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宋史紀事本末作者:陳邦瞻 明朝1658年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兩淮鹽政採進本。[1]明陳邦瞻撰。邦瞻字德遠,高安人,萬歷戊戌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事具《明史》本傳。初,禮部侍郎臨朐馮琦,欲仿《通鑑紀事本末》例,論次宋事,分類相比,以續袁樞之書,未就而沒。御史南昌劉曰梧得其遺稿,因屬邦瞻增訂成編。大抵本於琦者十之三,出於邦瞻者十之七。自《太祖代周》,迄《文謝之死》,凡分一百九目,於一代興廢治亂之迹,梗槪略具。袁樞義例,最為賅博,其鎔鑄貫串,亦極精密。邦瞻能墨守不變,故銓敍頗有條理。諸史之中,《宋史》最為蕪穢,不似《資治通鑑》本有脈絡可尋。此書部列區分,使一一就緒。其書雖亞於樞,其尋繹之功,乃視樞為倍矣。惟是書中紀事旣兼及遼、金兩朝,當時南北分疆,未能統一,自當稱「宋遼金三史紀事」,方於體例無乖。乃專用《宋史》標名,殊涉偏見。至《元史紀事本末》,邦瞻已別有成書。此內如《蒙古諸帝之立》、《蒙古立國之制》諸篇,皆專紀元初事實,即應析歸《元紀》之中,使其首尾相接。乃以臨安未破,一槪列在《宋》編,尤失於限斷,此外因仍《宋史》之舊,舛訛疏漏,未及訂正者,亦所不免。然於記載宂雜之內,實有披榛得路之功。讀《通鑑》者不可無袁樞之書,讀《宋史》者亦不可無此一編也。 序 卷一 太祖代周 卷二 收兵權 卷三 平荆湖 卷四 平蜀 卷五 平南漢 卷六 平江南 卷七 太祖建隆以來諸政 卷八 禮樂議 卷九 治河 卷十 金匱之盟 卷十一 吳越歸地 卷十二 平北漢 卷十三 契丹和戰 卷十四 西夏叛服 卷十五 交州之變 卷十六 蜀盜之平 卷十七 太宗致治 卷十八 營田之議 卷十九 至道建儲 卷二十 咸平諸臣言時務 卷二十一 契丹盟好 卷二十二 天書封祀 卷二十三 丁謂之姦 卷二十四 明肅莊懿之事 卷二十五 郭后之廢 卷二十六 天聖災議 卷二十七 茶鹽榷罷 卷二十八 正雅樂 卷二十九 慶歷黨議 卷三十 夏元昊拒命 卷三十一 儂智高 卷三十二 貝州卒亂 卷三十三 浚六塔二股河 卷三十四 英宗之立 卷三十五 刺義勇 卷三十六 濮議 卷三十七 王安石變法 卷三十八 學校科舉之制 卷三十九 元豐官制 卷四十 西夏用兵 卷四十一 熙河之役 卷四十二 瀘夷 卷四十三 元祐更化 卷四十四 宣仁之誣 卷四十五 洛蜀黨議 卷四十六 紹述 卷四十七 孟后廢復 卷四十八 建中初政 卷四十九 蔡京擅國 卷五十 花石綱之役 卷五十一 道教之崇 卷五十二 金滅遼 卷五十三 復燕雲 卷五十四 方臘之亂 卷五十五 群奸之竄 卷五十六 金人南侵 卷五十七 二帝北狩 卷五十八 張邦昌僭逆 卷五十九 高宗嗣統 卷六十 李綱輔政 卷六十一 宗澤守汴 卷六十二 兩河中原之陷 卷六十三 南遷定都 卷六十四 金人渡江南侵 卷六十五 苗劉之變 卷六十六 平群盜 卷六十七 金人立劉豫 卷六十八 張浚經略關陝 卷六十九 吳玠兄弟保蜀 卷七十 岳飛規復中原 卷七十一 順昌柘皋之捷 卷七十二 秦檜主和 卷七十三 金亮之惡 卷七十四 金亮南侵 卷七十五 建炎紹興諸政 卷七十六 孝宗之立 卷七十七 隆興和議 卷七十八 孝宗朝廷議 卷七十九 陳亮恢復之議 卷八十 道學崇詘 卷八十一 兩朝內禪 卷八十二 韓侂胄專政 卷八十三 北伐更盟 卷八十四 吳曦之叛 卷八十五 蒙古侵金 卷八十六 金好之絶 卷八十七 李全之亂 卷八十八 史彌遠廢立 卷八十九 金河北山東之沒 卷九十 蒙古取汴 卷九十一 會蒙古兵滅金 卷九十二 三京之復 卷九十三 蒙古連兵 卷九十四 余玠守蜀 卷九十五 眞魏諸賢用罷 卷九十六 史嵩之起復 卷九十七 董宋臣丁大全之姦 卷九十八 公田之置 卷九十九 蒙古諸帝之立 卷一百 蒙古立國之制 卷一百一 北方諸儒之學 卷一百二 蒙古南侵 卷一百三 郝經之畱 卷一百四 李璮之納 卷一百五 賈似道要君 卷一百六 蒙古陷襄陽 卷一百七 元伯顔入臨安 卷一百八 二王之立 卷一百九 文謝之死 ↑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文津閣和文溯閣本《四庫全書》與《提要》均作「二十八卷」,《總目提要》之「六」字應為「八」字之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𪇥 每日一成语:棘木之听 每日一词语:優生 每日一诗词: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