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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5條
六氣主客第三
- 問曰。六氣主客何以別之。師曰。厥陰生少陰。少陰生少陽。少陽生太陰。太陰生陽明。陽明生太陽。太陽復生厥陰。周而復始。久久不變。年復一年。此名主氣。厥陰生少陰。少陰生太陰。太陰生少陽。少陽生陽明。陽明生太陽。復生厥陰。周而復始。此名客氣。
- 問曰。其始終奈何。師曰。初氣始於大寒。二氣始於春分。三氣始於小滿。四氣始於大暑。五氣始於秋分。終氣始於小雪。仍終於大寒。主客相同。其差個三十度也。
- 問曰。司天在泉奈何。師曰。此客氣也。假如子午之年。少陰司天。陽明則為在泉。太陽為初氣。厥陰為二氣。司天為三氣。太陰為四氣。少陽為五氣。在泉為終氣。卯酉之年。陽明司天。少陰在泉。則初氣太陰。二氣少陽。三氣陽明。四氣太陽。五氣厥陰。終氣少陰。戌辰之年。太陽司天。太陰在泉。丑未之年。太陰司天。太陽在泉。寅申之年。少陽司天。厥陰在泉。巳亥之年。厥陰司天。少陽在泉。其餘各氣。以例推之。
- 問曰。其為病也何如。師曰。亦有主客之分也。假如厥陰司天。主勝。則胸脅痛。舌難以言。客勝。則耳鳴。掉眩。甚則咳逆。少陰司天。主勝。則心熱。煩躁。脅痛支滿。客勝。則鼽嚏。頸項強。肩背瞀熱。頭痛。少氣。發熱。耳聾。目瞑。甚則跗腫。血溢。瘡。暗。喘咳。太陰司天。主勝。則胸腹滿。食已而瞀。客勝。則首。面。跗腫。呼吸氣喘。少陽司天。主勝。則胸滿。咳逆。仰息。甚則有血。手熱。客勝。則丹疹外發。及為丹熛。瘡瘍。嘔逆。喉痹。頭痛。嗌腫。耳聾。血溢。內為瘈瘲。陽明司天。主勝。則清復內餘。咳。衄。嗌塞。心膈中熱。咳不止而白血出者死。金居少陽之位。客不勝主也。太陽司天。主勝。則喉嗌中鳴。客勝。則胸中不利。出清涕。感寒則咳也。厥陰在泉。主勝。則筋骨徭并。腰腹時痛。客勝。則關節不利。內為痙強。外為不便。少陰在泉。主勝。則厥氣上行。心痛發熱。膈中眾痹皆作。發於胠脅。魄汗不藏。四逆而起。客勝。則腰痛。尻。股。膝。髀。腨。胻。足病。瞀熱以酸。跗腫不能久立。溲便變。太陰在泉。主勝。則寒氣逆滿。食飲不下。甚則為疝。客勝。則足痿下腫。便溲不時。濕客下焦。發而濡泄。及為陰腫。隱曲之疾。少陽在泉。主勝。則熱反上行。而客於心。心痛發熱。格中而嘔。客勝。則腰腹痛。而反惡寒。甚則下白溺白。陽明在泉。主勝。則腰重。腹痛。少腹生寒。下為騖溏。寒厥在腸。上沖胸中。甚為喘滿。不能久立。客勝。則清氣動下。少腹堅滿。而數便泄。太陽在泉。以水居水位。無所勝也。
- 問曰。其勝復何如。師曰。有勝必有復。無勝則無復也。厥陰之勝。則病耳鳴。頭眩。憒憒欲吐。胃膈如寒。胠脅氣并。化而為熱。小便黃赤。胃脘當心而痛。上及兩脅。腸鳴。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則嘔吐。膈不通。其復也。則少腹堅滿。裏急暴痛。厥心痛。汗發。嘔吐。飲食不入。入而復出。筋骨掉眩。清厥。甚則入脾。食痹而吐。少陰之勝。則病心下熱。善飢。臍下反動。氣游三焦。嘔吐。躁煩。腹滿而痛。溏泄赤沃。其復也。則燠熱內作。煩躁。鼽嚏。少腹絞痛。嗌燥。氣動於左。上行於右。咳則皮膚痛。暴喑。心痛。鬱冒不知人。灑淅惡寒。振慄。譫妄。寒已而熱。渴而欲飲。少氣。骨痿。膈腸不便。外為浮腫。噦噫。痱疹。瘡瘍。癰疽。痤痔。甚則入肺。咳而鼻淵。太陰之勝。則火氣內鬱。瘡瘍於中。流散於外。並在胠脅。甚則心痛熱格。頭痛。喉痹。項強。又或濕氣內鬱。寒迫下焦。少腹滿。腰椎痛強。注泄。足下濕。頭重。跗腫。足脛腫。飲發於中。跗腫於上。其復也。則體重。中滿。食飲不化。陰氣上厥。胸中不便。飲發於中。咳喘有聲。頭項痛重。掉瘛尤甚。嘔而密默。唾吐清液。甚則入腎。竊泄無度。少陽之勝。則病熱客於胃。心煩而痛。目赤。嘔酸。善飢。耳痛。溺赤。善驚。譫妄。暴熱消爍。少腹痛。下沃赤白。其復也。枯燥。煩熱。驚瘛。咳。衄。心熱。煩躁。便數。憎風。厥氣上行。面如浮埃。目乃瞤瘛。火氣內發。上為口糜。嘔逆。血溢。血泄。發而為瘧。惡寒鼓慄。寒極反熱。嗌絡焦槁。渴飲水漿。色變黃赤。少氣肺痿。化而為水。傳為跗腫。甚則入肺。咳而血泄。陽明之勝。則清發於中。左胠脅痛。溏泄。內為嗌塞。外發頹疝。胸中不便。嗌而咳。其復也。則病生胠脅。氣歸於左。善太息。甚則心痛痞滿。腹脹而泄。嘔苦。咳噦。煩心。病在膈中。甚則入肝。驚駭筋攣。太陽之勝。則病痔瘧。發寒。厥入胃。則內生心痛。陰中乃瘍。隱曲不利。亘引陰股筋肉拘苛。血脈凝泣。絡滿血變。或為血泄。皮膚痞腫。腹滿時減。熱反上行。頭項囟頂腦戶中痛。目如脫。寒入下焦。則傳為濡泄。其復也。則心胃生寒。胸膈不利。心痛痞滿。頭痛。善悲。時發眩仆。食減。腰椎反痛。屈伸不便。少腹控睪引腰脊上沖心。唾出清水。及為噦噫。甚則如心。善忘。善悲。寒復內餘。則腰尻痛。屈伸不利。股脛足膝中痛。此六氣之病。須謹識之。而弗失也。
- 師曰。子知六氣。不知五運。未盡其道。今為子言。假如太陽司天。而運當甲己。夫甲己土運也。太陽寒水也。土能剋水。太陽不能正其位也。又如厥陰司天。而逢乙庚金運。少陰少陽司天。而逢丙辛水運。太陰司天。而逢丁壬木運。陽明司天。而逢戊癸火運。其例同也。
- 問曰。其治法奈何。師曰。風寒暑濕燥熱各隨其氣。有假者反之。甚者從之。微者逆之。采取方法。慎毋亂也。
傷寒例第四
- 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
立春正月節斗指艮。雨水正月中斗指寅。
驚蟄二月節斗指甲。春分二月中斗指卯。
清明三月節斗指乙。穀雨三月中斗指辰。
立夏四月節斗指巽。小滿四月中斗指巳。
芒種五月節斗指丙。夏至五月中斗指午。
小暑六月節斗指丁。大暑六月中斗指未。
立秋七月節斗指坤。處暑七月中斗指申。
白露八月節斗指庚。秋分八月中斗指酉。
寒露九月節斗指辛。霜降九月中斗指戌。
立冬十月節斗指乾。小雪十月中斗指亥。
大雪十一月節斗指壬。冬至十一月中斗指子。
小寒十二月節斗指癸。大寒十二月中斗指丑。 - 二十四氣。節有十二。中氣有十二。五日一候。氣亦同。合有七十二候。決病生死。此須洞解之也。
- 陰陽大論云。春氣温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周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則名傷寒耳。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病者。以其最盛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温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温也。使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熱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反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斗曆占之。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九月十月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寒漸將解。為病亦輕。此以冬時不調。適有傷寒之人即為病也。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温復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其冬時伏寒。變為温病。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温相似。但治有殊耳。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然氣候亦有應至仍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陰陽交易。人變病焉。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必發何病。詳而取之。是以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秋必病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數久淹。困乃告醫。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則不中病。皆宜臨時消息制方。無不效也。
- 又土地温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飧居亦異。是故黃帝興四方之問。歧伯舉四治之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晤。臨病之工。宜須兩審也。
- 凡傷於寒。傳經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多死。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夾鼻絡於目。故身熱汗出目痛鼻乾不得臥。
-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此三經受病。未入於腑者。皆可汗而已。
- 尺寸俱沉濡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 尺寸俱沉細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 尺寸俱弦微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此三經受病。已入於腑者。皆可下而已。
- 傷寒傳經在太陽。脈浮而急數。發熱無汗。煩躁。宜麻黃湯。
- 【麻黃湯方】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枚(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粥飲,餘如桂枝湯法將息,桂枝湯見後卷。
- 【麻黃湯方】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枚(去皮尖)
- 傳陽明。脈大而數。發熱。汗出。口渴。舌燥。宜白虎湯。不差與承氣湯。
- 【白虎湯方】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 【大承氣湯方】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炙去皮 枳實五枚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納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納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分温再服,得下,餘勿服。 - 【小承氣湯方】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二兩炙去皮 枳實三枚大者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當更衣,不爾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 【調胃承氣湯方】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斤 大黃四兩酒洗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二物至一升,取滓,納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温頓服之,以調胃氣。
- 【白虎湯方】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 傳少陽。脈弦而急。口苦。咽乾。頭暈。目眩。往來寒熱。熱多寒少。宜小柴胡湯。不差與大柴胡湯。
- 【小柴胡湯方】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半夏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 【大柴胡湯方】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芍藥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五兩切 枳實四枚炙 大棗十二枚劈 大黃二兩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二升,日三服。
- 【小柴胡湯方】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半夏半升
- 傳太陰。脈濡而大。發熱。下利。口渴。腹中急痛。宜茯苓白朮厚朴石膏黃芩甘草湯。
- 【茯苓白朮厚朴石膏黃芩甘草湯方】茯苓四兩 白朮三兩 厚朴四兩 石膏半斤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每服一升五合餘,日三服。
- 【茯苓白朮厚朴石膏黃芩甘草湯方】茯苓四兩 白朮三兩 厚朴四兩 石膏半斤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 傳少陰。脈沉細而數。手足時厥時熱。咽中痛。小便難。宜附子細辛黃連黃芩湯。
- 【附子細辛黃連黃芩湯方】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細辛二兩 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 【附子細辛黃連黃芩湯方】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細辛二兩 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
- 傳厥陰。脈沉弦而急。發熱時悚。心煩嘔逆。宜桂枝當歸湯。吐蚘者。宜烏梅丸。
- 【桂枝當歸湯方】桂枝二兩 當歸三兩 半夏一升 芍藥三兩 黃柏二兩 甘草二兩炙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四升,去滓,分温三服。 - 【烏梅丸方】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附子六兩(炮去皮) 蜀椒四兩出汗 桂枝六兩去皮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黃芩二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納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 【桂枝當歸湯方】桂枝二兩 當歸三兩 半夏一升 芍藥三兩 黃柏二兩 甘草二兩炙
- 以上皆傳經脈證並治之正法也。若入腑及臟為傳經變病。治列後條。
-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脈時浮時沉。時數時細。大青龍湯加附子主之。
- 【大青龍加附子湯方】麻黃六兩去節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大棗十枚劈 生薑三兩切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石膏如雞子大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上八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 【大青龍加附子湯方】麻黃六兩去節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大棗十枚劈 生薑三兩切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石膏如雞子大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 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脈時高時卑。時強時弱。宜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
- 【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方】大黃四兩 石膏一斤 茯苓三兩 白朮四兩 枳實三兩 甘草三兩炙
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五升,分温三服。
- 【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方】大黃四兩 石膏一斤 茯苓三兩 白朮四兩 枳實三兩 甘草三兩炙
- 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脈乍弦乍急。乍細乍散。宜當歸附子湯主之。
- 【當歸附子湯方】當歸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人參三兩 黃連三兩 黃柏三兩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 【當歸附子湯方】當歸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人參三兩 黃連三兩 黃柏三兩
- 以上皆傳經變病。多不可治。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臟腑不通而死矣。所謂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其在斯乎。其在斯乎。
- 若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也。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病證法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成温瘧。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傷於風者。變為風温。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遇温熱者。變為温毒。温毒。病之最重者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温氣者。變為温疫。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温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兒女子益以滋甚。時氣不和。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數日乃說。邪氣入臟。則難為制。
-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夕。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如或差遲。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温覆當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未解。而納不消。必非大滿。猶有寒熱。則不可下。若表已解。而納不消。大滿。大實。腹堅。中有燥屎。自可下之。雖四五日。數下之。不能為禍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則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因篤。重者必死矣。
-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即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令冤魂塞於冥路。死屍盈於曠野。仁者鑒此。豈不痛歟。
-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自不同。而執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裏。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辨。豈可詭哉。世上之士。但務彼翕習之榮。而莫見此傾危之敗。惟明者居然。能護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焉。
- 凡發汗。温暖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使有所覺。病重者一日一夜。當晬時觀之。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能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水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可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而與之。與之時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飲一斗。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也。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欲飲水者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救也。
-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
- 脈四損。三日死。平人一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四損。
- 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二息。病人脈一至。名曰五損。
- 脈六損。一時死。平人三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六損。
- 四損。經氣絕。五損。腑氣絕。六損。臟氣絕。真氣不行於經。曰經氣絕。不行於腑。曰腑氣絕。不行於臟。曰臟氣絕。經氣絕。則四肢不擧。腑氣絕。則不省人事。臟氣絕。則一身盡冷。
- 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下之不解者死。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脈至乍數乍疏者死。脈至如轉索。按之不易者其日死。譫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厥發汗。躁不得眠。陽微則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鞕。
-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水即吐。
-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則筋惕肉瞤。
-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止於心下。
-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可發。心中大煩。骨節疼痛。目眩惡寒。食則吐榖。氣不得前。
-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温。
-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温。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咳而發汗。其咳必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踡而苦滿。腹中復堅。命將難全。
- 厥逆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必死。
- 凡發汗。欲令遍身漐漐微似汗。不可令如水流淋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若汗多者。不得重發汗。亡陽故也。
-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 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虛家亦然。
- 凡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十餘行。其脈反濇。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 動氣在右。不可下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 動氣在左。不可下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飲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
- 動氣在上。不可下之。下之則掌中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 動氣在下。不可下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利清榖。心下痞。
- 咽中閉塞。不可下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 諸外實者。不可下之。下之則發微熱。若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 諸虛者。不可下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温。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微弦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嚙。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脇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榖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虛。數生熱。浮為虛。則自汗出而惡寒。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數為痛。呼吸之中。痛在於脇。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少腹甚鞕。小便尿血也。
-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謂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裡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而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榖不容閑。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 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而不可下也。
- 脈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鞕。汗多則越甚。脈遲者。尚未可攻也。
-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榖。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難者。危殆也。
-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陰陽俱虛。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則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下之則目閉。貪水者。下之則脈厥。其聲嚶嚶。咽喉塞。汗之則戰慄。惡水者。下之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榖出。汗之則口中傷。舌上白苔。煩躁。脈反數。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小便不利也。
- 凡服下湯。得利便止。不必盡劑。此以前是汗吐下三法之大要也。若能於此例之外。更神而明之。斯道其庶幾乎。
雜病例第五
-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則肝氣盛。肝必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可用之。經曰勿虛虛。勿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餘臟准此。
- 夫人秉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於臟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以此詳之。病由多盡。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干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臟腑。即醫治之。四肢才覺重滯。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不遺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 問曰。病人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師曰。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設微赤非時者死。其目正圓者痙。不治。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 師曰。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
- 師曰。吸而微數者。其病在中焦。實也。下之則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吸呼動搖振振者。不可治也。
-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王色青。四時各隨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也。色脈非時。法皆當病。
-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猶未温和。此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 問曰。經云厥陽獨行。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血氣入臟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臟。即死。身和。自汗出。為入腑。即愈。
- 問曰。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裏者即死。
-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項痛。腰。脊。臂。腳掣痛。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喘。噦。咽痛。腸鳴。脹滿。心痛。拘急。臟病三十六。腑病三十六。合為一百八病。此外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裏。[罄-缶+禾](穀)飪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 問曰。病有急當救裏。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榖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 師曰。五臟病。各有所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為病。如病者素不喜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
- 夫病在諸臟。欲攻。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餘仿此。
- 夫病者手足寒。上氣腳縮。此六腑之氣絕於外也。下利不禁。手足不仁者。此五臟之氣絕於內也。內外氣絕者。死不治。
- 師曰。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熱在中焦者。為腹堅。熱在下焦者。則為尿血。或為淋閟不通。大腸有寒者。多鶩溏。有熱者。便腸垢。小腸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膿血。有熱者。必痔。
- 問曰。三焦竭。何謂也。師曰。上焦受中焦之氣。中焦未和。不能消榖。故上焦竭者。必善噫。下焦承中焦之氣。中氣未和。榖氣不行。故下焦竭者。必遺溺失便。
- 問曰。病有積。有聚。有[罄-缶+禾](穀)氣。何謂也。師曰。積者。臟病也。終不移處。聚者。腑病也。發作有時。輾轉移痛。[罄-缶+禾](穀)氣者。脇下痛。按之則愈。愈而復發。為[罄-缶+禾](穀)氣。諸積之脈。沉細附骨。在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在關者。積在臍旁。上關上。積在心下。微出下關。積在少腹。在尺中。積在氣衝。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左右俱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
- 卷三終
古異體字外部連結
- 中華民國教育部異體字字典──[罄-缶+禾](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