二月,自少傅、威武軍節度使、中太一宮使、權領院事。三年五月,落權字。六年六月,除太保、威勝軍節度使、燕國公,致仕。

童貫,宣和四年五月,落致仕,前太師進封徐國公,領院事、陜西河北路宣撫使。七年,封廣陽郡王。靖康元年二月,責授左衛上將軍,致仕。

蔡攸,宣和六年六月,自少師、安遠軍節度使、寶籙宮使、侍讀、河東北路宣撫使除前少師,領院事。七年,除太保、燕國公。靖康元年,責大中大夫,提舉毫州明道宮。

耿南仲,宣和七年二月,自徽猷閣學士、朝散郎、太子詹事除資政殿學士、簽書。靖康元年,遷尚書左丞。

路允迪,靖康元年正月,自朝散郎、兵部尚書除資政殿學士、簽書。二月,使河東。建炎元年,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南京鴻慶宮。

宇文虛中,靖康元年二月,自資政殿學士、中大夫除本官簽書,其月改資政殿學士。四月罷落職。

李回,靖康元年八月,自朝議大夫、御史中丞除延康殿學士、簽書。十一月,罷,提舉萬壽觀。

曹輔,靖康元年十一月,自承議郎、御史中丞除延康殿學士、簽書。建炎元年五月,卒。

張叔夜,靖康元年閏十一月,自延康殿學士、南道都總管除簽書。建炎元年四月,扈從北狩。

路允迪,建炎三年二月,自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除本官簽書。四月,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

呂頤浩,建炎三年,自大中大夫、吏部尚書除資政殿學士、同簽書、江淮兩浙制置使。四月,拜相。

王淵,建炎三年,自向德軍節度使、御營都統制除本鎮簽書。四月,遇害。

李邴,建炎三年三月,自翰林學士承旨、朝奉郎除端明殿學士、本官同簽書。四月,遷尚書右丞。

鄭瑴,建炎三年二月,自朝散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四月,落同字。七月,卒。

滕康,建炎三年五月,自翰林學士承旨、朝散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七月,除資政殿學士,同權三省、樞密院,從隆祐太后幸洪州。

周望,建炎三年七月,自朝奉大夫、兵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九月,宣撫荊、湖、江、浙。十二月,遷同知。

張守,建炎三年七月,自翰林學士承旨、朝奉郎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四年四月,遷參知政事。

趙鼎,建炎四年五月,自翰林學士承旨、朝奉大夫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十一月,罷,提舉洞霄宮。

富直柔,建炎四年十一月,自奉議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紹興元年,遷同知。

權邦彥,紹興二年五月,朝議大夫、兵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八月,兼權參知政事。三年二月,卒。

徐俯,紹興三年二月,自翰林學士承旨、中大夫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四年五月,罷,提舉洞霄宮。

韓肖胄,紹興三年七月,自中大夫、吏部侍郎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充大金軍前通問使。四年五月,罷,知溫州。

胡松年,紹興四年七月,自朝奉大夫、吏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簽書。遷罷年月缺。

折彥質,紹興六年二月,自朝議大夫、兵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十二月,罷,提舉洞霄宮。

韓肖胄,紹興八年十二月,自端明殿學士、知常州除本職簽書,使大金。十年,使還,罷知紹興府。

王倫,紹興八年十二月,自龍圖閣學士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其月罷,以本官職留守東京。

樓炤,紹興九年三月,自翰林學士承旨、朝奉郎、知制誥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十年六月,丁母憂。

何鑄,紹興十年六月,自御史中丞、朝奉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尋出使。十二年五月,使還。七月,兼權參知政事。八月,罷,提舉江州太平觀。

程克俊,紹興十二年,自翰林學士承旨、朝奉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十三年二月,罷兼權。七月,罷,提舉江州太平觀。

樓炤,紹興十四年二月,自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移知建康府,過闕,以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四月,罷,提舉江州太平觀。

李文會,紹興十四年五月,自奉議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十一月,罷,落職奉議郎,提舉江州太平觀。

楊愿,紹興十四年十一月,自通直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十五年,罷,提舉江州太平觀。

李若谷,紹興十五年九月,自敷文閣直學士、朝議大夫、樞密都承旨除端明殿學士、簽書。十七年正月,遷參知政事。

何若,紹興十七年正月,自奉議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三月,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詹大方,紹興十八年八月,自朝奉郎、工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十一月,卒。

余堯弼,紹興十八年十一月,自朝散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二十年三月,遷參知政事。

巫伋,紹興二十年三月,自朝奉郎、給事中除端明殿學士、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二十一年四月,使大金為祈請使。是歲還,仍兼權參知政事。二十二年二月,罷,落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章夏,紹興二十二年四月,自朝散郎、諫議大夫除端明殿學士、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十月,罷,落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宋樸,紹興二十二年十月,自奉議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兼權參知政事。二十三年十月,罷,落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史才,紹興二十三年十月,自朝奉郎、諫議大夫除端明殿學士、本官簽書兼權參知政事。二十四年六月,罷,落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魏師遜,紹興二十四年,自奉議郎、御史中丞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參知政事。十一月,罷,提舉太平興國宮。

鄭仲熊,紹興二十四年十二月,自承議郎、諫議大夫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二十五年四月,兼權參知政事。五月,罷,落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湯思退,紹興二十五年五月,自承議郎、禮部侍郎、直學士院除端明殿學士、朝奉郎、簽書兼權參知政事。八月,罷。

蔡懋,宣和六年九月,自朝議大夫、開封尹除中大夫、同知。靖康元年,遷尚書左丞。

葉夢得,字少蘊,蘇州吳縣人,官至尚書左丞。在鎮,以其子模將數千人守馬家渡,金人果使叛將酈瓊將輕兵來襲,見有備,乃去。時以屯兵眾,歲費米八十萬斛、錢八百萬緡,榷貨務所入不足以贍,且命夢得兼總四路漕運。時江淮多難,甚賴之,以勞進觀文殿學士。

蔡仲熊,濟陽人,好學博聞,執經議論,往往與時宰不合,亦不改操求同,歷年方至尚書右丞。當時憾其不遇。

王璠,以尚書右丞為京兆尹。自李諒後,政條隳弛,姦豪寖不戢。璠頗修舉政治,有名,進左丞。

王安中,字履道,號初寮道人。宣和中,為翰林學士,遷尚書右丞。安中文學稱於時。靖康中,坐累謫象州,館於謝氏之扶疎堂。又建炎間,貶道州司戶,避寇寓臨賀,有《和李師中布水寺》詩及《稽古閣墨跡》。

李綱,為尚書右丞,上欲親征,命綱為東京留守,以李棁副之。時宇文粹中扈從東幸,綱建議守城,罷親征。辛未,上登宣德門,親勞問將士,命李綱、吳敏撰數十語,示金人犯順,欲危宗社,決策固守,各令勉勵之意。俾閤下官宣讀一句,將士聲喏,須臾,六軍皆感泣,於是固守之議始決,乃以綱為親軍行營使。二月,罷。後三日,士庶伏闕言綱不當罷,復除尚書右丞,都大提舉京城四壁守禦使。

張愨,建炎元年六月,自中大夫、戶部尚書除本官同知。至十一月,遷尚書右丞。

忻州地震,災異數見。時陳堯佐與王隨同在相位,諫官論政事錯繆由宰相不得人,堯佐亦先自援漢故事,數上章請行策免。下制曰:「適因災異,繼有奏陳,慮煩宰制之勤,宜錫都俞之命。」從優禮云。

曾布與韓忠彥同輔政,忠彥既罷相,而布亦力請去位,乃有是命。未幾,臣僚論列:「布與宦官閻守懃等相交結,使門人李士京通道密語。暨陛下發揮睿斷,斥逐守懃。是時,布在公堂,忽覺驚駭失色曰:『昨日見李士京來,不言及,今日何遽如此?』又聞金山登雲門外下鼻唐地嘗有讖記,遂諷金山寺僧獻其地,又以常住地不可買,遂面欺,乞令潤州估價買之。王防獻賄於其子紓,納妾以事之,布亦薦用。朱彥任府界提點日,朝廷便錢往京西,紓與布之婿吳則禮攬客人便錢,所得息錢甚多,彥以此速進。陛下深察其奸,終以必去而不疑,可謂有人主之英斷矣。及其既去,則譽以美詞,寵以要職,罪狀未著,天下惘然。」於是落職,提舉亳州明道宮,太平州居住。又責授賀州別駕,衡州安置。二年,又責授廉州司戶參軍。

興化軍仙遊人陳瓘,因朝會見蔡京視日久而不瞬,嘗以語人曰:「京之精神如此,他日必貴,然矜其稟賦,敢亂太陽,吾恐此人得志,必擅私逞欲,無君自肆矣。」尋居諫省,遂攻其惡。京聞瓘言,因所親以自解,且致情懇,而以甘言啖瓘,瓘使答之曰:「杜詩所謂『射人先射馬,擒賊必擒王,』不得自己也。」於是攻之愈力,草四章,將上,會聞隔對不得見,乃悉繳而奏之。其奏曰:「紹聖之初,哲宗之意本無適莫。章惇雖挾功自恣,然其初猶有兼取元祐之意。京自成都而來,與其弟卞共毀宣仁,共欺哲宗。京之得售其說自役法始,從大改役法以後,事事無不大改。兄弟同朝,塤篪相和,無有一事不如其意。當此之時,不以所聞神考聖訓告於哲宗,至於今日,然後引所自書《實錄》以為證驗,唱為不經之論,而欲遷神考於西宮,其為矯誣可謂明矣。京以矯誣之筆妄增《實錄》之事,以矯誣之舌偽造神考之訓,朝廷用矯誣之言而輕改宗廟,信矯誣之說而力沮言者,臣恐自此矯誣之人無復忌憚矣。今朝廷大政又皆委曲遷就而為一京之地,公議洶洶,人不敢言。京當紹聖之初,與其弟卞俱在朝廷,導贊章惇,共作威福。卞則陰為謀畫,惇則果斷力行,且謀且行者,京也。哲宗篤於繼述,一於委任,事無大小,信惇不疑,卞於此時,假繼述之說,以主私史;惇於此時,因委任之篤,自明己功;京則盛推安石之聖過於神考,以合其弟;又推定策之功,毀蔑宣仁,以合章惇。惇之矜伐,京為有助;卞之乖悖,京實贊之。當此之時,言官常安民屢攻其罪,京與惇、卞共怒安民,協力排陷,斥為姦黨。而孫諤、董敦逸、陳次升亦因論京,相繼黜逐。哲宗晚得鄒浩,不由進擬,置之言路。浩能忘身徇國,京又因其得罪,從而擠毀。是以七年之間五害言者,凡所施行得以自恣,遂使當時之所行,皆為今日之所改。卞之尊紹王氏,知有安石,豈知有神考;知有金陵,豈知有京師。絕滅史學,一似王衍,重南輕北,分裂有萌,臣之痛心默憂非一日也。陛下融會南北,去卞不疑,然而京尚未去,人實憂之。兄弟一心,皆為國害,一去一留,失政刑矣。熙寧之末,王安石、呂惠卿紛爭以後,天下之士分為兩黨,神宗患之,於是自安石既退、惠卿既出之後,不復用此兩人,而兩門之士則皆兼取而並用之也。當時天下之士,初有王黨、呂黨,而朋黨之禍終不及於朝廷者,用此術耳。自京、卞用事以來,牢籠薦引天下之士,處要路、得美官者不下數百千人,其間才智藝能之士、可用之人誠不為少。若京去朝廷,則私門之士數百千人者,皆為朝廷之用矣;京在朝廷,則皆蔡氏之黨也。然則消黨之術,惟在去京而已。國家內外無事一百四十年矣,至於保養陰邪,必成心腹之患。」瓘又論《哲宗實錄》不當止以蔡京兼修。疏奏,上甚感其言,密賜瓘黃金百兩。上謂輔臣曰:「瓘言事極不可得,暫貶亦不久。前日遣人以金百兩賜之,瓘受賜,泣下。」布曰:「陛下待遇如此,宜其感泣也。」元符三年十月,京遂以翰林學士承旨出知永興軍,至是,除尚書左丞。京執政凡二月而相。

王黼上章乞骸骨曰:「陛下用臣不為不盡,任臣不為不專。緣臣薄祜,取戾陰陽,內積憂虞,外傷疲弊。捫心自悼,弔影興嗟,獲戾天人,莫之可逭。儻許盡還印綬,退即里居,脫身於風波洶湧之中,收功於桑榆衰蹇之域,人非鬼責,少緩顛隮,永言此恩,是為終惠。」詔依所乞,守本官致仕,應得恩禮、朝謁、人從等,並依蔡京例,仍給節度使俸。從優禮也。黼當國之久,專權稔惡,中外畏之,無敢言者。及是太上皇覺悟,罷其政事,天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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