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佛遺教經施行敕作者:李世民 唐(唐太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9》 往者如來滅後,以末代澆浮,付囑國王大臣,護持佛法。然僧尼出家,戒行須備。若縱情淫佚,觸塗煩惱,關涉人間,動違經律,既失如來元妙之旨,又虧國王受付之義。《遺教經》者,是佛臨涅槃所說,誡勸弟子,甚為詳要。末俗緇素,並不崇奉,大道將隱,微言且絕,永懷聖教,用思宏闡。宜令所司,差書手十人,多寫經本,務在施行。所須紙筆墨等,有司準給。其官宦五品已上,及諸州刺史,各付一卷。若見僧尼行業,與經文不同,宜公私勸勉,必使遵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𦓨 每日一成语:敛翼待时 每日一词语:狂憨 每日一诗词:阳关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