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嚴定應試人事例敕作者:李純 唐(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1》 自今已後,州府所送進士,如跡涉疏狂,兼虧禮教,或曾為官司科罰,或曾任州儲小吏,有一事不合入清流者,雖薄有詞藝,並不得申送入。如舉送以後事發,長吏奏停見任,如已停替者殿二年,本試官及司功官見任及已停替,並量事輕重貶降。仍委御史台常加察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𨵡 每日一成语:高情厚谊 每日一词语:傅説舟 每日一诗词:醉桃源/阮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