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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的慈善家是怕看虐待動物的,倒提着雞鴨走過租界就要辦。所謂辦,雖然也不過是罰錢,只要捨得出錢,也還可以倒提一下,然而究竟是辦了。于是有幾位華人便大鳴不平,以爲西洋人優待動物,虐待華人,至于比不上雞鴨。
這其實是誤解了西洋人。他們鄙夷我們,是的確的,但並未放在動物之下。自然,雞鴨這東西,無論如何,總不過送進廚房,做成大菜而已,即顺提也何補于歸根結蒂的運命。然而牠不能言语,不會抵抗,又何必加以無益的虐待呢?西洋人是什麼都講有益的。我們的古人,人民的「倒懸」之苦是想到的了,而且也實在形容得切帖,不過還沒有察出雞鴨的倒提之災來,然而對于什麼「生刲驢肉」「活烤鹅掌」這些無聊的殘虐,卻早經在文章裏加以攻擊了。這種心思,是東西之所同具的。
但對于人的心思,卻似乎有些不同。人能組織,能反抗,能爲奴,也能爲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淪爲輿臺,自由解放,便能够獲得彼此的平等,那運命是並不一定終于送進廚房,做成大菜的。愈下劣者,愈得主人的愛憐,所以西崽打叭兒,則西崽被斥,平人忤西崽,則平人獲咎,租界上並無禁止苛待華人的規律,正因爲我們該自有力量,自有本領,和雞鴨絕不相同的緣故。
然而我們從古典裏,聽熟了仁人義士,來解倒懸的胡說了,直到現在,還不免總在想從天上或什麼高處遠處掉下一點恩典來,其甚者竟以爲「莫作亂離人,寧爲太平犬」,不妨變狗,而合羣改革是不肯的。自嘆不如租界的雞鴨者,也正有這氣味。
這類的人物一多,倒是大家要被倒懸的,而且雖在送往廚房的時候,也無人暫時解救。這就因爲我們究竟是人,然而是沒出息的人的緣故。
(六月三日。)
附錄
近來有一種文章,四週圍着花邊,從一些副刊上出現。這文章,每天一段,雍容閒適,縝密整齊,看外形似乎是「雜感」,但又像「格言」,内容卻不痛不癢,毫無着落。似乎是小品或語錄一類的東西。今天一則「偶感」,明天一段「據說」,從作者看來,自然是好文章,因爲翻來覆去,都成了道理,頗盡了八股的能事的。但從讀者看,雖然不痛不癢,卻往往滲有毒汁,散佈了妖言。譬如甘地被刺,就起來作一篇「偶感」,頌揚一番「摩哈達麻」,咒罵幾通暴徒作亂,爲聖雄出氣禳災,順便也向讀者宣講一些「看定一切」,「勇武和平」的不抵抗說教之類。這種文章無以名之,且名之曰「花邊體」或「花邊文學」罷。
這花邊體的來源,大抵是走入鳥道以后的小品文變種。據這種小品文的擁護者說是會要流傳下去的(見《人間世》:《關於「小品文」》)。我們且來看看他們的流傳之道罷。六月念八日申報《自由談》載有這樣一篇文章,题目叫《倒提》。大意說西洋人禁止倒提雞鴨,華人頗有鳴不平的,因爲西洋人虐待華人,至于比不上雞鴨。
于是這位花邊文學家发議論了,他說:「這其實是誤解了西洋人。他們鄙夷我們是的確的,但並未放在動物之下。」
爲什麼「並未」呢?據說是「人能組織,能反抗,……自有力量,自有本領,和雞鴨絕不相同的緣故。」所以租界上沒有禁止苛待華人的规律。不禁止虐待華人,当然就是把華人看在雞鴨之上了。
倘要不平麼,爲什麼不反抗呢?
而這些不平之士,據花邊文學家從古典裏得來的證明,断爲「不妨變狗」之輩,沒有出息的。
這意思極明白,第一是西洋人並未把華人放在雞鴨之下,自嘆不如雞鴨的人,是誤解了西洋人。第二是受了西洋人這種優待,不应該再鳴不平。第三是他雖也正面的承認人是能反抗的,叫人反抗,但他實在是說明西洋人爲尊重華人起見,這虐待倒不可少,而且大可進一步。第四,倘有人要不平,他能從「古典」來證明這是華人沒有出息。
上海的洋行,有一種帮洋人經營生意的華人,通稱叫「買辦」,他們和同胞做起生意來,除开夸說洋貨如何比國貨好,外國人如何講礼节信用,中國人是猪猡,該被淘汰以外,還有一个特點,是口稱洋人曰:「我們的東家」。我想這一篇《倒提》的傑作,看他的口氣,大抵不出于這般人爲他們的東家而作的手筆。因爲第一,這般人是常以了解西洋人自夸的,西洋人待他很客氣;第二,他們往往赞成西洋人(也就是他們的東家)統治中國,虐待華人,因爲中國人是猪猡;第三,他們最反對中國人怀恨西洋人。抱不平,從他們看來,更是危險思想。
從這般人或希望升爲這般人的筆下產出來的就成了這篇「花邊文學」的傑作。但所可惜是不論這種文人,或這種文字,代西洋人如何辯護說教,中國人的不平,是不可免的。因爲西洋人雖然不曾把中國放在雞鴨之下,但事實上也似乎並未放在雞鴨之上。香港的差役把中國犯人倒提着從二楼摔下來,已是久遠的事;近之如上海,去年的高丫頭,今年的蔡洋其輩,他們的遭遇,並不勝過于雞鴨,而死傷之慘烈有過而無不及。這些事實我輩華人是看得清清楚楚,不會轉背就忘卻的,花邊文學家的嘴和筆怎能朦混過去呢?
抱不平的華人果真如花邊文學家的「古典」證明,一律沒有出息的麼?倒也不的。我們的古典裏,不是有九年前的五卅運動,兩年前的一二八戰爭,至今還在艱苦支持的東北義勇軍麼?谁能說這些不是由于華人的不平之氣聚集而成的勇敢的戰鬭和反抗呢?
「花邊體」文章赖以流傳的长處都在這裏。如今雖然在流傳着,爲某些人們所擁護。但相去不遠,就將有人來唾棄他的。現在是建設「大衆語」文學的時候,我想「花邊文學」,不論這種形式或内容,在大衆的眼中,將有流傳不下去的一天罷。
這篇文章投了好幾个地方,都被拒絕。莫非這文章又犯了要報私仇的嫌疑麼?但這「授意」卻沒有的。就事論事,我覺得實有一吐的必要。文中過火之處,或者有之,但說我完全錯了,卻不能承認。倘得罪的是我的先輩或友人,那就請諒解這一點。
筆者附識。
七月三日《大晚報》《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