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部甲
篇—
論分功之效
天下之常言曰:民生在勤。然則,力作者將斯入所定於天之分而無可逃者歟。雖然,均力作矣,其得效則此多而彼少,其致力則此益疾益巧。而彼常拙常遲,其故果安在也?曰:其事首判於功之分不分。
功以分而收效益多,此民生日用之中,所在在可見者也。顧其效於小工作易見,於大製造難知。小工作所居之地狹,所用之人寡。所作之事不繁.可一覽而盡也。至於大製造則不然,其所仰給者非一廛之肆能所辦也。往往取輪於甲,求輿於乙,衡軫益橑,各異其地、猖而聚之,而後成車,其功之分,難以見也、故欲明分功之有益力作,則美若明以小工作之業。
案:斯密氏成書於乾隆四十年,去今百餘歲矣,故其所言多與西目今日之情形異。今日大製造.多萃於一廠一肆之中。蓋鐵軌既通,會合綦易,而一以中個儈之費.二以交相保險,而收利不畸重輕,此雖大製造所以不散處也。
不見夫業針者乎?使不習行—人而為之,窮日之力,幸成一針,欲為二十針焉.必不得也。今試分針之功,而使工各專其一事,拉者、截者、挫者、銳者,或磋其芒、或鑽其鼻、或淬之使之犀、或藥之使有耀、或選純焉、成匣納焉。凡為針之事十七八,或以手、或以機、皆析而為之,而未嘗有兼者,則計一日之功,可得八萬六千針,而或且過此數。此見諸實事者也。使以十八人為此,是人日四千八百針也。往者不分其功.則一人之力雖至勤極敏,日不能二十針,今也分其功而為之,則四千針而裕如。然則以分功之故,而益人力二百倍有餘也。治針如是,他製造可類推矣。吾故曰:益力之事,首在分功。
分功之為事,大抵分之愈簡,則其益力眾多.而民生日優,則分功之事日細,蓋二者皆有相資之用焉。今夫野蠻之國,其一民之業,在文明之國皆數人分治而不足者也。彼之耕稼陶漁,弓矢鞲幕,不異人而任之;而此則—尋常服食器用之微,其分功之多,有不可勝數者。夫如是,則即分功之繁簡,又可以覘人國治化之淺深矣。雖然,事有殊形,不能皆分之至極簡易如治針也。譬如田功,則分之不能若工賈之細矣。蓋田功因時.春耕夏耘,秋收冬積,不能一時勤而三時逸也。其功之不可分以此,而農術之進不若他業之多者亦以此。富國與貧國較,其農與工固皆勝也,而勝之於農者,終不若勝之於工者之無窮。民力優,母財足,其播獲也以時,其得稼也恒有以盡其地力,計其所勝,如是而已。然而其所出之糧,與其所費之財與力,常為比例,不能遠過也。是故富國與貧國之粟,美惡同則價相若,富者之粟不能比貧者廉也。波蘭之與法國,其共貧富相懸遠矣,法之與英,則又異也,其田疇之荒治則殊,而三國之穀價相若。此不僅穀之一事然也.地之所產皆如此矣。此所謂生貨者也。波蘭所出太半生貨,至於熟貨,則捨觕常物之外往往而絕,敬與英法比隆,夐乎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