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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先生文集
作者:程頤 北宋

目錄

卷一

奏疏

為太中上皇帝應詔書

向言:伏睹八月八日詔敕,以比年以來,水潦為沴,八月庚寅大雨,應中外臣僚竝許上實封言時政闕失及當世利病。此蓋皇帝陛下承祖宗大業,嚴恭天命,祗畏警懼之深也。天下士民欽聞德音,苟有知見,孰不願披忠瀝懇,上達天聽?雖至愚,官為省郎,職分郡寄,敢不竭其區區之誠,以應明詔。惟陛下寬其狂易之誅,賜之省覽,則天下幸甚!

聞水旱之沴,由陰陽之不和;陰陽不和,係政事之所致。是以自昔明王,或遇災變,則必警懼以省躬之過,思政之闕,廣延眾論,求所以當天心,致和氣,故能消弭變異,長保隆平。昔在商王中宗之時,有桑穀之祥;高宗之時,有雊雉之異;二王以為懼而修政行德,遂致王道復興,皆為商宗,百世之下頌其聖明。今陛下嗣位之初,比年陰沴,聖心警畏,下明詔以求政之闕,誠聖明之為也。然觀近古以來,引咎之詔,自新之言,亦世有之。其如人君不由於至誠,天下徒以為虛語,豈復有如商之二宗興王道於既衰者乎?願陛下因此天戒,奮興善治,思商宗之休實,鑒後代之虛飾,不獨消復災沴於今日,將永保丕基於無窮。

伏觀詔旨:「時政闕失,當世利病,可以佐元元者,悉心以陳,毋有所諱。」竊惟天下之勢所甚急者,在安危治亂之機。若夫指一政之闕失,陳一事之利病,徒為小補,不足以救當世之弊,而副陛下勤求之意也。所謂安危治亂之機,請條其大端。

所謂安且治者:朝廷有綱紀權持,總攝百職庶務,天下之治,如網之有綱,裘之有領,舉之而有條,委之而不紊也;郡縣之官,得人而職修,惠養有道,朝廷政化宣達於下也;百姓安業,衣食足而有恒心,知孝悌忠信之教,率之易從,勞之不怨,心附於上,固而不可搖也;化行政肅,無奸宄盜賊之患,設有之,不足為慮,蓋有殲滅之備,而無響應之虞也;民心和而陰陽順,無水旱蟲螟之災,雖有之,不能為害,蓋倉廩實而府庫充,官用給於上,民食足於下也;武備修而威靈振,蠻夷戎狄無敢不服,雖有之,不足為憂,蓋甲兵利而儲備豐,將善謀而士素練也。

此六者,所謂安且治者,今之事,一皆反是。朝廷紀綱汗漫離散,莫可總攝,本原如此,治將安出?郡縣之官,選不以道,更易之數,雖時謂才者,尚莫能稱其職,況庸常者乎?循常苟安,狃以成俗,舉世以為當然。政治廢亂,生民困苦,朝廷雖有惠澤,孰能宣布以達於下?所與共理者如此,天下斯可知矣。百姓窮蹙,日以加甚,而重斂繁賦,消削之不息;天下戶口雖眾,而自足者益寡。司牧者治其事爾。非有師保左右之也,其善惡勤惰,趨利避害。或昧而反之,一從其自然,而困之陷之之道又非一塗。人用無聊,苟度歲月,驅之於治則難格,率之於惡則易搖。民惟邦本,本根如是,邦國奈何?民無生業,極困則慮生;不漸善教,思利而志動;乘間隙則萌奸宄,逼凍殍則為盜賊。今茲幸無大故,尚爾苟安,設或遇大饑饉,有大勞役,奸雄一呼,所在必應。以今無事之時,尚恐力不能制,況勞擾多事之際乎?天下安危,實係於此。保民之道,以食為本。今自京師至於天下,計平時之用,率無三年之蓄,民間空匱,則又甚焉。以萬室之邑觀之,有厚蓄者百無二三,困衣食者十居六七,統而較之,天下虛竭可知矣。豐年樂歲,饑寒見於道路,一穀不稔,便致流轉,卒有方數千里、連數年之水旱,不知何以待之?奸盜蜂起於內,夷狄乘隙於外,雖欲為之,末如何矣。戎狄強盛,古未有比,歲輸金帛以修好,而好不可恃;窮天下之力以養兵,而兵不足用。尚幸二虜無謀,厭小欲而忘大利,故我得以紓朝夕之急。若其連衡而來,則必興數十萬之眾,宿於邊境,饋餉不繼,財用不充,將何以濟乎?驕惰之兵,縱無奔潰之患,曠日持久,終有窮極之虞。又況徵斂興發,而人民轉亡;饑饉愁怨,而奸雄競起。事至於此,興衰可知。以此觀之,天下之勢,安乎?危乎?

凡此數端,皆有危亡之虞,而未至於是者,不識朝廷制置能使之然邪?抑亦天幸而偶然邪?幸然之事,其可常乎?先皇帝至仁格天地,保持之以至於今,曆時既已久,言者既已多,朝廷遂以為果不足憂也,可以常然,姑維持之而已,雖聞至深至切之言,不為動也。嗚呼!貽天下之患,必由於是乎!今天下尚無事,朝廷宜急思所以救時之道。不然,恐因循歲月,前之所陳者一事至,則為之晚矣。中人之家,有百金之產,子孫保守,不敢不念。陛下承祖宗大業,可不懼乎?今言當世之務者,必曰所先者,寬賦役也,勸農桑也,實倉廩也,備災害也,修武備也,明教化也。此誠要務,然猶未知其本也。以為所尤先者有三焉,請為陛下陳之。一曰立志,二曰責任,三曰求賢。今雖納嘉謀,陳善算,非君志先立,其能聽而用之乎?君欲用之,非責任宰輔,其孰承而行之乎?君相協心,非賢者任職,其能施於天下乎?三者本也,制於事者用也。有其本,不患無其用。三者之中,復以立志為本,君志立而天下治矣。所謂立志者,至誠一心,以道自任,以聖人之訓為可必信,先王之治為可必行,不狃滯於近規,不遷惑於眾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此之謂也。夫以一夫之身,立志不篤,則不能自修,況天下之大,非體乾剛健,其能治乎?自昔人君,孰不欲天下之治?然而或欲為而不知所措,或始銳而不克其終,或安於積久之弊而不能改為,或惑於眾多之論而莫知適用。此皆上志不立故也。

觀朝廷,每有善政,鮮克堅守,或行之而天下不從,請舉近年一二事以明之。朝廷以今之任人未嘗選擇,一用薦舉之定式,患所舉不得其人也,故詔以飭之。非不丁寧,然而當其任者如弗聞也。陛下以為自後所舉果得其人乎?曾少異於舊乎?又以守令數易之害治也,詔廉察之官,舉其有善政者俾之再任,於今未聞有應詔者。豈天下守令無一人有善政邪?苟誠無之,朝廷負生民,不已甚乎?且以為善而行之,何不使天下奉承以見其效?若曰:「非不欲必行也,奈天下不從何?」如此則是政令不行矣,將如天下何?此亦在陛下而已。苟陛下之志先立,奮其英斷以必行之,雖強大諸侯,跋扈藩鎮,亦將震慴,莫敢違也,況郡縣之吏乎?故願陛下以立志為先,如前所陳,法先王之治,稽經典之訓,篤信而力行之,救天下深沉固結之弊,為生民長久治安之計,勿以變舊為難,勿以眾口為惑,則三代之治可望於今日也。

若曰人君所為,不可以易,易而或失,其害則大。以為不然。稽古而行,非為易也。曆觀前史,自古以來,豈有法先王,稽訓典,將大有為而致敗亂者乎?惟動不師古,苟安襲弊,卒至危亡者則多矣。事據昭然,無可疑也。願陛下不以之疏賤而易其言,則天下幸甚!

所謂責任者,夫以海宇之廣,億兆之眾,一人不可以獨治,必賴輔弼之賢,然後能成天下之務。自古聖王,未有不以求任輔相為先者也。在商王高宗之初,未得其人,則恭默不言,蓋事無當先者也。及其得說而命之,則曰濟川作舟楫,歲旱作霖雨,和羹惟鹽梅,其相須倚賴之如是。此聖人任輔相之道也。

夫圖任之道,以慎擇為本。擇之慎,故知之明;知之明,故信之篤;信之篤,故任之專;任之專,故禮之厚而責之重。擇之慎,則必得其賢;知之明,則仰成而不疑;信之篤,則人致其誠;任之專,則得盡其才;禮之厚,則體貌尊而其勢重;責之重,則其自任切而功有成。是故推誠任之,待以師傅之禮,坐而論道,責之以天下治,陰陽和;故當之者,自知禮尊而任專,責深而勢重,則挺然以天下為己任,故能稱其職也。雖有奸諛巧佞,知其交深而不可間,勢重而不可搖,亦將息其邪謀,歸附於正矣。

後之任相者異於是。其始也不慎擇,擇之不慎,故知之不明;知之不明,故信之不篤;信之不篤,故任之不專;任之不專,故禮之不厚,而責之亦不重矣。擇不慎,則不得其人;知不明,則用之猶豫;信不篤,則人懷疑慮;任不專,則不得盡其能;禮不厚,則其勢輕而易搖;責不重,則不稱其職。是故任之不盡其誠,待之不以其禮,仆仆趨走,若吏史然,文案紛冗,下行有司之事。當之者自知交不深而其勢輕,動懷顧慮,不肯自盡,上懼君心之疑,下虞群議之奪,故蓄縮不敢有為,苟循常以圖自安爾。君子弗願處也,奸邪之人亦知其易搖,日伺間隙。如是其能自任以天下之重乎?

若曰非任之艱,知之惟艱,且何以知其賢而任之?或失其人,治亂所係。此人君所以難之也。以為知人誠難,亦係取之之道如何爾。皋陶為帝舜謨曰:「在知人。」禹籲而難之。及其陳九德,載采采,則曰底可績,蓋詢行考實,人焉廋哉?曆觀前史,自古以來,豈有履道之士,孝聞於家,行著於鄉,德推於朝廷,節見於事為,其言合聖人之道,其施蹈經典之訓,及用之於朝,反致敗亂者乎?用是而求,其有差乎?

若乃人君以為賢,而用之卒敗厥事者,古亦多矣。稽跡其由,蓋取之不以其道也。大率以言事合於己心,則謂之才而用之,曾不循核本末,稽考名實,如前之云,傷明害政,不亦宜乎?四海之大,未始乏賢,誠能廣聰明,揚側陋,至誠降禮,求之以道,雖皋、夔、伊、周之比,亦可必有,賢德志道之士,皆可得而用也。

願陛下如前所陳,既堅求治之志,則以責任宰輔為先,待之盡其禮,任之盡其誠,責之盡其職。不患其不為,患其不能為;不患其不能為,患其不得為。蓋不為者可責之必為,不能者可勉求而能,惟不得為則已矣。所謂不得為者,君臣之志不通,懷顧慮而不肯自盡,此由失待任之道也。今執政大臣皆先朝之選,天下重望,在陛下責任之而已。願陛下召延宰執,從容訪問今天下之事,為安為危,為治為亂?當維持以度歲月乎?當有為以救其弊乎?如曰當為,則願示之以必為之意,詢之以所為之政,審慮之,力行之,時不可後,事不可緩也。

如曰非不為也,患不能也。則天下之廣,豈無賢德可以禮問?朝廷之上,豈無英髦可以討論?有先王之政可以考觀,有經典之訓可以取則,道豈遠哉?病不求爾。在君相協心勤求,力為之而已。如曰無妄為也,姑守常而已,則在陛下深思而明辨之。唐文宗之時,大權漸奪,天下將亂,而牛僧孺欺以為治矣。史冊書之,可為明鑒。今陛下聖明,執政忠良,無是事也。願陛下不以之疏賤而易其言,則天下幸甚!

所謂求賢者,夫古之聖王所以能致天下之治,無他術也。朝廷至於天下公卿大夫,百職群僚,皆稱其任而已。何以得稱其任?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而已。何以得賢能而任之?求之有道而已。雖天下常用易得之物,未有不求而得者也。金生於山,木生於林,非匠者采伐,不登於用。況賢能之士,傑出群類,非若山林之物廣生而無極也,非人君搜擇之有道,其可得而用乎?自昔邦家張官置吏,未嘗不取士也,顧取之之道如何爾。今取士之弊,議者亦多矣。不暇條析,而言大概。投名自薦,記誦聲律,非求賢之道爾。求不以道,則得非其賢,間或得才,適由偶幸,非知其才而取之也。朝廷選任,盡自其中,曾不虞賢俊之棄遺於下也。果天下無遺賢邪?抑雖有之,吾姑守法於上,不足以為意邪?將科舉所得之賢,已足治而不乏邪?以為治天下今日之弊,蓋由此也。以今選舉之科,用今進任之法,而欲得天下之賢,興天下之治,其猶北轅適越,不亦遠乎?

願陛下如前所陳,既立求治之志,又思責任之道,則以求賢為先。苟不先得賢,雖陛下焦心勞思,將安所施?誠得天下之賢,置之朝廷,則端拱無為而天下治矣。此所謂勞於求賢,逸於得人也。曆觀前史,自古以來,稱治之君,有不以求賢為事者乎?有規規守常,以資任人,而能致大治者乎?有國家之興,不由得人者乎?由此言之,用賢之驗,不其甚明?

若曰非不欲賢也,病求之之難也。以為不然。夫以人主之勢,心之所向,天下風靡景從。設若珍禽異獸郤寶奇玩之物,雖遐方殊域之所有,深山大海之所生,志所欲者,無不可致。蓋上心所好,奉之以天下之力也。若使存好賢之心如是,則何岩穴之幽不可求?何山林之深不可致?所患好之不篤爾。

夫人君用賢,亦賴公卿大臣推援薦達之力。今朝廷未嘗求賢,公卿大臣亦不以求賢取士為意。相先引彙,世所罕聞;訪道求師,貴達所恥。大率以為任己可也,士將安補?今世無賢,求之何益?夫以周公之聖,其自任足矣,尚汲汲求賢以自輔也。以其聖且好賢,知人之明,宜天下之賢皆為之用,莫有遺也,尚乃日不暇食,恐失天下之士。後之人其才不及周公,而自謂足矣,不求賢以自輔也。以其不求,且知之不明,宜賢者在下之多也,乃曰天下無賢矣。噫!何其用意與周公異也!欲其助皇明、燭幽隱,不可得也。然亦係上之所為而已。陛下誠能專心致志,孜孜不倦,以求賢為事,常恐天下有遺棄之才,朝廷之上,推賢援能者登進之,蔽賢自任者疏遠之,自然天下向風。自下及上,孰不以相先為善行,薦達為急務?搜拔既廣,雖小才片善,無所隱晦。如此則士益貴而守益堅,廉恥格而風教厚矣。天下之賢,其有遺乎?既得天下之賢,則天下之治不足道也。

今世人情淺近,積慣成俗,朝廷進人,苟循常法。則雖千百而取,群伍而用,庸惡混雜,曾不以為非。設或拔一賢,進一善,出於不次,則求摭小差,眾議囂沸。如真廟擢種放,先朝用范仲淹是也。設非君心篤信,寧免疑惑,反自以為過。此所以非常之舉,曠久不行也。伏見近日陛下不由言薦,擢范純仁置之言路,在今世為非常之舉。純仁名臣之子,有才名,在位多言其能,陛下擢之,當也。然願陛下自信勿疑。純仁果賢,則陛下知人之明也。如用之而無顯效,則亦曰吾勞心任人,雖未得其效,亦無愧於天下矣。設或大敗厥職,則亦曰吾知之失也,當益務選擇,期於得人爾。蓋拔十得五,才不可勝用;求賢而失,尚愈於不求。誠持是心,何患不得賢也!方陛下用純仁,識者皆喜,獨憂之。何者?陛下始奮英斷拔一人,誠恐或有差失,遂抑聖心,以為專守常規,可以無過,不復以簡擢為意,則天下將何望焉?此在陛下自信勿疑而已。願陛下不以之疏賤而易其言,則天下幸甚。

前所陳三者,治天下之本也。非不知有興利除害之方,安國養民之術,邊境備禦之策,教化根本之論,可以為陛下陳之。顧三者不先,徒虛言爾。三者既行,不患為之無術也。願陛下以社稷為心,以生民為念,鑒苟安之弊,思永世之策,賜之省覽,察其深誠,萬一有毫髮之補於聖朝,雖被妄言之誅,無所悔恨。昔賈誼為漢文言治亂,漢文不能用,百世之下為譏病。願陛下勿使後之視今,猶今之視昔,則天下不勝幸甚。狂瞽之言,惟聖明裁恕。干冒宸嚴,無任兢皇戰汗,激切屏營之至。

代太中上皇帝書

具位程向皇恐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聞孝莫大於安親,忠莫先於愛主,人倫之本,無越於斯。人無知愚,靡不知忠孝之為美也,然而不得其道則反害之。故自古為君者,莫不欲孝其親,而多獲不孝之譏;為臣者莫不欲忠其君,而常負不忠之罪。何則?有其心,行之不得其道也。伏惟陛下以至德承洪業,以大孝奉先帝,聖心切至,天下共知。然以疏賤,復敢區區冒萬死以進其說者,願陛下以至孝之心盡至孝之道,鑒歷古之失,為先帝深慮,則天下臣子之心無不慰安。

所謂歷古之失,觀秦、漢而下,為帝王者,居天下之尊,有四海之富,其生也奉養之如之何,其亡也安厝之如之何,然而鮮克保完其陵墓者,其故何哉?獨魏文帝、唐太宗所傳嗣君,能盡孝道,為之遠慮,至今安全,事跡昭然,存諸簡策。嗚呼!二嗣君不苟為崇侈以徇己意,乃以安親為心,可謂至孝矣。漢武之葬,霍光秉政,暗於大體,奢侈過度,至使陵中不復容物,赤眉之亂,遂見發掘。識者謂赤眉之暴,無異光自為之,為其不能深慮以致後害也。二君從儉,後世不謂其不孝;霍光厚葬,千古不免為罪人。自古以來,觀此明鑒而不能行之者,無他,眾議難違,人情所迫爾。苟若務合常情,遂亡遠慮,是乃厚於人情而薄於先君也,不亦惑乎!魏文帝所作終制,及唐虞世南所上封事,皆足取法。其指陳深切,非所忍言,願陛下取而觀之,可以見明君賢臣所慮深遠。古人有言曰:死者無終極,國家有廢興。自昔人臣當大事之際,乃以興廢之言為忌諱,莫敢議及,如此苟循人情,辜負往者,不忠之大者也。

竊慮陛下追念先帝,聖情罔極,必欲崇厚陵寢,以盡孝心。愚以為:違先帝之儉德,損陛下之孝道,無益於實,有累於後,非所宜也。伏願陛下損抑至情,深為永慮,承奉遺詔,嚴飭有司,凡百規模,盡依魏文之制,明器所須,皆以瓦木為之,金銀銅鐵珍寶奇異之物無得入壙,然後昭示遐邇,刊之金石。如是則陛下之孝顯於無窮,陛下之明高於曠古。至於紈帛易朽之物,亦能為患於數百年之後,漢薄後陵是也。或曰:山陵崇大,雖使無藏,安能信於後世?以為不然。天下既知之,後世必知之。嘗遊秦中,歷觀漢、唐諸陵,無有完者,惟昭陵不犯。陵旁居人尚能道當日儉素之事,此所以歷數百年,屢經寇亂而獨全也。夫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豈有陛下欲厚其親,而臣反欲薄於其君乎?誠以厚於先帝,無厚於此者也。遺簪墜履,尚當保而藏之,不敢不恭,況於園陵,得不窮深極遠以慮之乎?

陛下嗣位方初,群臣畏威,苟不言,必慮無敢言者。陛下以言為妄而罪之,則死且不悔;以言為是而從之,則可以為先帝之福,大陛下之孝,安天下之心,示萬世之法,所補豈不厚哉。哀誠內激,言意狂率,願陛下詳覽而深察之,天下不勝大願。無任逾越狂狷恐懼之極,昧死頓首謹言。

代彭中丞論濮王稱親疏

思永言:伏見近日以濮王稱親事,言事之臣奏章交上,中外論議沸騰。此蓋執政大臣違亂典禮,左右之臣不能開陳理道,而致陛下聖心疑惑,大義未明。待罪憲府,不得不為陛下明辨其事。竊以濮王之生陛下,而仁宗皇帝以陛下為嗣,承祖宗大統,則仁廟,陛下之皇考;陛下,仁廟之適子;濮王,陛下所生之父,於屬為伯;陛下,濮王出繼之子,於屬為姪。此天地大義,生人大倫,如乾坤定位,不可得而變易者也,固非人意所能推移。苟亂大倫,人理滅矣。陛下仁廟之子,則曰父,曰考,曰親,乃仁廟也。若更稱濮王為親,是有二親。則是非之理昭然自明,不待辨論而後見也。

然而聖意必欲稱之者,豈非陛下大孝之心,義雖出繼,情厚本宗,以濮王實生聖躬,曰伯則無以異於諸父,稱王則不殊於臣列,思有以尊大,使絕其等倫?如此而已,此豈陛下之私心哉?蓋大義所當,典禮之正,天下之公論。而執政大臣不能將順陛下大孝之心,不知尊崇之道,乃以非禮不正之號上累濮王,致陛下於有過之地,失天下之心,貽亂倫之咎。言事之臣又不能詳據典禮,開明大義,雖知稱親之非,而不知為陛下推所生之至恩,明尊崇之正禮,使濮王與諸父夷等,無有殊別。此陛下之心所以難安而重違也。

以為所生之義,至尊至大。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絕於私恩?故所繼主於大義,所生存乎至情。至誠一心,盡父子之道,大義也;不忘本宗,盡其恩義,至情也。先王制禮,本緣人情。既明大義以正統緒,復存至情以盡人心。是故在喪服恩義,別其所生,蓋明至重,與伯叔不同也。此乃人情之順,義理之正,行於父母之前,亦無嫌間。至於名稱,統緒所係,若其無別,斯亂大倫。

今濮王陛下之所生,義極尊重,無以復加,以親為稱,有損無益。何哉?親與父同,而所以不稱父者,陛下以身繼大統,仁廟父也,在於人倫,不可有貳,故避父而稱親。則是陛下明知稱父為決不可也。既避父而稱親,則是親與父異。此乃奸人以邪說惑陛下,言親義非一,不止謂父。以謂取父義,則與稱父正同,決然不可;不取父義,則其稱甚輕。今宗室疏遠卑幼,悉稱皇親,加於所生,深恐非當。孝者以誠為本,乃以疑似無正定之名,黷於所尊,體屬不恭,義有大害。稱之於仁廟,乃有向背之嫌;去之於濮王,不損所生之重,絕無小益,徒亂大倫。

料陛下之意,不必須要稱親,止謂不加殊名,無以別於臣列。以為不然。推所生之義,則不臣自明;盡致恭之禮,則其尊可見。況當揆量事體,別立殊稱,要在得盡尊崇,不愆禮典。言者皆欲以高官大國加於濮王,此甚非知禮之言也。先朝之封,豈陛下之敢易?爵秩之命,豈陛下之敢加?以為當以濮王之子襲爵奉祀,尊稱濮王為濮國太王,如此則敻然殊號,絕異等倫。凡百禮數,必皆稱情,請舉一以為率。借如既置嗣襲,必伸祭告,當曰「姪嗣皇帝名,敢昭告於皇伯父濮國太王」,自然在濮國極尊崇之道,於仁皇無嫌貳之失,天理人心,誠為允合。不獨正今日之事,可以為萬世之法。復恐議者以太字為疑,此則不然。蓋係於濮國下,自於大統無嫌。

今親之稱,大義未安。言事者論列不已,前者既去,後者復然,雖使台臣不言,百官在位亦必繼進,理不可奪,勢不可遏,事體如此,終難固持。仁宗皇帝在位日久,海宇億兆涵被仁恩。陛下嗣位之初,功德未及天下,而天下傾心愛戴者,以陛下仁廟之子也。今復聞以濮王為親,含生之類,發憤痛心。蓋天下不知陛下孝事仁皇之心,格於天地,尊愛濮王之意,非肯以不義加之;但見誤致名稱,所以深懷疑慮,謂濮王既復稱親,則仁廟不言自絕,群情洶懼,異論喧囂。夫王者之孝,在乎得四海之歡心,胡為以不正無益之稱,使億兆之口指斥謗讟,致濮王之靈不安於上?料陛下仁孝,豈忍如斯。皆由左右之臣不能為陛下開明此理,在於神道,不遠人情。故先聖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設如仁皇在位,濮王居藩,陛下既為塚嗣,復以親稱濮王,則仁皇豈不震怒?濮王豈不側懼?是則君臣兄弟立致釁隙,其視陛下當如何也?神靈如在,亦豈不然,以此觀之,陛下雖加名稱,濮王安肯當受。

伏願陛下深思此理,去稱親之文,以明示天下,則祖宗濮王之靈交歡於上,皆當垂祐陛下,享福無窮,率土之心,翕然慰悅,天下化德,人倫自正,大孝之名光於萬世矣。夫奸邪之人,希恩固寵,自為身謀,害義傷孝,以陷陛下。今既公論如此,不無徊徨,百計搜求,務為巧飾,欺罔聖聽,枝梧言者,徼冀得已,尚圖自安,正言未省,而巧辯已至,使陛下之心無由而悟,伏乞將此章,省覽數遍,裁自宸衷,無使奸人與議。其措心用意,排拒人言,隱跡藏形,陰讚陛下者,皆奸人也。幸陛下察而辨之,勿用其說,則自然聖心開悟,至理明白,天下不勝大願。

代呂晦叔應詔疏

伏睹今月十三日詔敕,以彗出東方,許中外臣僚直言朝廷闕失。自言事得罪,久去朝廷,無所補報,退就閑冗。尚敢區區以言自進者,誠見陛下寅畏天命,有恐懼修省之意。草萊之人,尚思效其忠懇,況世荷國恩,久忝近侍,雖罪釁之餘,敢不竭其愚誠,以應明詔。

伏觀前史所載,彗之為變多矣,鮮有無其應者,蓋上天之意,非徒然也。今陛下既有警畏之心,當思消弭之道。且以今日之變,孰從而來?《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豈非政之所致歟?如曰非政之由,則經為誣矣,復何言?詔之所求,亦為虛設。若以為政之所致,則改順天,在陛下而已。晏子所謂「可祝而來,亦可禳而去」也。《傳》曰:「天之有彗,以除穢也。」又曰:「所以除舊布新。」願陛下祗若天戒,思當除者何事,而當新者何道。如曰舊政既善,無所可除,則天為誣矣,臣復何言。若以為當求自新,則在陛下思之而已。

自非大無道之世,何嘗不遇災而懼?然而能自新者蓋寡,大率蔽於所欲,惑於所任,明不足以自辨也。視是而為非,以邪而為正,敗亡至而不寤,天亦不能戒也。豈其惡存而好亡,憎治而喜亂哉!亦惑而不能辨爾。以為辨之非艱,顧不得其道也。誠能省己之存心,考己之任人,察己之為政,思己之自處,然後質之人言,何惑之不可辨哉。能辨其惑,則知所以應天自新之道矣。請為陛下辨之。

所謂省己之存心者:人君因億兆以為尊,其撫之治之之道,當盡其至誠惻怛之心,視之如傷,動敢不慎?兢兢然惟懼一政之不順於天,一事之不合於理。如此,王者之公心也。若乃恃所據之勢,肆求欲之心,以嚴法令、舉條綱為可喜,以富國家、強兵甲為自得,銳於作為,快於自任,貪惑至於如此,迷錯豈能自知。若是者,以天下徇其私欲者也。勤身勞力,適足以致敗,夙興夜寐,適足以招後悔。以是而致善治者,未之聞也。願陛下內省於心,有近於是者乎?苟有之,則天之所戒也,當改而自新者也。

所謂考己之任人者:夫王者之取人,以天下之公而不以己,求其見正而不求其從欲,逆心者求諸道,巽志者察其非,尚孜孜焉懼或失也。此王者任人之公也。若乃喜同而惡異,偏信而害明,謂彼所言者吾之所大欲也,悅而望之,信而惑之,至於甚惡而不察,恣欺而不悟。推是而往,鹿可以為馬矣。願陛下考己之任人,有近於是者乎。苟有之,則天之所戒也,當改而自新者也。方陛下思治之初,未有所偏主,好惡取捨一以公議,天下謂之賢,陛下從而賢之者眾矣,進之於朝亦多矣。及乎既有為也,皆以不合而去之,更用後來之人,皆昔未嘗以為賢者也,然後議論無違。始之所賢者皆愚,始之未嘗賢者皆賢,此為天下之公乎?己意之私乎?自論議無違之後,逆耳怫心之言亦罕聞矣,夫以居至尊之位,負出世之資,而不聞怫逆之言,可懼之大者也。知人之難,雖至明不能無失。然至於朝合則為不世之賢,暮隙則無窮之罪,顛錯亦已甚矣。在任人之道當改亦明矣。

所謂察己之為政者:為政之道,以順民心為本,以厚民生為本,以安而不擾為本。陛下以今日之事,方於即位之初,民心為歡悅乎?為愁怨乎?民生為阜足乎?為窮蹙乎?政事為安之乎?為擾之乎?億兆之口非不能言也,顧恐察之不審爾。苟有不察,則天之所戒也,當改而自新者也。

所謂思己之自處者:聖人謂「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陛下必不以斯言為妄。自古以來,何嘗有以危亡為憂而至危亡者乎?惟其自謂治安而危亡卒至者則多矣。不識陛下平日自處,以天下為如何,聖心所自知也。苟有憂危恐懼之心,常慮所任者非其人,所由者非其道,唯恐不聞天下之言,如此則聖王保天下之心也,上帝其鑒之矣。或以為已安且治,所任者當矣,所為者至矣,天下之言不足恤矣,如此則天之所戒也,當改而自新者也。

所謂質之人言者,當有其方。欲詢之於眾人乎?眾人之言可使同也。欲訪之下民乎?下民之言亦可為也。察之以一人之心,而蔽之以眾人之智,其可勝乎?是不足以辨惑,而足以固其蔽爾。以為在外一二老臣,事先朝數十年,久當大任,天下共知其非欺妄人也,知其非覆敗邦家者也,願陛下禮而問之,宜可信也。及天下所謂賢人君子,陛下聞之於有為之前,而不在今日利害之間者,亦可訪也。以是數者參考之,則所當改者何事,所當新者何道,固可見矣。

天下之人,一聞詔音,莫不鼓舞相慶,謂陛下必能上應天心,召迎和氣,以為唯至誠可以動天,在陛下誠意而已。昔在商王中宗之時有桑穀之祥,高宗之時有雊雉之異,二王以為懼而修政,遂致王道復興,皆為商宗,百世之下頌其聖明。近世以來,引咎之詔,自新之言,亦常有之,倘人君不由於至誠,則天下徒以為虛語,其能感天心弭災變乎?願陛下因此天戒,奮然改為,思商宗之休實,鑒後代之虛飾,不獨消復災沴於今日,將永保丕基於無窮,天下幸甚!

代富弼上神宗皇帝疏稿

弼伏睹太皇太后山陵有期,老之心有所甚切,不忍不言,昧死以聞,惟陛下深思而力行之,不勝大願!往者營奉昭陵時,英宗皇帝方不豫,未能聽事,朝廷罔然不知其制,失於迫卒,不復深慮博訪,凡百規畫,一出匠者之拙謀,中人之私意,以巨木架石為之屋,計不百年,必當損墜。壙中又為鐵罩,重且萬斤,以木為骨,大止數寸,不過二三十年,決須摧毀。梓宮之厚度不盈尺,異日以億萬鈞之石,自高而墜,其將奈何!思之及此,骨寒膽喪。始則不知其詳,後則無以為計。士民之間有知之者,無不痛心飲恨,況老之心乎?況陛下之心乎?

其後厚陵始為石藏,議者竊意主事大臣已悟昭陵之事,獨陛下未知之爾。今也不幸,太皇太后奄棄天下之養,因此事會,當為之謀。竊以周公製合葬之禮,仲尼善魯人之祔,歷代諸陵,雖不盡用,亦多行之。太祖皇帝神謀聖慮,超越萬古,昭憲太后亦合安陵。夫以周公之制,仲尼之訓,歷代之舊,藝祖之法,循而行之,可無疑也。老願陛下思安親之道,為後日之慮,決於聖心,勿循浮議,奉太皇太后合祔昭陵,因得徹去鐵罩,用厚陵石藏之制,仍更別加裁處,使異日雖木壞石墜,不能為害,救仁皇必至之禍,成陛下莫大之孝。復何難哉?在陛下斷之而已。

既合禮典,又順人情,雖無知之人必不敢以為非是。但恐有以陰陽拘忌之說上惑聰明者,在陛下睿斷,不難辨也。不遵聖訓,不度事宜,而規規於拘忌者,為賢乎?為愚乎?且陰陽之說,設為可信,吉凶之應,貴賤當同。今天下臣庶之家,夫婦莫不同穴,未聞以為忌也。獨國家忌之,有何義理?唐中宗庸昏之主,尚能守禮法,盡孝心,責嚴善思愚惑之論,卒祔乾陵。其後高宗子孫歷世延永,是合葬非不利也。老位至三公,年將八十,復何求哉?所保者名節而已,肯以不是事勸陛下取譏於後世乎?

復恐陛下謂心雖忠切,而識慮愚暗,不能曉達事理。誠至愚,然所言者,欲陛下守經典之訓,遵藝祖之規,使仁宗皇帝得安全之道,於太皇太后極崇奉之意,豈獨老之心哉?天下之心莫不然也。陛下不信,試以之所陳,訪於羣臣,必無以為非者。若以言為非,則是使仁宗遺骨聖體碎於巨石之下而不恤,乃為是也。凡有血氣之類,孰肯為此意乎?

事仁宗皇帝三十餘年,位至宰相,聾瞽之蔽,不能早知而救之於始,已為大罪。今遇可為之時,若更惜情顧己,不能極言,天地神靈,必加誅殛死,何面目見仁宗於地下?且陛下不知則已,今既聞之,在常人之情,無可忍而不為之理,況陛下至仁大孝乎?惟陛下深思而力行之,則天下不勝大願。

富公見託為此奏,頤以拙於文辭,辭之再三,其意甚切,義不可拒。數日之間,遂生顧慮,不克上。惜乎其不果於義也,遂為忠孝罪人!

上仁宗皇帝書(皇祐二年)

草莽賤程頤,謹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闕下。伏觀前古聖明之主,無不好聞直諫,博采芻蕘,故視益明而聽益聰,紀綱正而天下治;昏亂之主,無不惡聞過失,忽棄正言,故視益蔽而聽益塞,紀綱廢而天下亂。治亂之因,未有不由是也。伏惟陛下德侔天地,明並日月,寬慈仁聖,自古無比,曷嘗害一忠臣,戮一正士。群臣雖有以言事得罪者,旋復拔擢,過其分際,此千載一遇,言事之秋也。桀、紂暴亂,殘賊忠良,然而義士不顧死以盡其節。明聖在上,其仁如天,布衣之士雖非當言責也,苟有可以裨聖治,何忍默默而不言哉?今竭其愚忠,非有斧鉞之虞也。所慮進言者至眾,豈盡有取,狂愚必多,而陛下因謂賤士之言無適用者。雖披心腹,瀝肝膽,不見省覽,只成徒為,此之所懼也。儻或陛下少留聖慮,則非之幸,實天下之幸。請自陳所學,然後以之學議天下之事。所學者,天下大中之道也。聖人性之為聖人,賢者由之為賢者,堯、舜用之為堯、舜,仲尼述之為仲尼。其為道也至大,其行之也至易,三代以上,莫不由之。自秦而下,衰而不振;魏、晉之屬,去之遠甚;漢、唐小康,行之不醇。自古學之者眾矣,而考其得者蓋寡焉。

道必充於己,而後施以及人,是故道非大成,不苟於用。然亦有不私其身,應時而作者也。出處無常,惟義所在。所謂道非大成,不苟於用,顏回、曾參之徒是也。天之大命在夫子矣,故彼得自善其身,非至聖人則不出也。在於平世,無所用者亦然。所謂不私其身,應時而作者,諸葛亮及是也。亮感先主三顧之義,閔生民塗炭之苦,思致天下於三代,義不得自安而作也。如者,生逢明聖之主,而天下有危亂之虞,義豈可苟善其身,而不以一言悟陛下哉。故曰出處無常,惟義所在。

請議天下之事。不識陛下以今天下為安乎?危乎?治乎?亂乎?烏可知危亂而不思救之之道!如曰安且治矣,則請明其未然。方今之勢,誠何異於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然,因謂之安者乎?《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竊惟固本之道,在於安民;安民之道,在於足衣食。今天下民力匱竭,衣食不足,春耕而播,延息以待,一歲失望,便須流亡。以此而言,本未得為固也。料陛下仁慈,愛民如子,必不忍使之困苦,一至於是。竊疑左右前後壅蔽陛下聰明,使陛下不得而知。今國家財用,常多不足,不足則責於三司,三司責諸路轉運。轉運何所出?誅剝於民爾。或四方有事,則多非時配卒,毒害尤深。急令誅求,竭民膏血,往往破產亡業,骨肉離散。眾人觀之,猶可傷痛,陛下為民父母,豈不憫哉?

民無儲備。官廩復空。觀京師緣邊以至天下,率無二年之備。卒有連歲凶災,如明道中,不知國家何以待之?坐食之卒,計逾百萬,既無以供費,將重斂於民,而民已散矣。強敵乘隙於外,奸雄生心於內,則土崩瓦解之勢,深可虞也。太寧之世,聖人猶不忘為備,必有九年之蓄,以待凶歲,況今百姓困苦,愁怨之氣上衝於天,災沴凶荒,是所召也,陛下能保其必無乎?中民之家有十金之產,子孫不能守,則人皆謂之不孝。陛下承祖宗基業,而前有土崩瓦解之勢,可不懼哉?

戎狄強盛,自古無比,幸而目前尚守盟誓。果能以金帛厭其欲乎?能必料其常為今日之計乎?則夫沿邊豈宜無備?益以兵則用不足,省其戍則力弗支,皆非長久之策也。前者昊賊叛逆,西垂用兵,數年之間,天下大困。蓋內外經制,多失其宜,陝西之民,苦毒尤甚。及多逃散,重以軍法禁之,以至人心大怨,皆有思寇之言。悖逆之深,不敢以聞聖聽,顧恐陛下亦頗知之。故曰:「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彼庶民者,饑寒既切於內,父子不相保,尚能顧忠義哉?非民無良,政使然也。當時秦中,寇盜屢起,儻稽撲滅,必多響應,幸而尋時,盡能誅剪。尚賴社稷之福,西虜亦疲,彼知未可遠圖,遂且詭辭稱順。向若更相牽制,未得休兵,內釁將生,言之可駭。今天下勞弊,不比景祐以前,復有如曩時之役,愚切恐不能堪矣,況為患者,豈止西戎?每思之,神魂飛越。不知朝廷議者以為如何,亦嘗置之慮乎?其謂制之無術乎?

竊謂今天下猶無事,人命未甚危,陛下宜早警惕於衷,思行王道。不然,恐歲月易失,因循不思,事勢觀之,理無常爾。雖我太祖之有天下,救五代之亂,不戮一人,自古無之,非漢、唐可比,固知趙氏之祀安於泰山。然而損陛下之聖明,陷斯民於荼毒,深可痛也。料群臣必未嘗有為陛下陳王道者,以陛下聖明,豈有言而不行者乎?

竊惟王道之本,仁也。觀陛下之仁,堯、舜之仁也。然而天下未治者,誠由有仁心而無仁政爾。故孟子曰:「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陛下精心庶政,常懼一夫不獲其所,未嘗以一喜怒殺一無辜;官吏有犯入人罪者,則終身棄之。是陛下愛人之深也。然而凶年饑歲,老弱轉死於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為盜賊,犯刑戮者,幾千萬人矣。豈陛下愛人之心哉?必謂歲使之然,非政之罪歟?則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三代之民,無是病也。豈三代之政不可行於今邪?州縣之吏有陷人於辟者,陛下必深惡之,然而民不知義,復迫困窮,放辟邪侈而入於罪者,非陛下陷之乎?必謂其自然,則教化,聖人之妄言邪?

天下之治,由得賢也,天下不治,由失賢也。世不乏賢,顧求之之道如何爾。今夫求賢,本為治也。治天下之道,莫非五帝、三王、周公、孔子治天下之道也。求乎明於五帝、三王、周公、孔子治天下之道者,各以其所得大小而用之。有宰相事業者,使為宰相;有卿大夫事業者,使為卿大夫;有為郡之術者,使為刺史;有治縣之政者,使為縣令。各得其任,則無職不舉,然而天下弗治者,未之有也。

國家取士,雖以數科,然而賢良方正,歲止一二人而已,又所得不過博聞強記之士爾。明經之屬,唯專念誦,不曉義理,尤無用者也。最貴盛者,唯進士科,以詞賦聲律為工。詞賦之中,非有治天下之道也,人學之以取科第,積日累久,至於卿相。帝王之道,教化之本,豈嘗知之?居其位,責其事業,則未嘗學之。譬如胡人操舟,越客為禦,求其善也,不亦難乎?往者丁度建言「祖宗以來,得人不少」,愚瞽之甚,議者至今切齒。使墨論墨,固以墨為善矣。

今天下未治,誠由有君而無臣也。豈世無人?求之失其道爾。苟欲取士必得,豈無術哉?王道之不行二千年矣。後之愚者,皆云時異事變,不可復行,此則無知之深也。然而人主往往惑於其言。今有人得物於道,示玉工,曰玉也;示眾人,曰石也。則當以玉工為是乎?以眾人為然乎?必以玉工為是矣。何則?識與不識也。聖人垂教,思以治後世,而愚者謂不可行於今。則將守聖人之道乎?從眾人之言乎?謂眾人以王道可行,其猶詰瞽者以五色之鮮,詢聾者以八音之美,其曰不然,宜也。彼非憎五色而惡八音,聞見限也。

觀陛下之心,非不憂慮天下也。以陛下憂慮天下之心行王道,豈難乎哉?孟子曰:「以齊王,猶反手也。」又曰:「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以諸侯之位,一國之地,五年可以王天下,況陛下居天子之尊,令行四海,如風之動,苟行王政,奚啻反手之易哉?昔者大禹治水,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思以利天下,雖勞苦不避也。今陛下行王政,非有苦身體勞思慮之難也,何憚而不為哉?《孝經》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匹夫猶當行道以顯父母,況陛下貴為天子,豈不發憤求治,思齊堯、舜,納民仁壽,上光祖考,垂休無窮?凡所謂孝,無大於此者也。

以謂:治今天下,猶理亂絲,非持其端,條而舉之,不可得而治也。故前所陳,不及歷指政治之闕,但明有危亂之虞,救之當以王道也。然而行王之道,非可一二而言,願得一面天顏,罄陳所學。如或有取,陛下其置之左右,使盡其誠;苟實可用,陛下其大用之;若行而不效,當服罔上之誅,亦不虛受陛下爵祿也。

陛下問群臣,群臣必謂寒賤之士,未可使近上側。自思之,以為不然。高祖羽,太祖朝年六十餘,為縣令,一言遭遇,聖祖特加拔擢,攀附太宗,終於兵部侍郎。顧遇之厚,群臣無比,備存家牒,不敢繁述。曾祖希振,既以父任,後祖遹復被推恩。國家錄先世之勳臣,父向又蒙延賞,今為國子博士。非有橫草之功,食君祿四世,一百年矣。料天下受國恩之厚,無如家者。自職事以來,思為國家盡死,未得其路爾。則進見,宜無疑也。或者更為強詞,言其不可,此乃自負陰私,懼防詆訐者也。

伏望陛下出於聖斷,勿徇眾言,以王道為心,以生民為念,黜世俗之論,期非常之功。昔漢武笑齊宣不行孟子之說,自致不王,而不用仲舒之策,隋文笑漢武不用仲舒之策,不至於道,而不聽王通之言。二主之昏,料陛下亦嘗笑之矣。雖不敢望三子之賢,然之所學,三子之道也。陛下勿使後之視今,猶今之視昔,則天下不勝幸甚!望陛下特留意焉。愚無任逾越狂狷恐懼之極,頤昧死頓首謹言。


卷二

表疏

辭免西京國子監教授表(元豐八年十一月)

頤言:今月日,准汝州牒,送到官誥一道,伏蒙聖恩,授汝州團練推官,充西京國子監教授者。愚陋小儒,晦處草野,忽承明命,不任震驚(中謝)

伏念才識迂疏,學術膚淺,自治不足,焉能教人?豈敢貪冒寵榮,致朝廷於過舉?所降誥命,不敢當受,謹奉表辭免以聞。

再辭免表

頤言:今月日,准汝州牒,備到尚書禮部符,奉聖旨,不許辭免恩命者(中謝)

伏以皇帝陛下嗣位之初,方圖大治,首拔一人於畎畝之中,宜得英異之才,置之於位,則天下聳動,知朝廷急賢,不特濟一時之用,足以為後世之光。今乃取庸常之人,命之以官,則天下何望?後世何觀?朝廷之舉也何為?之受也何義?雖至愚,敢貪寵祿,以速戾厥躬?是以罔虞刑威,而必盡其辭也。願陛下擴知臣之明以照四方,充取臣之心以求真賢,求之以其方,待之以其道,雖聖賢亦將為陛下出。況如者,何足道哉?冒犯天嚴,無任戰恐激切屏營之至。

辭免館職狀(元祐元年閏二月二十四日)

伏蒙聖恩,授宣德郎,秘書省校書郎,聞命震驚,不知所措。昨蒙恩,授西京國子監教授,方再具辭免,奉聖旨,令乘遞馬赴闕。祗命而來,未獲進見,遽然有此除授。伏念草萊之人,既蒙賜召,禮合見君,先受恩命,義理未安。況祖宗朝布衣被召者,故事具存。伏望聖慈,令入見。所降誥命,不敢當受。伏候敕旨。

乞再上殿論經筵事劄子

新授汝州團練推官,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右昨日上殿,辭免前降恩命。面奉德音,除崇政殿說書。雖瀝懇辭避,不蒙俞允。輒有愚誠,昧死上聞天聽。

竊以知人則哲,帝堯所難。雖陛下聖鑒之明,然方獲進對於頃刻之間,陛下見其何者,遽加擢任?今取於畎畝之中,驟置經筵,蓋非常之舉,朝廷責其報效,天下之所觀矚。苟或不當,則失望於今而貽譏於後,可不慎哉?

亦未敢必辭,只乞再令上殿,進劄子三道,言經筵事。所言而是,則陛下用為不誤,之受命為無愧;所言而非,是其才不足用也,固可聽其辭避。如此,則朝廷無舉動之過,愚得去就之宜。伏望聖慈,特賜俞允,無任。

〔貼黃〕不候命下,便有奏陳,蓋欲朝廷審處於未授之前,免煩回改成命。

〔貼黃〕如以昨日已上殿,只乞旨揮許實封劄子進呈,逐一分明貼黃,亦與口陳無異。

論經筵第一劄子

伏觀自古人君守成而致盛治者,莫如周成王。成王之所以成德,由周公之輔養。昔者周公成王,幼而習之,所見必正事,所聞必正言,左右前後皆正人,故習與智長,化與心成。今士大夫家善教子弟者,亦必延名德端方之士,與之居處,使之薰染成性。故曰:「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

伏以皇帝陛下春秋之富,雖睿聖之資得於天稟,而輔養之道不可不至。所謂輔養之道,非謂告詔以言,過而後諫也,在涵養薰陶而已。大率一日之中,親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寺人宮女之時少,則自然氣質變化,德器成就。欲乞朝廷慎選賢德之士,以待勸講。講讀既罷,常留二人直日,夜則一人直宿,以備訪問。皇帝習讀之暇,遊息之間,時於內殿召見,從容宴語。不獨漸磨道義,至於人情物態,稼穡艱難,積久自然通達。比之常在深宮之中,為益豈不甚大?

竊聞間日一開經筵,講讀數行,群官列侍,儼然而退,情意略不相接。如此而責輔養之功,不亦難乎?今主上衝幼,太皇太后慈愛,亦未敢便乞頻出。但時見講官,久則自然接熟。大抵與近習處久熟則生褻慢,與賢士大夫處久熟則生愛敬,此所以養成聖德,為宗社生靈之福。天下之事,無急於此。取進止。

〔貼黃〕竊料眾人之意,必以為皇帝尚幼,未煩如此,此乃淺近之見。夫幼而習之,為功則易;發然後禁,禮經所非。古人所以自能食能言而教者,蓋為此也。

第二

聞三代之時,人君必有師傅保之官:師,道之教訓;傅,傅其德義;保,保其身體。後世作事無本,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規過而不知養德,傅德義之道固已疏矣,保身體之法復無聞焉。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聰明睿哲,超越千古,皇帝陛下春秋之富,輔養之道,當法先王。以為傅德義者,在乎防見聞之非,節嗜好之過;保身體者,在乎適起居之宜,存畏慎之心。欲乞皇帝左右扶侍祗應宮人內臣,並選年四十五已上,厚重小心之人;服用器玩皆須質樸,一應華巧奢麗之物,不得至於上前;要在侈靡之物不接於目,淺俗之言不入於耳。及乞擇內臣十人,充經筵祗應,以伺候皇帝起居,凡動息必使經筵官知之,有翦桐之戲則隨事箴規,違持養之方則應時諫止。調護聖躬,莫過於此。取進止。

〔貼黃〕今不設保傅之官,傅德義、保身體之責皆在經筵,皇帝在宮中語言動作衣服飲食,皆當使經筵官知之。

第三

竊以人主居崇高之位,持威福之柄,百官畏懼,莫敢仰視,萬方承奉,所欲隨得。苟非知道畏義,所養如此,其惑可知。中常之君,無不驕肆;英明之主,自然滿假。此自古同患,治亂所係也。故周公告成王,稱前王之德,以寅畏祗懼為首。從古以來,未有不尊賢畏相而能成其聖者也。

皇帝陛下未親庶政,方專問學。以為輔養聖德,莫先寅恭,動容周旋,當主於此,歲月積習,自成聖性。竊聞經筵臣寮侍者皆坐,而講者獨立,於禮為悖。欲乞今後特令坐講,不惟義理為順,所以養主上尊儒重道之心。取進止。

〔貼黃〕竊聞講官在御案旁,以手指書,所以不坐。欲乞別一人指書,講官稍遠御案坐講。

〔貼黃〕竊意朝廷循沿舊體,只以經筵為一美事。以為,天下重任,唯宰相與經筵:天下治亂係宰相,君德成就責經筵。由此言之,安得不以為重。

辭免崇政殿說書表

頤言:准閤門告報,伏蒙聖恩,除通直郎,充崇政殿說書者。昨上殿,面奉德音,已嘗瀝懇辭避;及繼有陳奏,愚誠已竭,天聽不回(中謝)

竊以儒者得以經術進說於人主之前,言信則志行。自昔抱道之士,孰不願之?顧恨弗獲。何人哉?有此遭遇。然竊觀前古君臣道合,靡不由至誠感動,信以發志。今道未行於家室,善未信於鄉黨,何足以感動人主之心乎?苟不度其誠之未至,而欲善辭說於進對之間,為一時之觀則可矣;必欲通於神明,光於四海,久誠而無斁,知其不可也。是以欲進而思義,喜時而愧己,冒犯天威,而盡其區區之說。

伏以皇帝陛下春秋之富,方賴左右前後之人輔養聖性。勸講之職,任莫重焉。竊惟海宇之廣,賢俊至多。願朝廷博謀群臣,旁加收擇,期得出類之賢,置諸左右,輔成聖德,為廟社生靈之福。如之愚,實懼不足以當重任。所有誥命,不敢當受。謹奉表辭免以聞。

再辭免狀

蒙恩授通直郎,崇政殿說書,尋具表辭免。准尚書省劄子,奉聖旨,不許辭免者。聞古之人見行可而後仕。雖至愚,讀書為儒,敢不先民是憲。近進劄子三道,未聞進止,伏望聖慈,更賜省覽。如小有可用,則受命,不敢復辭;或狂妄無取,則乞許辭避。所貴朝廷無取人之失,小臣盡進退之道。山野之人,不能文飾,傾竭悃誠,願賜開納。伏候敕旨。

乞六參日上殿劄子(元祐元年四月)

竊以朝廷置勸講之官,輔導人主,豈止講明經義?所以薰陶性質。古所謂承弼厥辟,出入起居者焉,宜朝夕納誨,以輔上德。自來暑熱罷講,直至中秋,方御經筵。數月之間,講讀官無由進見。夫以文、武之齊聖,而欲旦夕承弼,今乃數月不接儒臣,甚非先王輔導養德之意。方主上春秋之富,輔養之道,豈可疏略如此?欲乞未御講筵,每遇六參日,宰臣奏事退,許講讀官上殿問聖體。數日一對儒臣,不惟有益人主,在勸講之禮亦當然。伏望聖慈,特賜俞允。

上太皇太后書(元祐元年)

六月日,具位程頤,昧死再拜上書太皇太后陛下。

愚鄙之人,自少不喜進取,以讀書求道為事,於茲幾三十年矣。當英祖朝暨神宗之初,屢為當塗者稱薦。於斯時,自顧學之不足,不願仕也。及皇帝陛下嗣位,太皇太后陛下臨朝,求賢願治,大臣上體聖意,搜揚巖穴,首及微賤,蒙恩除西京學官。於斯時,未有意於仕也。辭避方再,而遽有召命,門下學者,促行者半,勸勿行者半。促行者則曰:「君命召,禮不俟駕。」勸勿行者則曰:「古之儒者,召之則不往。」以為召而不往,惟子思、孟軻則可。蓋二人者,處賓師之位,不往所以規其君也。己之微賤,食土之毛而為王民,召而不至,邦有常憲,是以奔走應命。到闕,蒙恩授館職,方以義辭,遂蒙召對。於斯時,尚未有意於仕也。進至簾前,咫尺天光,未嘗敢以一言及朝政。陛下視,豈求進者哉?既而親奉德音,擢至經筵,事出望外,惘然驚惕。竊內思,儒者得以道學輔人主,蓋非常之遇,使自擇所處,亦無過於此矣。以斯時,雖以不才而辭,然許國之心,實已萌矣。尚慮陛下貪賢樂善,果於取人,知之或未審也,故又進其狂言,以覬詳察。曰如小有可用,則敢不就職?或狂妄無取,則乞聽辭避。章再上,再命祗受,是陛下不以為妄也,於是受命。供職而來,夙夜畢精竭慮,惟欲主上德如堯、舜,異日天下享堯、舜之治,廟社固無窮之基,乃之心也。本山野之人,稟性樸直,言辭鄙拙,則有之矣;至於愛君之心,事君之禮,告君之道,敢有不盡?上賴聖明,可以昭鑒。自惟至愚,蒙陛下特達之知,遭遇如此,願效區區之誠,庶幾毫髮之補。惟陛下留意省覽,不勝幸甚。

伏以太皇太后陛下,心存至公,躬行大道,開納忠言,委用耆德,不止維持大業,且欲興致太平,前代英主所不及也。但能日慎一日,天下之事不足慮也。以為今日至大至急,為宗社生靈長久之計,惟是輔養上德而已。曆觀前古,輔養幼主之道,莫備於周公。周公之為,萬世之法也。願陛下擴高世之見,以聖人之言為可必信,先王之道為可必行,勿狃滯於近規,勿遷惑於眾口。古人所謂周公,豈欺我哉?周公作《立政》之書,舉言常伯,至於綴衣虎賁,以為知恤茲者鮮。一篇之中,丁寧重復,惟在此一事而已。又曰「僕臣正,厥後克正」;又曰「後德惟臣,不德惟臣」;又曰「侍御僕從,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欽」。是古人之意,人主跬步不可離正人也。蓋所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故能習與智長,化與心成。後世不復知此,以為人主就學,所以涉書史,覽古今也。不知涉書史,覽古今,乃一端爾。若止於如是,則能文宮人可以備勸講;知書內侍可以充輔導,何用置官設職,精求賢德哉?大抵人主受天之命,稟賦自殊。歷考前史,帝王才質,鮮不過人。然而完德有道之君至少,其故何哉?皆輔養不得其道,而位勢使之然也。

伏惟皇帝陛下,天資粹美,德性仁厚,必為有宋令主,但恨輔養之道有未至爾。供職以來,六侍講筵,但見諸臣拱手默坐,當講者立案傍,解釋數行而退。如此,雖彌年積歲,所益幾何?與周公輔養成王之道,殊不同矣。或以為主上方幼,且當如此。此不知本之論也。古人生子,能食能言而教之大學之法,以豫為先。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主,便當以格言至論日陳於前。雖未曉知,且當薰聒,使盈耳充腹,久自安習,若固有之,雖以他言惑之,不能入也。若為之不豫,及乎稍長,私意偏好生於內,眾口辯言鑠於外,欲其純完,不可得也。故所急在先入,豈有太早者乎?

或又以為主上天資至美,自無違道,不須過慮,此尤非至論。夫聖莫聖於舜,而禹、皋陶未嘗忘規戒,至曰「無若丹朱好慢遊,作傲虐」。且舜之不為慢遊傲虐,雖至愚亦當知之,豈禹而不知乎?蓋處崇高之位,儆戒之道不得不如是也。且人心豈有常哉?以唐太宗之英睿,躬歷艱難,力平禍亂,年亦長矣,始惡隋煬侈麗,毀其層觀廣殿,不六七年,復欲治乾陽殿。是人心果可常乎?所以聖賢雖明盛之際,不廢規戒,為慮豈不深遠也哉。況衝幼之君,閑邪拂違之道,可少懈乎?

伏自四月末間,以暑熱罷講,比至中秋,蓋逾三月。古人欲旦夕承弼,出入起居,而今乃三月不一見儒臣,何其與古人之意異也?今士大夫家子弟,亦不肯使經時累月不親儒士。初秋漸涼,欲乞於內殿,或後苑清涼處,召見當日講官,俾陳說道義。縱然未有深益,亦使天下知太皇太后用意如此。又一人獨對,與眾見不同,自然情意易通,不三五次,便當習熟。若不如此漸致,待其自然,是輔導官都不為力,將安用之?將來伏假既開,且乞依舊輪次直日,所貴常得一員獨對。

開發之道,蓋自有方,朋習之益,最為至切。故周公輔成王,使伯禽與之處。聖人所為,必無不當。真廟使蔡伯希侍仁宗,乃師古也。欲乞擇臣寮家子弟,十歲已上,十二已下,端謹穎悟者三人,侍上左右。上所讀之書,亦使讀之,辨色則入,昏而罷歸。常令二人入侍,一人更休。每人擇有年宮人,內臣二人,隨逐看承,不得暫離。常情笑語,亦勿禁止,唯須言語必正,舉動必莊。仍使日至資善堂,呈所習業。講官常加教勸,使知嚴憚。年才十三,便令罷去,歲月之間,自覺其益。

自來,宰臣十日一至經筵,亦止於默坐而已。又間日講讀,則史官一人立侍。史官之職,言動必書,施於視政之時則可。經筵講之所,乃燕處也。主上方問學之初,宜心泰體舒,乃能悅懌。今則前對大臣,動虞有失,旁立史官,言出輒書。使上欲遊其志,得乎?欲發於言,敢乎?深妨問學,不得不改。欲乞特降指揮,宰臣一月兩次,與文彥博同赴經筵。遇宰臣赴日,即乞就崇政殿講說,因令史官入侍。崇政殿說書之職,置來已久,乃是講說之所。漢、唐命儒士講論,亦多在殿上,蓋故事也。邇英迫狹,講讀官、內臣近三十人在其中。四月間尚未甚熱,而講官已流汗。況主上氣體嫩弱,豈得為便。春夏之際,人氣烝薄,深可慮也。祖宗之時,偶然在彼,執為典故,殊無義理。欲乞今後只於延和殿講讀。後楹垂簾,簾前置御座。太皇太后每遇政事稀簡,聖體康和時,至簾下觀講官進說。不惟省察主上進業,於陛下聖聰,未必無補。兼講官輔導之間,事意不少,有當奏稟,便得上聞。亦不可煩勞聖躬,限以日數,但旬月之間意適則往可也。

今講讀官共五人,四人皆兼要職,獨不領別官,近復差修國子監太學條制,是亦兼他職也,乃無一人專職輔導者。執政之意可見也,蓋惜人才,不欲使之閑爾。又以為雖兼他職,不妨講讀,此尤不思之甚也。不敢言告君之道,只以告眾人言之。夫告於人者,非積其誠意,不能感而入也。故聖人以蒲蘆喻教,謂以誠化之也。今夫鍾,怒而擊之則武,悲而擊之則哀,誠意之感而入也。告於人亦如是。古人所以齋戒而告君者,何謂也?前後兩得進講,未嘗敢不宿齋豫戒,潛思存誠,覬感動於上心。若使營營於職事,紛紛其思慮,待至上前,然後善其辭說,徒以頰舌感人,不亦淺乎?此理,非知學者不能曉也。道衰學廢,世俗何嘗聞此?雖聞之,必以為迂誕。陛下高識遠見,當蒙鑒知。以朝廷之大,人主之重,置二三臣專職輔導,極非過當。今諸臣所兼皆要官,若未能遽罷,且乞免修國子監條制,俾臣夙夜精思竭誠,專在輔導。不惟事理當然,且使天下知朝廷以為重事,不以為閑所也。

陛下擇於草野之中,蓋以其讀聖人書,聞聖人道。敢不以其所學,上報聖明?竊以聖人之學,不傳久矣。幸得之於遺經,不自度量,以身任道。天下駭笑者雖多,而近年信從者亦眾。方將區區駕其說以示學者,覬能傳於後世,不虞天幸之至,得備講說於人主之側,使得以聖人之學,上沃聖聰,則聖人之道有可行之望,豈特之幸哉?如陛下未以言為信,何不一賜訪問?當陳聖學之端緒,發至道之淵微。陛下聖鑒高明,必蒙照納。如其妄偽,願從誅殛。愚不任懇悃惶懼待罪之至。

辭免判登聞鼓院奏狀(元祐元年八月)

今月二十二日,准尚書省黃牒,奉敕差兼權判登聞鼓院。不敢避斧鉞之誅,傾瀝悃誠,上煩天聽。竊以勸講之官,體宜專任。昨於六月中所進文字,論之甚詳,不敢重疊敘陳。伏望聖慈將前來文字,再賜省覽,惟求義理之當,不以微賤而廢其言。前件敕命不敢當受,伏乞特降睿旨,許令辭免。冒瀆宸嚴,無任。

〔貼黃〕自來鼓院官出入以時,若使兼領,遇講說日,或有急訴訟,必須留滯。伏望聖慈,特賜詳察。

再辭免狀

准尚書省劄子,以辭免兼權判登聞鼓院,奉聖旨不許辭免者。微賤小官,冒瀆天威,甘從顯戮。既荷朝廷寬大之賜,敢復盡其區區之誠。如陛下擢草野之中,置之勸講之列,天下聳然知陛下崇儒重道,留意大本。豈特一時之美事?為後世之盛談。今復命兼判鼓院,使入則侍人主而談道德,出則坐司局而領訴訟,愚竊謂失朝廷用人之體。況稟性樸愚,唯知為學,今時之務,皆所未諳,使臨事局,必致廢闕。若得專心致志,窮研聖學,以備顧問,愚不勝至願。伏望聖慈矜察,特許辭免。伏候敕旨。

論冬至稱賀劄子(元祐元年)

伏聞冬至日,百官拜表稱賀。以為:節序變遷,時思方切,若受表賀,大失居喪之禮,萬方後世,輕笑朝廷,無以風化天下。欲乞特降中旨,改賀作慰。備員勸講,職在以經術輔導人主,見此違經失禮,不敢不言。取進止。

〔貼黃〕竊慮聖意以去年冬至及今歲旦已受賀表,不欲改更,此甚不然。後是可以蓋前非,改過不吝,成湯所以稱聖也。

又上太皇太后疏(元祐二年春)

頤傾竭愚誠,冒聞天聽,狂妄之誅,非所敢避。伏念草萊賤士,蒙陛下拔擢,置之勸講之列,夙夜畢精竭慮,思所以補報萬一。昨於去年六月中,嘗有奏陳,言輔導人主之事,已逾半年,不蒙施行一事。愚竊思,所言甚多,如皆不可用,其狂妄亦甚矣。雖朝廷寬大,不欲以言罪人,然主上春秋方富,宜親道德之士,豈可以狂妄之人置之左右?彷徨疑慮,不能自已。況所言,非出己意,皆先王之法,祖宗之舊,不應無一事合聖心者。竊疑文字煩多,陛下不能詳覽;或雖蒙覽,而未察愚意。不敢一一再言,止取一事最切者,復為陛下陳之。

前上言,乞於延和殿講讀,太皇太后每遇政事稀簡,聖體康和時,至簾下觀講官進說,不惟省察主上進業,於陛下聖聰,未必無補;兼講官輔導之間,事意不少,有當奏稟,便得上聞。今思之,太皇太后雙日垂簾聽政,隻日若更親臨講讀,亦恐煩勞聖躬。欲乞只就垂簾日聽政罷。聖體不倦時,召當日講官至簾前,問當主上進業次第,講說所至,如何開益。使天下知陛下於輔養人主之道,用意如此。延對儒臣,自古以為美事。陛下試從言,後當知其不謬。此一時之事,且非定制。如其無益,罷之何晚?自來經筵,賜坐啜茶,蓋人主崇儒重道之體。今太皇太后省察主上進業,雖或使之講說,亦無此禮。所以再言此一事者,蓋輔導之間,有當奏知之事,無由上達。若得時至簾前,可以陳說,所係甚大。

陛下必謂主上幼衝,間日講讀足矣,更無他事,此甚不然。蓋從前不曾有為陛下極陳輔養少主之道者,故陛下未深思爾。願陛下聖明,不以之微賤而忽其言。察區區之心,豈有他哉?惟欲有補於人主爾。披瀝肝膽,言盡於此。伏望聖慈采納,天下幸甚!

乞就寬涼處講讀奏狀(元祐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伏見邇英閣講讀,入夏漸熱。去年四月後,侵晨講讀,亦甚有暑氣,恐於聖體非宜。欲乞特降聖旨,移就一寬涼處,貴得穩便。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雖祖宗以來只在邇英,緣主上聖體少嫩,尤須過意慎護。祖宗法度,固有不可改者;至於講讀處所,即無不可從便之理。

〔貼黃〕如別無穩便,只乞就崇政或延和殿,隻日講讀,與雙日垂簾自不相妨。

又上太皇太后書(元祐二年四月)

月日,具位程頤,昧死再拜上書太皇太后陛下。

近言,邇英講讀漸熱,乞移就寬涼處。貼黃稱,如別無穩便處所,只乞就崇政或延和殿。竊聞給事中顧臨有言,以延和講讀為不可。本謂邇英熱,恐於聖體非宜。今聞修展邇英,苟得寬涼,則志願遂矣。於臨之言,在自可不恤。然有所甚害,不得不為陛下辨之。若臨之言止於移惑太皇太后聖意,官非諫諍,不辨尚可也。今以臨言為是,則誤主上知見,職當輔導,安得不辨?

竊謂自古國家所患,無大於在位者不知學。在位者不知學,則人主不得聞大道,朝廷不能致善治。不聞道,則淺俗之論易入,道義之言難進。人君功德高下,一係於此。非敢以諛言悅陛下。竊聞陛下博覽前史,請陛下歷觀簡策,前世母后臨朝,有不壞紀綱者乎?有以至公為心,孜孜求治為英主之事,如陛下者乎?此陛下所自知也。陛下有簡策所無之盛德,則天下亦望陛下為簡策所無之功業,不止維持歲月,俟人主長大而已。蓋望陛下致海內於治安,詒孫謀於久大。詒謀致治之道,當使聖德日躋,善治日新。進德在於求道,圖治莫如稽古。道必詢於有道之士,古必訪諸稽古之人。若夫世俗淺士,以守道為迂,以稽古為泥,適足惑亂人主之聽。

近年以來,士風益衰,志趣汙下,議論鄙淺,高識遠見之士益少,習以成風矣。此風不革,以為非興隆之象,乃陵替之勢也。大率淺俗之人,以順從為愛君,以卑折為尊主,以隨俗為知變,以習非為守常,此今日之大患也。苟如是者眾,則人君雖有高世之見,豈能獨任哉。不知進道德之言,足以增益聖德者有幾,而損陛下之遠圖,移陛下之善意則有矣。如顧臨之言是也。

料臨之意,不過謂講官不可坐於殿上,以尊君為說爾。夫殿上講說,義理之至當,古者所常行也。不暇遠引,只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皇帝召王昭素講《易》,真宗令崔頤正講《書》、邢昺講《春秋》,皆在殿上。當時仍是坐講。立講之儀,只始於明肅太后之意。此乃祖宗尊儒重道之盛美。豈獨子孫當以為法,萬世帝王所當法也,而臨以為非。臨謂講官不可坐殿上,則昭素布衣之士,其不可更甚矣。邇英講讀,只自仁宗時,亦從便爾,非是避殿上也。若避殿上,則不應置崇政說書之職。雖以殿名設職,不必須在本殿說書,然亦必不肯於不可講說之處置說書官也。每進講,未嘗不規勸主上以祖宗美事為法。如臨之意,則是禁止主上不得復為優禮昭素之事,及有崇政設職之意。祖宗美事,而使主上獨不得為,若主上信以為然,所損豈不甚大?殿上說書,亦是常事。人主崇儒之道,甚有重於此者。今口未敢言,然中心惟欲輔養主上重道之心,如前代明王,光耀史冊,不止此一事而已。臨之見與之心,何其異也!且講經與飲宴孰重?真宗、仁宗時皆宴講讀官於崇政殿。從來侍宴皆在殿上,而講經獨不得在殿上,未諭其義也。臨之意必曰:「彼一時之事爾,日常則不可。」夫於義苟當,日常何害?義或不可,一時亦不可也。

始言之,執政大臣未以為非也,及臨一言,則是而從之。以度之,以臨之言為是者,亦或有之。若謂四五大臣皆以為是,則必不然。蓋非難知之事,不應四五人所見皆如是也。特以陛下信臨之言,而又迫於尊君之意,故不敢言爾,恐非以道事君之義。今世俗之人,能為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唯道德益高則益尊,若位勢則崇高極矣,尊嚴至矣,不可復加也。過禮則非禮,強尊則不尊。漢明帝於桓榮親自執業,可謂謙屈矣。周宣帝稱天,自比上帝,群臣齋戒清身數日方得朝見,可謂自尊矣。然以理觀之,漢明帝賢明之君,百世所尊也;周宣帝昏亂之主,百世所賤也。如臨之見,則必以桓榮為不能尊君,以周宣之臣為能尊君矣。不知道之人益進,不合理之言日聞,雖人主聖明,習熟見聞,亦恐不能無損爾。後世功業益卑,先王粹美之道不復見於世者,正由淺俗之論易信而得行爾。

夫先王之道,雖未能盡行,然稽古之心,不可無也。猶學者於聖賢之事雖未能盡行,然希慕之心,不可無也。此乃進學求益之道。今臨之意,則以古先之事為不足法,今日之事足矣,不可更有進也。此乃塞進善之門,絕稽古之路。方主上春秋之富,進德之際,而其所獻納如是。使勸講官稍思職業,敢不辨乎?若陛下以言為非,則狂妄之誅,不可避也。萬一以言為是,則願陛下明示好古求道之意,使朝廷在位皆知之。雖鄙陋之人,見陛下聖慮高明,不喜淺近,亦將勉思義理,不敢任其卑俗之見,懼獲鄙於聖鑒矣。誠如是,則將見道學日明,至言日進,弊風日革。為益孰大於此?職當辨明,義不敢默。無任懇切惶懼待罪之至。

論開樂御宴奏狀(元祐二年夏)

伏睹有司排備,開樂御宴。備員勸講,職在以經義輔導人主,事有害義,不敢不言。夫居喪用喪禮,除喪用吉禮,因事而行,乃常道也。今若為開樂張宴,則是特為一喜慶之事。失禮意,害人情,無大於此。雖曰故事,祖宗亦不盡行,或以故而罷,或因事而行。愚竊恐祖宗之意,亦疑未安故也。

自古太平日久,則禮樂純備,蓋講求損益而漸至爾。雖祖宗故事,固有不可改者,有當隨事損益者。若以為皆不可改,則是昔所未遑,今不得復作;前所未安,後不得復正。朝廷之事,更無損益之理,得為是乎?況先朝美事,亦何嘗必行?前日所言殿上講說是也。故事未安,則守而不改,前日所言冬至受表賀是也。

前後累進狂言,未嘗得蒙采用,而言之不已者,蓋職之所當,不敢曠廢。伏望聖慈特賜聽納,自中降旨,罷開樂宴。直候因事而用,於義為安。冒瀆天威,無任。

乞歸田里第一狀(元祐二年十一月初六日)

昨任崇政殿說書,忽奉敕差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傳聞有言事官言罪狀。既知是責命,禮當奔走就職。今已到任訖,方敢傾瀝懇誠,仰干天聽。

竊念本草萊之人,因二三大臣論薦,遂蒙朝廷擢任,置之經筵,故授以朝階。今既有罪,不使勸講,則所受之官,理當還奪。雖朝廷務存寬厚,在義所難處。伏望聖慈許納官歸田里,以安愚分。冒瀆宸嚴,無任。

〔貼黃〕若元是朝官,朝廷用為說書,雖罷說書,卻以朝官去,乃其分也。本無官,只因說書授以朝官,既罷說書,獨取朝官而去,極無義理。

第二狀(十二月十八日)

今月十四日准河南府送到尚書省劄子一道,以乞歸田里,奉聖旨不允所乞者。聞命惶懼,不知所安。須至再竭悃誠,上煩天聽。

昨自崇政殿說書受敕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傳聞因諫官有言。雖不知所言何事,必是罪惡有實。竊念畎畝之人,因司馬光、呂公著、韓絳等以行義稱薦,蒙朝廷受官。今既有罪惡,是無行義,自當追奪,以正誤朝廷之罪。尚叨祿位,有何義理。愚竊意朝廷顧惜事體,以嘗旌用,不欲放棄。竊以為不然。始聞其善而用之,陛下急賢之心也;後見其惡而去之,至公之道也。伏望聖慈,俯鑒丹誠,許歸田里。

第三狀(元祐三年春)

竊以見善而用,見不善而退,人主黜陟之至公;道合則從,不合則去,儒者進退之大節。黜陟失當,則亂所由生;進退忘義,則道所由廢。

無狀,蒙陛下擢自衡茅,置之勸講,旋以人言,至於黜逐。朝廷信其惡矣,愚道不用矣。信其惡而使之在官,恐非黜陟之當。道不用而徒茲苟祿,殊乖進退之義。是以不敢遑寧,繼上封章,願歸田里。待命三月,未俞音。在義既當去,敢不固請。與其至於瀆而加罪,曷若因其請而使去。非不知享祿勝於躬耕,貧匱不如溫足。顧以讀書為儒,粗知廉恥,不敢枉道以求苟安。伏望聖慈,矜察至誠,俾完素守。苟遂丘園之請,敢忘天地之恩。罔避誅夷,必期俞允。

乞致仕第一狀

伏自到任,三具奏陳,乞歸田里。待命又已三月,未得指揮。在所以求去之義,前後陳述盡矣。不敢重疊,煩瀆聖聽。竊以朝廷特起於畎畝之中,置之經筵,使輔導人主,非常之舉也。既以罪去,若包羞苟得,不顧去就之義,實懼萬世之下,非笑聖朝之舉。是以屢冒天威,必期得請。自古為臣陳力不能則致其仕,禮也。竊恐朝廷顧惜事體,既已招來,不欲放棄。更不敢乞歸田里,只乞令致仕。伏望聖慈,察其懇誠,特賜俞允。

第二狀

自到任,三請歸田,一乞致仕。至今未得指揮,須至再竭懇誠,仰冀省察。

方皇帝陛下嗣位之初,太皇太后臨朝之始,一新政事,首及人才,擢草野之中,處以勸講之職。觀陛下好賢之心,可謂至矣。惟陛下用人之意,不其深乎!曆觀簡策,自古母后臨朝,未有能為如此之事者。豈止聳動一時?足以輝光千古。既遭遇如此,宜有令德重望,為朝廷光。而乃德義不修,誠意不至,上不能取信人主,下不能鎮服浮議,遂致詆毀潛加,罪釁陰積,招延未幾,斥逐隨至,使陛下高古之盛美,翻為天下所譏議。古之君子,用之則其君尊榮,今之進,乃為聖明之累,則之罪大矣。尚以何義,復齒仕列。是以累上封章,願歸田里。若得去,則天下後世當謂:陛下前日招延,雖不得獲上有道、明哲保身之士,猶不失行己有恥、進退顧義之人。則朝廷之舉,未為大過;二三大臣之薦,未為甚欺。故之累請,不止自為,亦所以為朝廷也。

不知者,不以為忿躁,必以為沽激。豈然哉?身傳至學,心存事道,不得行於時,尚當行於己,不見信於今,尚期信於後,安肯失禮害義,以自毀於後世乎?蓋質之聖賢,考之經義,為當然爾。況去就之義,豈獨知之?學道者所共知也。願陛下遍詢輔臣,之請為義乎?為非義乎?如以為非義,是所學偏謬,不敢避愚妄煩瀆之罪。如以為義,則乞從之請。或朝廷顧惜事體,不欲使歸田里,只乞令致仕。

辭免服除直秘閣判西京國子監狀(元祐七年四月)

今月一日,准河南府差人送到官誥一道,伏蒙聖恩,授左通直郎、直秘閣、權判西京國子監者。昨被責命,出為外官,夙夜靡遑,惟是內省。始蒙招致之禮,旋為黜逐之人,將胡顏以立朝。當自劾而引去。至於五請而未聽,豈可力辯以求伸。遂且從容,以須替罷。未及任滿,遽丁家艱,思無忝於所生,惟堅持於素節。未終喪制,已降除書,上體眷恩,內深愧懼。

伏念志存守道,識昧隨時,俗所忌憎,動招謗毀。昨蒙擢任,既以人言被黜,為朝廷羞矣。今復授以職任,適足重為朝廷羞,無所益於明時,徒取笑於後世。伏望聖慈,矜察愚誠,追寢恩命。昨因丁憂既已去官,今來所降誥命,不敢祗受,已於河南府寄納。伏乞朝廷撿會前來五次奏陳,特賜指揮,許歸田里。

再辭免表

頤言:昨蒙聖恩,授左通直郎、直秘閣、權判西京國子監,尋具狀辭免。今月十九日,河南府送到尚書省劄子,奉聖旨不許辭免者。斥逐之人,分當遠引;甄收之命,義實難安(中謝)

伏念力學有年,以身任道,唯知耕養以求志,不希聞達以干時。皇帝陛下詔起於草野之中,面授以講說之職。切思之,得以講學侍人主,苟能致人主得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則天下享唐、虞、夏、商、周之治。儒者逢時,孰過於此?是以躍然有許國之心。在職歲餘,夙夜畢精竭慮。蓋非徒為辯辭解釋文義,唯欲積其誠意,感通聖心,徯交發志之孚,方進沃心之論;實覬不傳之學復明於今日,作聖之效遠繼於先王。自二年春後來,每進說,陛下常首肯應知陛下聖資樂學,誠自以謂千載之遇也。而不思道大則難容,跡孤者易躓。入朝見嫉,世俗之常態;名高毀甚,史冊之明言。如至愚,豈免眾口。不能取信於上,而欲為繼古之事,成希世之功,人皆知其難也。何狂簡,敢爾覬幸。宜其獲罪明時,見嗟公論。志既乖於事道,義當致於為臣。屢懇請而未從,俄遭憂而罷去。銜恤既終於喪制,退身當遂於初心。豈舍王哉!忠戀之誠雖至,不得已也,去就之義當然。

自惟衰邁之軀,得就安閑之地。聞今傳後,更有望於殘年,行道致君,甘息心於聖世。豈期矜貸,尚俾甄升。恩雖甚隆,義則難處。前日朝廷不知其不肖,使之勸學人主。不用則亦已矣。若復無恥以苟祿位,孟子所謂「是為壟斷也」。儒者進退,當如是乎?非苟自重,實懼上累聖明,使天下後世謂朝廷特起之士乃貪利苟得之人,甚可羞也。猶羞之,況朝廷乎?在無可受之理,敢冒萬死,上還恩命,伏乞撿會前後累奏,特賜指揮。

〔貼黃〕家傳忠孝,世受國恩,擢自草萊,久侍經閣。豈無愛君報國之心?義迫當去,無路自效。惟今日冒死,為陛下陳儒者進退之道、為臣去就之義,覬望有補,乃區區上報之心也。

〔貼黃〕求去與辭官前後七章,陳說進退之義,既已詳明,言亦盡於此矣。皆據經義,非出私意。伏望聖明,特賜省察。

謝管勾崇福宮狀(元祐七年五月)

昨蒙聖恩,除左通直郎、直秘閣、權判西京國子監。兩具表狀辭免,乞歸田里。今月十日,准敕特授左通直郎、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宮者。誤蒙甄錄,再露封章。不敢遜言,惟盡敬主之意;深陳古義,蓋存報國之心。天聽至高,言已盡而誠孚未格;君威難犯,慮其瀆而憂懼交深。非特畏於刑章,實願存於國體。幸蒙寬貸,豈敢頻煩?更不敢固違朝命,所降敕牒,已領訖。伏為見患腰跨,拜受未得,候痊損日,謝恩就職次。

申河南府乞尋醫狀(元祐七年八月)

頤昨准敕授左通直郎、管勾嵩山崇福宮。尋具奏聞,為患腰跨,拜受未得,候痊損日,謝恩就職次。今來已滿百日,未得痊安。竊懼久稽朝命,欲乞尋醫,謹具申西京留府,伏乞依條施行。

辭免再除直秘閣判監狀(元祐九年春)

今月十四日,准河南府送到官誥一道,尚書省劄子一道。伏蒙聖恩,授依前左通直郎、直秘閣、權判西京國子監,專主教導者。祗荷睿恩,不任惶懼。

恭以皇帝陛下親政之初,萬邦黎獻,至於海隅蒼生、夷狄蠻貊之人,莫不仰首以觀,傾耳而聽。今聽政未及兩月,而念及勸學舊臣,收錄於退藏之中。茲見陛下聖明,崇儒重道,事無不察,足以聳動天下。然而處得其道,用常其人,乃允公論,為盛美之事,不然則四方傳議,反累聖政。

伏念去年丁憂服闋之初,已蒙朝廷授此職任。以於義未安,兩具奏辭免,陳儒者進退之義,已極詳明。但恐微賤之言,係常程文字,即以付外,不曾得經聖覽。既而改命祠宮,遂以尋醫得去。方安愚分,忽被誤恩。雖仰荷於甄收,敢自渝其節守!伏望聖慈,曲憐舊物,深鑒丹誠,將前來辭免表狀,特賜省覽,則知所以辭者,蓋守古義,非出私意。所降誥命,不敢祗受,已於河南府寄納。冒瀆宸嚴,無任。


卷三

學制

三學看詳文(元祐元年五月)

一、三學制。看詳舊制,公私試試上舍,補內舍,蓋無虛月,皆糊名考校,排定高下,煩勞費用,不可勝言,於學者都無所益。學校,禮義相先之地,而月使之爭,殊非教養之道。今立法,改試為課,更不考定高下,只輪番請召學生,當面下點抹,教其未至。所貴有益學者,不失庠序之體。舊制考察行藝,以不犯罰為行,試在高等為藝,有注官、免省試、免解三等旌擢。今不用舊考察法,只於內舍推擇才學行藝為眾所稱者,升為上舍。上舍學行才器堪為時用者,長貳狀其行能,聞於朝廷。

一、三學制。看詳太學舊制,博士二人,同講一經,《論語》、《孟子》又置學諭分講。聖人之道雖一,而治經家法各有不同。二人同講一經,則學者所從不一。今立法,置博士十人,六人分講六經,餘四人分講《論語》、《孟子》。講大經終者,卻講小經。諸經輪互講說,有專經者,亦許通那。

一、律學制。看詳律學之設,蓋欲居官者知為政之方。其未出官及未有官人,且當專意經術,並令入太學,乃學古入官之義。今立法,到吏部人方許入律學。

一、武學制。看詳所治經書,有《三略》、《六韜》、《尉繚子》,鄙淺無取。今減去,卻添入《孝經》、《論語》、《孟子》、《左氏傳》言兵事。

一、三學制。看詳舊來條制,有期親尊長服,不許應舉。後來改法,雖祖父母喪,亦許應舉。夫尊祖之義,人道之本。若許居喪進取,深害義理。今立法,學生遭祖父母喪,給長假,行服。貢舉條貫,乞朝廷指揮修改。

論改學制事目

一、舊來博士,祇是講說考校,不治學事,所以別置正錄十員。今已立法,博士分治學事,及增置職事人。其正錄並合減罷(所減罷官,乞與比類差遣,俸給如舊,及依元條年限改官)

一、舊制八十齋,每齋三十人,學生以二千四百人為額。每齋五間,容三十人,極甚迫窄,至兩人共一臥榻,暑月難處,遂更互請假出外。學者失所如此,而願留者,止為解額優寬而已。今欲以七間為一齋,容三十人,除學官職事人及諸般占使外,可為五十齋,所容千五百人。在朝廷廣教之意,雖為未足,而齋舍未能遽增,所容止可如此。若朝廷選通儒為教導之官,去利誘,來實學之士,人數雖減,成才必多。

一、國學解額,嘉祐以前一百人,自元豐後欲得舉人入學,遂設利誘之法,改作太學解額五百人。又患來者遽去,復立一年之限,以拘留之。近日朝廷知其非便,已改去逐次科場一年之限。然而人數歲歲增添,以外處解名比之,五百人額當有萬餘人奔湊。使萬餘人舍父母之養,忘骨肉之愛,往來道路,旅寓他土,人心日偷,士風日薄,所費財幾何?所破產幾何?少年子弟遠父兄而放蕩者幾何?父母骨肉離別悲念以至失所者幾何?以萬餘人聚之京師,弊害不可勝言。今欲量留一百人解額,以待在學者取應,餘四百人分在州郡解額窄處,自然士人各安鄉土,養其孝愛之心,息其奔趨流浪之志,風俗亦當稍厚。況人於鄉里,行跡易知,冒濫之弊,因而少革。

一、近年編修敕條,並立看詳,要見刪改因依。今來國子監敕令,是有司所行條貫,已立看詳。外有三學制,皆是庠序之事,與佗處條貫體面不同。今來條立所存,舊文甚少,觀文可見義理,乞更不立看詳。

回禮部取問狀

准尚書禮部帖子,仰國子監修太學條制手分依下項所問事理,具印狀送尚書禮部。

一、本部看詳創法,有司推行之際,須有條目事實,方可經久施行。今來尊賢立堂,待賓吏師立齋,並係創立,即未見得祭酒、司業以下,如何延請尊禮?學錄以下,如何供億?條目合有幾?其人在學若干歲月?朝廷如何進用?又待賓、吏師二齋,不言無人即虛,若無其人,未委合與不合亦虛?

勘會學制,尊賢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學者所矜式者,長貳以下尊禮之。學錄一人,專主供億。無其人則虛之。所謂道德之士,不必遠引古者,以近時言之。如胡太常瑗、張著作載、邵推官雍之輩,所居之鄉,學者不遠千里而至,願一識其面,一聞其言,以為模楷。有如此之人至於京師,則長貳造門求見,道學者願得矜式之意,延請居於堂中,或一至,或時來,或淹留旬時,不可必其久速也。不獨學者得以矜式而已,又以見長貳之為教,不敢足諸己,既上求古之人,復博采今之士,取善服義,如恐不及,乃為教之大本,化人之要道。如此待之,即是尊禮。所謂供億,祇是灑掃堂室,供給飲膳,學錄專主,所貴整肅,不須更立條目。待賓、吏師體皆相類,無人則虛,理自當爾。只於一處立文,自可見矣。

一、看詳文稱朝廷廣教之意,不當有限,只於齋舍立定可容人數,每齋改為七間,係減二十四齋,止容一千六百餘人,即是立限,比舊更窄。又條稱三舍,每齋七楹,其看詳文卻稱七間為一齋,有此間架不同。又稱舊制每齋五間,至兩人共一臥榻,暑月難處,未見得今來各展兩間,設與不設三十臥榻。其太學見今屋宇,若依新立條貫,一齋七間,修截得若干齋舍,有無妨闕?又條稱若學行著聞,及曾得解人,並免試使入內舍,如何容著?

勘會看詳文稱朝廷廣教之意,不當有限,蓋謂不當立定二千四百人之限。若逐齋人數,自是據地位所容,難為強使之多。齋舍多少,則係朝廷處之。雖使未及,徐圖之可也,蓋無立定限數之意。若不恤齋舍寬窄,苟欲人數之多,使學者不安其居,乃是徒為美觀,不務實事,非聖朝立事之意。所稱每齋七楹,則是七間,別無間架不同。見今學舍,除學官、職事人及諸般占使外,可為五十餘齋,每齋置三十臥榻,並是量度丈尺,算計可容。舊來常是二人,或有三人共一榻,不惟暑月難處,兼褻瀆至甚。其學行著聞,及曾得解人免試入學,逐齋人數自定,即無容著不得之理。

一、舊制考行藝,以不犯罰為行,試在高等為藝。今來看詳文稱不用舊考察法,只於內舍推擇才學行藝為眾所稱者,升為上舍,上舍學行才器堪為時用者,長貳狀其行能,聞於朝廷,未見得長貳如何推擇?及狀其行能,其條目事實,各合如何聞於朝廷?如何推恩?又既不用舊法考察,若曾犯罰,及課曾在退等,合與不合推擇?如推擇有不當,及生員在齋供課代筆,竊用佗人文字,如何防察?

勘會舊考察法專據文簿計校等差,所以今來立法,只委長貳以公議推擇。凡所推擇,一係長貳鑒裁。長貳公明與否,則係朝廷所任用。在朝廷豈可不信所任用,而專考驗於案籍?自古推賢進善,未聞如此。今但取學行才器堪為時用者,聞於朝廷。所推恩數,自係朝廷裁處,有司不當立法。所狀行能,各隨人之所有,難為更立條目。既推學行才器之人,推擇不當,自有論如律之文,更不須繁文勘會。犯罰退等之類,其在齋供課,明有「長諭察視,不得交互課卷」之文。兼供課與舊來公私試不同,別無升黜,自少代筆竊用之事,有則自當罰格。若更苛細,曲為防閑,甚失庠序之體。

一、舉人及仕宦家子弟,鬥毆使酒等,本監采察,牒開封府或本貫施行。本部看詳條稱仕宦家子弟,據文即雖作工商諸色在公之人,其家各曾仕宦,及見仕宦,亦是仕宦家子弟,如何卻令國子監采察?若本監止是采察仕宦家子弟為舉人者,即今來立文未盡。又稱舉人及仕宦家子弟,據文即舉人家子弟亦在其中。若本監不采察舉人家子弟,即立文亦是未盡。兼看詳假有舉人本貫是廣南,因遊學在西川,若有犯牒與本貫施行,有無迂枉?

本所勘會監敕稱舉人及仕宦家子弟,蓋是兩般,猶言舉人若仕宦家子弟也。凡文若是一事而言及者,必須以重及輕,未有以輕及重者。豈有先言舉人,以及仕宦之理?如或以為不明,即可改及為若。古者四民各世其業,後世法度不立,失守易業,仕族之貴而為工商雜類者有矣。此朝廷當禁而未能者,固未嘗立文,許其然也。既流落入於非類,豈復能責其士人行檢。況自來條制,凡為品官家立法,皆是仕族之體,未嘗更開說若為工商之類時則如何也。略舉一二事以為證。如舊衣服令,五品以上子孫婚,聽假以爵弁,即不言若充軍及遭黥杖者之類,許假與否。又雜令,品官家雖不請券,並聽入驛,即不言子弟為卒仆乞丐者之類,許入驛與否。此蓋大體立法,不可亦謂之立文不盡。欲厚風教,當由仕族始,所以立法之意,欲並包仕族子弟。若指定為舉人者,則年少學業未成,或治家不暇應舉者,皆不及也。所云牒開封府或本貫施行,「或」者疑辭,量可而行爾,安得便見迂枉?必云牒本貫者,蓋人之惡最恥聞於鄉里,立文所以為警,且暴一罪而使之一鄉知戒,所益甚大。

一、新制稱四方士人願觀光者,掌儀引入,遊覽堂舍,觀禮儀,聽弦誦,唯不得入齋。願觀光者既不得入齋,即未見得於何處觀禮儀、聽弦誦?又其觀聽係在何時?若願觀光者無時得入,即掌儀疲於接引,亦非學校之體。若限以時,則新制無法。又言士人願觀講說者,聽堂上相見。今看詳願觀講說者,未見令何人引入,如何相見?若願觀之人眾,至位次不足,如何序齒,如何令坐?皆未有法。

本所勘會太學首善之地,將以流化天下。從來賓客不得過客位,天下之士徒聞朝廷有學,而不得見其規制,視其法度,所以今來立觀光之法。觀學者出入往來,少長有敘,威儀濟濟,即是觀禮儀。行廊廡之間,聞諸齋弦誦之聲,即是聽弦誦。自可使觀光之士,以為盛談,流傳天下。何必須入齋中,及更立處所?學制通客之時,自有明文,即無無時得入之說。所謂掌儀疲於引接,亦無是理。以太學之大,掌儀八人之多,又早晚不許通客,不當升堂掌禮之時,常輪一人延接四方之士,極非過當。設使美化大行,願觀者眾,數時之間,不過數番而已。樂使人向善者,固不憚其煩也,況又更休。願觀講說者即是賓客,明有學制,門吏白直學後,報所見之人,相見自有常儀,坐位自有爵齒,不須煩文。往年胡博士瑗講《易》,常有外來請聽者,多或至千數人;孫殿丞復說《春秋》,初講旬日間,來者莫知其數,堂上不容,然後謝之,立聽戶外者甚眾,當時《春秋》之學為之一盛,至今數十年傳為美事。

一、合支用條制所不載者,長貳裁度支破。今要見如何裁度支破?因何刪去舊條比類二字?

本所勘會本監支費,隨宜應用,條制豈能具載?舊條,長貳審量比類支給。若須比類,必多拘礙;或無類例,亦須裁度。所以立法但云裁度,刪去比類二字。用比類字,則關防之意多;去二字,則委付之意重。朝廷之任長貳,自當有體。

論禮部看詳狀

准都省送下禮部狀,看詳三學制、國子監敕,勒送國子監長貳,與元修官同共再行看詳。已於某月日,與長貳同狀供去訖。竊慮朝廷只見禮部一面辭說,未盡見元初立法之意,今卻將禮部看詳事節,逐一開析如後。

一、學制,尊賢堂、待賓齋、吏師齋等,先准禮部帖子,取問修條制所「今來尊賢立堂,待賓、吏師立齋,即未見得祭酒以下,如何延請尊禮?學錄以下,如何供億?條目各合有幾?其人在學若干歲月?朝廷如何進用」?本所為見禮部所問,與立法意全不相似,遂逐一開析供答。今來送到禮部看詳所駁之事,卻已改換了前來所難之意,卻稱學士大夫有賢可尊,朝廷自當褒顯,以勸多士,不應有遺,卻於學校立法,俟其自至京師,然後祭酒以下延請尊禮。再詳所駁,依前誤認立法之意。雖是朝廷褒顯之士,苟未大用,何妨學校延請?何必須待朝廷所遺,方得尊禮?不應有遺之說,大非朝廷用心。雖古盛治之世,賢才並用,尚旁求博采,未嘗敢言已無遺也。又云「若一至,或時來,或淹留旬時,殆非尊禮之實,亦恐道德之士出處去來不應如此。」此蓋因禮部取問其人在學若干歲月,故本所如此供答。大意謂道德之士,一見其人,足以矜式,一聞其言,足以興起,得其一至,猶足為益,況淹久乎?或速或久,係其人所處之勢,固難必也。如此,尊賢之道可謂至矣。而禮部以為非尊禮之實,不知如何乃謂之實也?夫與人為善,君子所樂;亂國之聘,夫子亦往。從太學之禮請,而云「道德之士出處去來不應如此」。似不知君子出處之道。本所供答禮部狀稱(全文具《回禮部取問狀》內)今來禮部看詳,引所供狀,只至「矜式而已」字便住,將一段文義,中間截斷,要切義理,都將刪去。又云「尊賢堂稱無人則虛,待賓、吏師二齋不言無人則虛,有司無所執守」。竊緣學制是學校之事,將付之儒臣以治學者,與尋常吏文不同。今來禮部蓋欲全用吏文。若使吏人以吏文格之,則新修之學制,皆不可用。

一、禮部看詳四方士人願觀光一事,但云「難議施行」,不言所以,伏乞朝廷詳酌。

一、禮部看詳,舊法,每齋五間,容三十人,不聞有訴窄狹者。今新立條制,每齋展為七間,止容得一千六百餘人,有八百餘人須至遣出。勘會自來暑月齋舍中難處,須至更互請假出外,今年尤甚,應是在學已及一年,可以應舉者,往往遷出。朝廷立定齋舍間數,豈有學者自訴窄狹之理?今來立定逐齋所容人數之法,亦須乘學者稀少之時,漸次修展(某年只幾人),豈有一旦遣出之事。以至增添床榻,皆有法度,並是據間架丈尺算計,不惟寬涼,兼是齊整。又云即是齋舍數目,未有定論。夫今日所設學官、職事人及其餘事,皆是且據今日學舍為之,安用須立數目定論?太平日久,則文風益盛,學者益眾。故唐至貞觀六年以後,學生增至三千二百。異日朝廷美化大行,事力充盛,學生之員,增至唐生員之數,未為過也。何必須要立定數目?

一、三舍升補推擇法,禮部所駁最詳。竊以舊法惟三舍升補一事,最為未便。天下人所以論議,言者所以為言,朝廷所以重修,及爭競之端,獄訟之興,皆由於此。而禮部乃云,三舍升補法,最為完密,不可以廢,則禮部用意可見。其看詳云:「行法以來,至今七年,得推恩授官才一人,其中選艱難又如此。」夫朝廷養士,唯欲成材之多,豈以艱難為貴?以二千人之眾,七年之久,通其去來,不知幾千人矣。應授官者才一人,何其少也?正由書行藝考察之法不可用爾。夫人之美行,天之尊爵,莫過於仁義忠信,樂善不倦。不知前日有書此而蒙考察者乎?又云:「今來一切略去此法,惟令長貳推擇行藝眾所稱者升為上舍。緣行藝若無法考驗,即無事實可據,恐人情不服,別致爭訟。」夫案文責跡,有司之事,非庠序育材論秀之道。且立之以格,考之以文,則人案跡以求差殊,爭心所以起也。授之賢才,重其委任,則人無辭以犯分,義訟所以息也。今以專任長貳為不可,是不知治體之甚。古之時,天子擇宰相而任之政,宰相擇諸司長官而委之治,諸司長官各擇其屬而授以事,治功所以成也。後世朝廷授法,必達乎下,長官守法而不得有為,前日考察之法是也。始於諸齋,而由正錄、博士以及長貳。諸齋所取,學官就其中而論之,不得有易也。學官所考,長貳就其中而論之,不得有易也。易之則按文責跡,入於罪矣。是事成於下,而下得以制其上,此後世所以不治也。今欲朝廷專任長貳,長貳自委之屬官,以達於下。取舍在長貳,則上下之體順,而各得致其功,先王為治之道也。難者必曰:長貳得人則善矣,或非其人,不若使防閑詳密,上下相制為可循守也。此世俗鄙論,烏足以言治道?先王制法,待人而行,未聞立不得人之法也。苟長貳非人,不知教育之道,徒守虛文密法,果足以成人才乎?自古以來,未有如是而能成治者也。

一、禮部看詳:「博士十人,六人分講六經,四人分講《論語》、《孟子》,難以施行。」今詳禮部所駁之意,卻是不知太學有四堂,自來分講諸經,四處各講《論語》、《孟子》。又云「諸經輪互講說,若治經家法不同,愈見紛亂」。夫人講一經則終一經,是一家之學,比之人講一授,安得卻為紛亂?又云「一人日專一經,不惟己勞,如有疾故在假,月日稍久,不免別那博士代講,學者所從,亦安能一?」博士之職,比之佗官,極為清簡,日講書一授,不足為勞,人專一經,所從自一。若疾病稍久,或他事故,則出無可奈何,不當以此為限。

一、禮部看詳:「武學入學之法,難以施行。」乃是禮部未喻立法之意,乞自朝廷詳察。其中,更不引試,便入外舍,尤為疏簡。其間豈無隳業苟求之人?亦是禮部未詳外舍之法。其外舍立法,已甚詳密,不過一月須試,又不許請假。隳業之人,無由久容。

一、禮部看詳:「律學本以教習法律,今來卻令講經讀史,不唯事情迂闊,兼妨廢生員專意法律。」夫法律之意,蓋本諸經。先能知經,乃可議律。專意法律者,胥吏之事,可以行文案治,期會貫通。經義者,士人之事也,可以為政治民。所以律學必使兼治經史。又云「太學博士,通取幕職州縣官;律學博士,卻止取承務郎以上,難以施行。」緣太學生祇是布衣之士,或未出官人。設有已曆官人願入,亦是能自折節之人。律學皆是已從仕者,所以教官須宜稍重。

一、禮部看詳:「武學制減去《三略》、《六韜》、《尉繚子》,卻合添習《孝經》、《論語》、《孟子》,於事情迂闊,難以施行。」勘會元立法減去《三略》等,蓋為鄙淺無取。今禮部以為有取,恐是不曾研究。其添入《孝經》、《論語》等,蓋欲武勇之士能知義理,比之漢明帝令羽林通《孝經》,唐太宗使飛騎受經,尚未足為迂闊。

一、禮部看詳:「未有官人,不許入律學,即舉人盡當遣出。」但立入學之法,先在學之人,久須自去,豈有遣出之理?又云:「已有官人,使之習學法律,以應吏部試格,正其宜分,難令與未有官人一例,不許入學,難以施行。」夫學古入官,古之制也。未出官人,且令入太學,專治經術,最為善意,不可改也。

一、禮部看詳:「國子監敕主簿、書庫官職事不至繁重,難以不依常制舉官。」勘會主簿專管莊土支收文案諸事,最為繁重。書庫官本職外,准備本監逐時差委幹當,皆須公勤幹敏之人。立法不依常制舉官,所貴得人。禮部又引本所修立上條,不曾申明得旨,敕條不許。既曰修條,即須損益舊法,豈可卻引舊條,破難朝廷?差官修條,即當盡其所見,聽朝廷取舍。若令逐事先申明取旨,不唯於體非是,兼亦於法無文。

一、禮部看詳:「助教雖緣進納,亦係有官人,難以卻令繳納誥敕,係牴牾。」勘會上條係舊法,竊詳元初立法之意,蓋為助教皆是富民,只納數百千,便得為士人,即恐流類混雜,又不可絕人進善,所以願納誥身,乃許入學。今來禮部駁難,必為專指助教。其餘進納官,卻無此法。蓋進納自齋郎以上,朝廷許其臨政治民,難為不許入學。監學立法,又不可侵議進納條貫,所以專指助教。

一、禮部看詳,大率以檢察士人為不可。竊以朝廷欲厚風教,必自士人始。近世士風薄惡,士人不修行檢,或無異於市井小人,朝廷未嘗有法以教勵檢束之也。近年方有檢察舉人條貫,今來立法,更加增益,使之詳備。蓋欲士人有所忌憚,而天下知朝廷欲厚風教之意,習俗漸化。今禮部難云:牒開封府或本貫施行,即不說如何施行事節。又帖子(文具《回禮部取問狀》)勘會學生在學,有犯則依學規,待學者之道也。舉人及仕族子弟有犯於外,自有條法。更令本監察訪者,蓋欲朝廷有法檢束,士人知所戒懼爾。況所察皆是顯惡,失士人之行者,難為因本監察訪,不用常憲。又云:「假有舉人本貫是廣南,遊學在西川,若有所犯,卻牒廣南施行,顯是迂枉。」今令本監采訪,及牒開封府,則是在京。所以更云「或本貫」者,「或」者疑辭,蓋量宜可牒本貫,則牒本貫,欲其一鄉知戒爾。禮部有西川牒廣南之說,乃是誤認立法之意。

一、禮部看詳稱「三舍升補法,不可以廢,須用命官正錄」。其三舍升補舊法,事理甚明白,賢愚所共知,係在朝廷取舍。又云:「新條添置學生,充正錄人給錢米屋若干,未見支錢米去處。」竊緣自來職事人皆有俸錢,禮部合知支錢去處。又云:「屋見係出賃,收掠房錢,難以施行。」錢既可支,屋亦何異?新條明載,於閑慢處支撥,無難行之理。

一、禮部看詳:「舊條,錢物格令所不載者,長貳審詳比類支給。今來所修新條,刪去比類二字,只令長貳裁度支破。緣存比類二字,即臨時輕重多寡,有所依仿,不至過有支破。合依舊存比類二字。」禮部先有帖子取問本所因何刪去舊條比類二字,本所供答稱,勘會本監支費(文具《回禮部取問狀》內),其事理甚明,乞自朝廷詳酌。

一、禮部勘會,「官員在職,遭祖父母喪,不許解官行服。今若獨令舉人不得應舉,考之人情法意,皆所未安。」竊以官員在職,蓋守其常,舉人應舉,乃是求進。律禁冒哀求仕,不聞禁冒哀守常也,官員與舉人事體不同。又云:「今乞修改貢舉條貫,及立到上條,遭祖父母喪給長假奔喪等事,難議施行。」學生遭祖父母喪,非有君事官守,安然不奔,自非不孝甚惡之人,不應至此。學校所以厚人倫,立法固當教以尊祖,若祖父母喪不許奔,深害人理。

一、禮部看詳:「新制,博士減去二員,又令一人專講一經,無輪講法。又添分治學事,比舊已是煩勞。兼月課先須考較,緣又考課卷不少,又令五人為番請召,對面點抹,慮日力不給,卻成苟簡。亦生員請益,恐不暇應答,難以施行。」自來學中生員整會假限,辯理事節,自有牒訴,如聽訟之所。今來修改法制,無致訟之端。學事清簡,博士日逐說書治學,事不為煩勞。改試為課,乃學校大體。當面點抹教告,為益最多。舊來公私試排比名次,眾人爭計高下,必銖銖而校之,用功甚多。當面讀過,指其瑕病,用力甚少。一日只請三番,計人數十日可畢。今限半月,已甚優遊。又有長貳察其當否之法,無日力不足、卻成苟簡之事。自來學官學生,皆不相識,今則人人相接,易為誘益。

一、禮部看詳:「改齋諭為學諭,名稱不正。」自慶曆學制,逐齋置學諭。蓋學正者太學之正也,學諭者教諭為學者也,義各不同,非是名稱不正。齋諭之名,不成意義。今來改作學諭,本為正名。又云:「長貳選差,與舊法不同,難議施行。」帖子稱舊令係令博士參預,不唯知接生員,親於長貳,亦或互相防檢,無所容私。新條立意,大率唯是欲朝廷重倚任,故使長貳自委其屬。禮部所難,大率唯是欲密為防檢,恐其有私。若使屬與其長互相防檢,非先王之道。

一、禮部看詳:「保官狀式,舊條稱私罪徒,今條稱私罪情重。舊條稱徭人並相容隱之人,不許為保,今條內刪去。又舊條稱曾經屏斥之人,不許人保,今條內稱自來士行無闕。舊條稱未及七十,今條內稱年若干。並無刪改因依,兼慮士行無闕,立文太泛,有司難以執用。」勘會私罪雖不至徒,有情重不可為保者。徭人與歸明無異,相隱之人及七十以上,自有海行格式。既云士行無闕,則曾經屏斥在其中矣。

一、禮部看詳:「學規舊制,不齒之罰,一曰盜博鬥毆,今刪去盜字。即未委犯盜,合如何施行?若謂行止乖惡,注云:乖惡多端,犯名教者皆是,包盜在內,又緣謗訕、悖慢、凶恣、受賕、鬥毆之類,亦是有犯名教,亦是包括在內。今卻分立。兼行止乖惡,舊無此一項。」竊緣學校所以檢束學者,不可設盜賊之法。況有行止乖惡一條,凡言之醜者皆麗其中。他犯可言者,自合分立條項。


卷四

雜著

顏子所好何學論

(先生始冠,遊太學,胡安定以是試諸生,得此論,大驚異之,即請相見,遂以先生為學職。)

聖人之門,其徒三千,獨稱顏子為好學。夫《詩》、《書》六藝,三千子非不習而通也。然則顏子所獨好者,何學也?學以至聖人之道也。

聖人可學而至歟?曰:然。學之道如何?曰:天地儲精,得五行之秀者為人。其本也真而靜,其未發也五性具焉,曰仁、義、禮、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觸其形而動於中矣,其中動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樂、愛、惡、欲。情既熾而益蕩,其性鑿矣。是故覺者約其情始合於中,正其心、養其性,故曰性其情。愚者則不知製之,縱其情而至於邪僻,梏其性而亡之,故曰情其性。凡學之道,正其心、養其性而已。中正而誠,則聖矣。君子之學,必先明諸心,知所,然後力行以求至,所謂自明而誠也。故學必盡其心。盡其心,則知其性,知其性,反而誠之,聖人也。故《洪範》曰:「思曰睿,睿作聖。」誠之之道,在乎信道篤。信道篤則行之果,行之果則守之固。仁義忠信不離乎心,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出處語默必於是。久而弗失,則居之安,動容周旋中禮,而邪僻之心無自生矣。

故顏子所事,則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仲尼稱之,則曰「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又曰「不遷怒,不貳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此其好之篤學之之道也。視聽言動皆禮矣,所異於聖人者,蓋聖人則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從容中道,顏子則必思而後得,必勉而後中。故曰:顏子之與聖人,相去一息。孟子曰:「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謂神。」顏子之德,可謂充實而有光輝矣,所未至者,守之也,非化之也。以其好學之心,假之以年,則不日而化矣。故仲尼曰:「不幸短命死矣。」蓋傷其不得至於聖人也。所謂化之者,入於神而自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之謂也。孔子曰「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是也。

或曰:「聖人,生而知之者也。今謂可學而至,其有稽乎?」曰:「然。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反之也。』性之者,生而知之者也。反之者,學而知之者也。」又曰:「孔子則生而知也,孟子則學而知也。後人不達,以謂聖本生知,非學可至,而為學之道遂失。不求諸己而求諸外,以博聞強記、巧文麗辭為工,榮華其言,鮮有至於道者。則今之學,與顏子所好異矣。」

漢文殺薄昭論

古人謂忠孝不兩全,恩義有相奪,非至論也。忠孝,恩義,一理也。不忠則非孝,無恩則無義,並行而不相悖。故或捐親以盡節,或舍君而全孝,惟所當而已。

唐李衛公以為:漢文誅薄昭,斷則明矣,義則未安。司馬溫公以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無所不行。皆執一之論,未盡於義也。義既未安,則非明也。有所不行,不害其為公器也。不得於義,則非恩之正。害恩之正,則不得為義。

使薄昭盜長陵土,則太后雖不食而死,昭不可不誅也。其殺漢使,為類亦有異焉。若昭有罪,命使往治,昭執而殺之,太后之心可傷也,昭不可赦也。後若必害其生,則存昭以全後可也。或與忿爭而殺之,則貸昭以慰母心可也。此之謂能權。蓋先王之制也,八議設而後重輕得其宜,義豈有屈乎?法主於義,義當而謂之屈法,不知法者也。

賑濟論

不製民之產,無儲蓄之備,饑而後發廩以食之,廩有竭而饑者不可勝濟也。今不暇論其本,救目前之死亡,唯有節則所及廣。

常見今時州縣濟饑之法,或給之米豆,或食以粥飯,來者與之,不復有辨,中雖欲辨之亦不能也。穀貴之時,何人不願得食?倉廩既竭,則殍死者在前,無以救之矣。

數年前,一親戚為郡守,愛恤之心,可謂至矣。雞鳴而起,親視俵散,官吏後至者,必責怒之,於是流民歌詠,至者日眾。未幾穀盡,殍者滿道。愚常矜其用心,而嗤其不善處事。

救饑者,使之免死而已,非欲其豐肥也。當擇寬廣之處,宿戒使晨入,至已則闔門不納,午而後與之食,申而出之(給米者午即出),日得一食則不死矣,其力自能管一食者皆不來矣。比之不擇而與,當活數倍之多也。

凡濟饑,當分兩處。擇羸弱者,作稀粥,早晚兩給,勿使至飽,俟氣稍完,然後一給。第一先營寬廣居處,切不得令相枕藉。如作粥飯,須官員親嘗,恐生及入石灰。不給浮浪遊手,無是理也。平日當禁遊惰,至其饑餓,則哀矜之一也。

為太中作試漢州學生策問(三首)

問:士之所以貴乎人倫者,以明道也。若止於治聲律、為祿利而已,則與夫工技之事,將何異乎?夫所謂道,固若大路然,人皆可勉而至也。如不可學而至,則古聖人何為教人勤勤如是?豈其欺後世邪?然學之之道當如何?

後之儒者,莫不以為文章、治經術為務。文章則華靡其詞,新奇其意,取悅人耳目而已。經術則解釋辭訓,較先儒短長,立異說以為己工而已。如是之學,果可至於道乎?仲尼之門,獨稱顏子為好學,則曰「不遷怒,不貳過」也。與今之學,不其異乎?

或曰:「如是則在修身謹行而已。夫檢於行者,設曰勉強之可也;通諸心者,姑謹修而可能乎?況無諸中不能強於外也。此為儒之本,諒諸君之所素存也,幸明辨而詳著於篇。

問:聖人之道,傳諸經學者,必以經為本。然而諸經之奧,多所難明。今取其大要,各舉其一以言之。

夫《易》卦之德,曰元亨利貞。或為四:曰元也,亨也,利也,貞也。或為二:曰大亨也,利於貞也。其詞既同,義可異乎?所以異者何謂?《春秋》垂褒貶之法,所貶則明矣,所褒者何事?

《詩》之美刺,聖人取其止乎禮義者,以為法於後世。晉武公身為並奪,《無衣》美之,其教安在?

《書》為王者軌範,不獨著聖王之事以為法也,亦存其失以示戒爾,《五子之歌》是也。如盤庚之遷國,穆王之訓刑,為是而可法邪?為非而可戒邪?

《禮記》雜出於漢諸儒所傳,謬亂多矣。考之,完合於聖人者,其篇有幾?

夫古人之學貴專,不以泛濫為賢。諸君之於經,必各有所治,人言其所學可也,惟毋泛毋略。

問:儒者積學於己,以待用也。當世之務,固當講明。若夫朝廷之治,君相謨之,斯無間矣。以一郡而言,守之職豈不以養人為本?然而民產不製,何術以濟乎困窮?吏繇有數,何道以寬乎力役?比閭無法,教化何由而可行?衣食不足,風俗何緣而可厚?

自唐而上,世有循吏,著之史冊。何今世獨無其人?豈古之治不可行於今邪?抑為之者不得其道邪?思欲仰希前哲之為,上副聖朝之寄,何所施設而能及斯?

諸君從事於學,既勤且久,為政之方,固當明其體要。至於利病,皆耳目之所接也。願陳高論,得以矜式。

修立孔氏條制

一、添賜田並舊賜為五百頃,設溝封,為奉聖鄉,世襲奉聖公爵,以奉祭祀,不使更為他官,位在中大夫之下。如有高才重德,朝廷必賴其用,即令嗣子奉祀事。

一、所賜田,蠲免稅賦,依鄉川厚薄,召人種佃。其佃戶並免差徭夫役。

一、奉聖公表章慶賀、進奉聖節,並依兗州例。朝廷頒曆賜衣等恩數,並依兗州知州。每遇大禮,許入覲陪位。一、奉聖公差當直兵士二十人。

一、奉聖公宅教授一人,主導翊襲封之人,及教導其嗣子。吏部於舉到學官選差。

一、置官一員,主其家事,或只令仙源縣簿尉兼管。

雜說(三首)

父母之於子,愛之至也。子不孝,則愛心弛焉。聖人之於民,雖窮凶極惡而陷於刑戮,哀衿之心無有異也。情有替也,誠無息也。

言命所以安義,從義不復語命。以命安義,非循理者也。

仲尼之徒,豈皆聖人。其見豈能盡同於仲尼。惟其不敢信己而信其師,故常舍己以求合聖人之教,是以卒歸於不異也。及夫子沒,則漸異也。

四箴(並序)

顏淵問克己復禮之目,夫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四者身之用也,由乎中而應乎外,制於外所以養其中也。顏淵事斯語,所以進於聖人。後之學聖人者,宜服膺而勿失也。因箴以自警。

△視箴

心兮本虛,應物無跡;操之有要,視為之則。蔽交於前,其中則遷;制之於外,以安其內。克己復禮,久而誠矣。

△聽箴

人有秉彝,本乎天性;知誘物化,遂亡其正。卓彼先覺,知止有定;閑邪存誠,非禮勿聽。

△言箴

人心之動,因言以宣;發禁躁妄,內斯靜專。矧是樞機,興戎出好;吉凶榮辱,惟其所召。傷易則誕,傷煩則支;已肆物忤,出悖來違。非法不道,欽哉訓辭!

△動箴

哲人知幾,誠之於思;志士厲行,守之於為。順理則裕,從欲危;造次克念,戰兢自持;習與性成,聖賢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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禊飲詩序

上已禊飲,風流遠矣,而蘭亭之會,最為後人所稱慕者,何哉?蓋其遊多豪逸之才,而右軍之書,復為好事者所重爾。事之顯晦,未嘗不在人也。

潁川陳公廙始治洛居,則引流回環,為泛觴之所。元豐乙未,首修禊事。公廙好古重道,所命皆儒學之士。既樂嘉賓,形於詠歌,有不愧山陰之句。諸君屬而和者,皆有高致。野人程頤不能賦詩,因論今昔之異,而為之評曰:以我好賢方逐樂之心,禮義為疏曠之比,道藝當筆劄之功,誠不愧矣。安知後日之視今日,不若今人之慕昔人也哉?

遺金閑志

元豐庚申歲,予行至雍、華間,關西學者相從者六七人。予以千錢掛馬鞍,比就舍則亡矣。僕夫曰:「非晨裝而亡之,則涉水而墜之矣。」予不覺歎曰:「千錢可惜。」坐中二人應聲曰:「千錢失去,甚可惜也。」次一人曰:「千錢微物,何足為意?」後一人曰:「水中囊中,可以一視。人亡人得,又何歎乎?」予曰:「使人得之,乃非亡也。吾歎夫有用之物,若沉水中,則不復為用矣。」

至雍,以語與叔曰:「人之器識固不同。自上聖至於下愚,不知有幾等。同行者數人耳,其不同如此也!」與叔曰:「夫數子者之言何如?」予曰:「最後者善。」與叔曰:「誠善矣。然觀先生之言,則見其有體而無用也。」予因書而誌之。

後十五年,紹聖乙亥秋九月,因閱故編,偶見之,思與叔之不幸早死,為之涕下。

蜀守記

成都人稱近時鎮蜀之善者,莫如田元鈞。文潞公語不善者,必曰蔣堂、程戡。故謠言曰:「彥博虧(虧猶言不如也。)田況,程戡勝蔣堂。」言最善之中田更優,不善之中程猶差勝也。

予嘗訪之士大夫,以至閭里間,察其善不善之跡。所謂善者,得民心之悅,固有可善焉,所謂最不善者,乃可謂至善者也。至今人言及蔣公時事,必有不樂之言。問其所不樂者,眾口所同,惟三事而已:減損遨樂,毀后土廟及諸淫祠,伐江瀆廟木修府舍也。其尤失人心者,節遨樂也。前蔣者數十年為政(後闕)

養魚記(時年二十二)

書齋之前有石盆池,家人買魚子食貓,見其煦沫也,不忍,因擇可生者,得百餘,養其中。大者如指,細者如箸,支頤而觀之者竟日。始舍之,洋洋然,魚之得其所也;終觀之,戚戚焉,吾之感於中也。

吾讀古聖人書,觀古聖人之政,禁數罟不得入洿池,魚尾不盈尺不中取,市不得鬻,人不得食。聖人之仁,養物而不傷也如是。物獲如是,則吾人之樂其生,遂其性,宜何如哉?思是(一無此二十字)魚之(一無之字)於是時,寧有是困耶?推是魚,孰不可見耶?

魚乎!魚乎!細鉤密網,吾不得禁之於彼,炮燔咀嚼,吾得免爾於此。吾知江海之大,足使爾遂其性,思置汝於彼,而未得其路,徒能以斗斛之水,生汝之命。生汝誠吾心。汝得生已多,萬類天地中,吾心將奈何?魚乎!魚乎!感吾心之戚戚者,豈止魚而已乎?因作《養魚記》(一無此上十一字,有爾乎二字)至和甲午季夏記。

書養魚記後

吾昔作《養魚記》,於茲幾三十年矣,故稿中偶見之。竊自歎少而有志,不忍毀去。觀昔日之所知,循今日之所至,愧負初心,不幾於自棄者乎?示諸小子,當以吾為戒。元豐己未正月戊戌,西齋南窗下書。

為太中書家藏寶字後

先臣少師,以府僚事太宗皇帝於開封,被眷特異,前後所賜親筆多矣。天聖中,遭家難,諸父繼亡。時未冠,復在遠方,京師賜第,外姻守之,寶藏之物,既於盜手,於今在者,乃其遺也。故太宗遺書惟存十三字,其六乃開封文移,皆緣祭祀及貢舉事。恭思太宗皇帝以介弟之貴,晉王之重,尹正天府,而常事之小者,皆親書之(自來大臣領州小事,多不親書),聖心可見矣。蓋於祀事之嚴,取士之重,雖細故必親,誠孝恭虔之心也,急賢好士之心也。嗚呼!成萬世無窮之基,豈不由是心乎?愚竊謂,是心也宜為後聖法。元祐四年己巳十一月癸未,太中大夫致仕、上柱國、永年縣開國伯、食邑九百戶程向題。

聞侯舅應辟南征詩(時年十八)

辭華奔競至道離,茫茫學者爭驅馳。
先生獨奮孟軻舌,扶持聖教增光輝。
志期《周禮》制區夏,人稱孔子生關西。
當途聞聲交薦牘,蒼生無福徒爾為。
道大不為當世用,著書將期來者知。
今朝有客關內至,聞從大幕征南垂。
南垂凶寇陷州郡,久張螳臂抗天威。
聖皇赫怒捷書緩,虎侯秉鉞驅熊羆。
宏才未得天下宰,良謀且作軍中師。
蕞爾小蠻何足殄,庶幾聊吐胸中奇。

遊嵩山

鞭羸百里遠來遊,巖谷陰雲暝不收。
遮斷好山教不見,如何天意異人謀。

謝王佺期寄藥

至誠通藥通神,遠寄衰翁濟病身。
我亦有丹君信否,用時還解壽斯民。

卷五

書啟

為家君上宰相書

珦聞:古之君子相其君而能致天下於大治者,無他術,善惡明而勸懲之道至焉爾。勸得其道而天下樂為善,懲得其道而天下懼為惡,二者為政之大權也。然行之必始於朝廷,而至要莫先於諡法。何則?刑罰雖嚴,可警於一時;爵賞雖重,不及於後世。惟美惡之諡一定,則榮辱之名不朽矣。故歷代聖君賢相,莫不持此以勵世。伏惟閣下以上賢之資,為聖主之輔,深功厚德,卓出前古,所以致今日之治者,蓋由盡心勸懲之道,而天下之善惡明也。今若有善人於此而不得彰顯,以至於泯沒,則於閣下豈不甚惜而欲聞之乎?珦是以敢忘其僭易之罪,而布其誠懇於左右。

伏念珦之曾祖,當五代之亂,棄官避世,以俟真主之興。我朝受命,首赴闕庭,一言遭遇,受聖祖非常之知。及太宗皇帝之在晉藩,親自選擢,俾之輔佑,於時真宗皇帝親受經訓。太宗纂緒,顧遇益隆,凡所獻替,無不開納,稱其忠厚,待以腹心,前後兩欲相之。而奸臣盧多遜惡其方正,皆因四方之事,薦之使行。暨於還朝,復將大用,而先祖自以衰老,瀝懇辭避,乃特為改置文明殿學士之職,俾處庶僚之右。製辭丁寧,復示終用為相之旨,至於沒身,不許告老。曆事兩朝,受恩三聖,終始一節,存沒異遇。考於諡法,宜得美名。而當時有司失於舉行,門生故吏不能論請,以至於今,未有易其名者。

珦大懼年祀浸遠,遂至湮晦,近三請於朝廷,而有司引條例,以既葬為限。夫聖人作諡之意,本以彰善癉惡,若以請之後時,遂廢其禮,則是為善者未必見褒,而為惡者得以自隱也。況國家推恩,率循舊例。竊見近日王嗣宗輩,亦是已葬,朝廷恩旨,特許追賜。獨珦之曾祖以條例為限,某竊惑焉。

若以官言之,則三品以上,皆應令文。以德言之,則先祖清儉之節,淳厚之德,寬大之量,周通之才,比於嗣宗,誠亦無愧。何嗣宗得請於無例之前,而先祖見抑於有例之後?若以先祖非兩府而異之耶?則太宗皇帝眷遇如此,累將柄用,至於老疾,聖意未已。製詞具在,遺旨如存,繼聖之朝,得不念之哉。

古之聖賢,生非其時,身無其位,不得主懲勸於天下,尚猶論古之人,觀其言,考其世,以分別其賢愚善惡。何哉?有至仁之心,而自任之重也。故人有一善,晦而不顯,其心愧恥,若已揜之。今閣下當明盛之時,居宰執之任,褒賢勸善,是所職也。若使本朝賢士名跡湮晦,以為朝廷之闕,閣下得不惜之乎?矧主上以至孝御天下,祖宗之朝,一政一令,靡所更易,一器一玩,弗忍遺棄,而恩舊之臣,豈不存念。伏望閣下體聖祖選擢之意,感神宗恩遇之厚,念真皇受經之舊,副主上繼志之心,力賜主張,許循近例。如此則恩滿泉底,光生後昆,則珦闔門粉骨,不足以報厚德矣。

謝呂晦叔待制相見書

竊以古之時,公卿大夫求於士,故士雖自守窮閻,名必聞,才必用。今之時,士求於公卿大夫,故干進者顯榮,守道者沉晦。頤處乎今之世,才微學寡,不敢枉道妄動,雖親戚鄉閭間,鮮克知其所存者,矧敢期知於公卿大夫乎?伏承閣下屈近侍之尊,下顧愚陋,仰荷厚禮,愧不足以當之。

噫!公卿不下士久矣。頤晦於賤貧,世莫之顧,而公獨降禮以就之。非好賢樂善之深,孰能如是乎?幸甚幸甚。願閣下持是好賢之心,廣求之之方,盡待之之道,異日登廟堂,翊明天子治,以之自輔,以福天下,豈不厚與!鄙樸之人,不善文詞,姑竭其區區,少致謝懇。

為家君請宇文中允典漢州學書

中允明公執事:竊以生民之道,以教為本。故古者自家黨遂至於國,皆有教之之地。民生八年則入於小學,是天下無不教之民也。既天下之人莫不從教,小人修身,君子明道,故賢能群聚於朝,良善成風於下,禮義大行,習俗粹美,刑罰雖設而不犯。此三代盛治由教而致也。後世不知為治之本,不善其心而驅之以力,法令嚴於上,而教不明於下,民放僻而入於罪,然後從而刑之。噫!是可以美風俗而成善治乎。

往者朝廷深念其然,究思治本,詔京師至於郡縣皆立學。雖未能如古之時,比屋人人而教之,可以教為士者矣。誠能教之由士始,使為士者明倫理而安德義,知治亂之道,政化之本,處足以為鄉里法,出可以備朝廷用,如是,則雖未能詳備如古之教,亦得其大端,近古而有漸矣。是朝廷為教之意,非不正也,顧州縣之吏奉承之何如爾。

珦庸瑣之質,叨恩領郡,雖才不足以有為,然少承父師之訓,久從士大夫之後,涉聞學古為政之道,不敢斷斷俗吏之為,專以簿書期會為事。勉思所以副朝廷明教化、育賢才之意,以學校為先務。然念教道之職,非得豪傑之士,學術足以待問,行義足以率人,則何以為眾人之矜式?

竊聞執事懿文高行,為時所推,仕不合則奉身而退,不為榮利屈其志。歸安田閭,道義為鄉里重。豈特今人之難能?古人所難能也。愚謂執事非甘於退處而樂於自善也,蓋道既不偶,去就之義,不得不然。在執事之心,諒無一日忘天下,不以行道濟物為意也。蓋聞賢人君子未得其位,無所發施其素蘊,則推其道以淑諸人,講明聖人之學,開導後進,使其教益明,其傳益廣。故身雖隱而道光,跡雖處而教行,出處雖異,推己及人之心則一也。此鄉人所望於執事,而執事所以自任也。珦是以敢布其區區之意。

願執事從鄉人之望,枉屈軒馭,來憩郡庠,俾後進子弟得所依歸。不獨一郡學者漸被善教,四方之士聞風慕義,亦將奔走門下。是執事之道雖未用於時,而所及人者固已博矣。孟子所謂「天下之樂也」,執事豈無意乎?或賜允從,不勝幸甚。

再書

近者書其鄙懇,陳於左右,輒欲邀致軒從。內省不度,方負愧惕,辱教之答,詞意甚厚,且承燕居休適,感慰深矣。然而過持謙巽,未許臨屈。區區之意,有所未盡,輒敢再浼聽覽。

珦至郡之初,延見僚吏士民,首道朝廷所以憂念遠方,愛養元元之意;既則詢州郡之賢人,足以取則為治者,於是聞執事之名於眾人之口。珦退而三思三省之。始曰:彼鄉先生也,吾將奉之以教郡人。既而曰:賢者以類至,惟賢能致賢,彼賢豈我屑耶?既又曰:賢者雖有為而退,豈將自善其身耶?必將化導鄉里,教育後進。自古賢者,未有不然者也。豈特守之為乎?於是決之不疑,以請於左右。豈意執事未賜深亮,拒而弗從。

珦竊觀在《易》、《觀》之上九曰:「觀其生,君子無咎。」《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上九以陽剛之德,居無位之地,是賢人君子抱道德而不居其位,為眾人仰觀法式者也。雖不當位,然為眾人所觀,固不得安然放意,謂己無與於天下也;必觀其所生,君子矣乃得無咎。聖人又從而讚之,謂志當在此,固未得安然平定,無所慮也。觀聖人教示後賢如是之深,賢者存心如是之仁,與夫索隱行怪,獨善其身者異矣。今執事居是鄉,為一鄉所宗仰,適當《觀》上九之義。豈得圖一身之安逸,而不以化導為意乎?

見諭「近多微疾,憚於應接」。此大不然。古者庠序為養老之地,所養皆眉壽之人;其禮有扶,有杖,有鯁噎之祝,則其羸廢可知。蓋資其道德模範,豈尚其筋力也哉?幸執事觀《觀》爻之義,詳聖人讚之之意,思賢人君子所當用心,勉從鄉人之願,不勝幸甚!

答橫渠先生書

累書所論,病倦不能詳說,試以鄙見道其略,幸不責其妄易。觀吾叔之見,至正而謹嚴。如「虛無即氣則虛無」之語,深探遠賾,豈後世學者所嘗慮及也(然此語未能無過)。餘所論,以大概氣象言之,則有苦心極力之象,而無寬裕溫之氣。非明睿所照,而考索至此,故意屢偏而言多窒,小出入時有之(明所照者,如日所觀,纖微盡識之矣。考索至者,如揣料於物,約見仿佛爾,能無差乎)。更願完養思慮,涵泳義理,他日自當條暢。何日得拜見,當以來書為據,句句而論,字字而議,庶及精微。牽勉病軀,不能周悉。

謝生佛祖禮樂之說,相知之淺者,亦可料也。何吾叔更見問?大哥書中云「聖人之悟,前後矛盾」,不知謂何,莫不至此否?

再答

昨書中所示之意,於愚意未安,敢再請於左右。今承盈幅之諭,詳味三反,鄙意益未安。此非侍坐之間,從容辨析,不能究也,豈尺書所可道哉?況十八叔大哥皆在京師,相見且請熟議,異日當請聞之。

內一事,云已與大哥議而未合者,試以所見言之。所云「孟子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此信乎入神之奧。若欲以思慮求之,是既已自累其心於不神矣,惡得而求之哉?」頤以為有所事,乃有思也,無思則無所事矣。孟子之是言,方言養氣之道如是,何遽及神乎?氣完則理正,理正則不私。不私之至,則神。自養氣至此猶遠,不可驟同語也。以《孟子》觀之,自見其次第也。當以「必有事焉而勿正」為句,「心」字屬下句。此說與大哥之言固無殊,但恐言之未詳爾。遠地未由拜見,豈勝傾戀之切?餘意未能具道。

所諭「勿忘者,但不舍其虛明善應之心爾」。此言恐未便。既有存於心而不舍,則何謂虛明?安能善應邪?虛明善應,乃可存而不忘乎?

上富鄭公書

伊川程頤齋心裁書,再拜獻於致政司空相公閣下。頤鄙野之人,未嘗請謁有位,故不獲從鄉里士子趨進門下。今者來自山中,聞太皇太后厭代,心誠有所迫切,無路上達,敢以聞於左右。蓋非公無可告者,非公無肯為者。

頤頃歲見治昭陵,制度規畫,一出匠者之拙謀,中人之私意。宰執而下,受成而已,莫復置思,以巨木架石為之屋。計不百年,必當損墜。既又觀陵中之物,見所謂鐵罩者,鐵幾萬斤,以木為骨,大不及三寸,其相穿叩之處,厚才寸餘。遠不過二三十年,決須摧朽,壓於梓宮。於時私心惶駭,不能自已。使人聞於魏公,魏公不以為意。以魏公之忠孝,於仁皇非不盡心,惟其蔽於眾論,昧於遠慮,以天下之力,葬一人於至危之地,可不痛哉!陵土既復,固知無可奈何。然每一念之,心悸魄喪,或終夕不寐。今鄉鄰之間,有如是事,可謀為而不以告人,必謂之不信,況仁皇天下父母乎?

今也不幸太皇太后奄棄宮闈。因此事會,可為之謀。夫合葬之禮,周公以來,未之有改;近取諸唐,帝後亦或同穴。至於乾陵,乃是再啟。太祖皇帝神謀遠慮,超越萬古,昭憲太后,亦合安陵。稽典禮則得尊親之道,徇俗法則皆享福之永。此為可行,無足疑者。

伏願公忠誠奮發,為朝廷極論其事,請奉太皇太后合祔昭陵,因得撤去鐵罩,用厚陵石槨之制,仍更別加裁處,使異日雖木壞石墜,不能為害。救仁皇必至之禍,成主上莫大之孝,任此事者,非公孰能?誠能為之,天祐忠孝,必俾公熾昌壽臧,子孫保無疆之休。

竊惟公事仁宗皇帝三十餘年,位極人臣,恩遇無比。料公之心,苟能使仁皇聖體保其安全,雖禍患,所不避也。況一言之易,肯顧慮而不發乎?事理至明,顧主上素未知爾。以公言之重,竭誠致懇,再三陳之,不憂朝廷之不悟,獨係公為不為爾。哀誠憤激,語辭鄙直,內省狂易,戰灼無地。不宣。

答富公小簡

昨日妄有布聞,方懷煩瀆之懼,乃辱教誨,加賜酒食。仰荷台意之厚,不勝愧悚!尊者之賜,禮不敢辭。然頤方有言於左右。公若見取,雖執鞭門下,蓋所欣慕,況受賜乎?苟不見從,是忘忠義。公之賜也,實為頤羞,未敢拜貺。謹復上納,瀆冒台嚴,第深戰栗。

上河南帥書

頤荷德既深,思報宜異,輒以狂言,浼聞台聽。公到鎮之初,必多詢訪。眾人對公之語,頤能料之。當曰:「虜既再寇河外,必不復來,公可高枕矣。是常言也,未知奇勝之道。兵法曰:「攻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謂其不來,乃其所以來也。又曰:「彼興大眾,豈徒然哉?河外空矣,復來何利?」是大不然。誠使彼得出不意,破蕩數壘,足以勞弊一道,為利大矣,何必負載而歸,然後為利也?竊恐謀士悅於寬憂,計司幸於緩責,眾論既一,公雖未信,而上下之心已懈矣,是可慮也。

寧捐力於不用,毋惜功而致悔。莫若使彼聞嚴備而絕意,則疆場安矣。豈獨使敵人知有備而不來?當使內地之人信可恃而願往,則一二年間,便可致完實,長久之策也。自古乘塞禦敵,必用驍猛;招徠撫養,多在儒將。今日之事則異矣,願公念之。

答人示奏草書

辱示奏稿,足以見仁人君子愛民之心深切如此。欽服!欽服!子弟當勉公以速且堅,何可已也?然於愚意有未安者,敢布左右。

觀公之意,專以畏亂為主。頤欲公以愛民為先,力言百姓饑且死,丐朝廷哀憐,因懼將為寇亂可也。不惟告君之體當如是,事勢亦宜爾。公方求財以活人,祈之以仁愛,則當輕財而重民;懼之以利害,則將恃財以自保。古之時得丘民則得天下,財散則人聚。後世苟私利於目前,以兵制民,以財聚眾。聚財者能守,保民者為迂。秦、漢而下,莫不然也。竊慮廟堂諸賢,未能免此。惟當以誠意感動,覬其有不忍之心而已。淺見無取,惟公裁之。

答朱長文書(或云明道先生之文)

相去之遠,未知何日復為會合,人事固難前期也。中前奉書,以足下心虛氣損,奉勸勿多作詩文。而見答之辭,乃曰:「為學上能探古先之陳跡,綜群言之是非,欲其心通而默識之,固未能也。」又曰:「使後人見之,猶庶幾曰不忘乎善也。苟不如是,誠懼沒而無聞焉。此為學之末,宜兄之見責也。使吾日聞夫子之道而忘乎此,豈不善哉(恐不記書中之言,故卻錄去)。」此疑未得為至當之言也。某於朋友間,其問不切者,未嘗敢語也。以足下處疾,罕與人接,渴聞議論之益,故因此可論,而為吾弟盡其說,庶幾有小補也。

向之云無多為文與詩者,非止為傷心氣也,直以不當輕作爾。聖賢之言,不得已也。蓋有是言,則是理明;無是言,則天下之理有闕焉。如彼耒耜陶冶之器,一不製,則生人之道有不足矣。聖人之言,雖欲已,得乎?然其包涵盡天下之理,亦甚約也。後之人,始執卷,則以文章為先,平生所為,動多於聖人。然有之無所補,無之靡所闕,乃無用之贅言也。不止贅而已,既不得共要,則離真失正,反害於道必矣。詩之盛莫如唐,唐人善論文莫如韓愈。愈之所稱,獨高李、杜。二子之詩,存者千篇,皆吾弟所見也,可考而知矣。苟足下所作皆合於道,足以輔翼聖人,為教於後,乃聖賢事業,何得為學之末乎?某何敢以此奉責?

又言欲使後人見其不忘乎善。人能為合道之文者,知道者也。在知道者,所以為文之心,乃非區區懼其無聞於後,欲使後人見其不忘乎善而已。此乃世人之私心也。夫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者,疾沒身無善可稱云爾,非謂疾無名也。名者可以厲中人,君子所存,非所汲汲。

又云「上能探古先之陳跡,綜群言之是非,欲其心通默識,固未能也」。夫心通乎道,然後能辨是非,如持權衡以較輕重,孟子所謂知言是也。揆之以道,則是非了然,不待精思而後見也。學者當以道為本。心不通乎道,而較古人之是非,猶不持權衡而酌輕重,竭其目力,勞其心智,雖使時中,亦古人所謂「億則屢中」,君子不貴也。

臨紙遽書,不復思繹,故言無次序,多注改。勿訝辭過煩矣,理或未安。卻請示下,足以代面話。

上文潞公求龍門庵地小簡

頤竊見勝善上方舊址,從來荒廢,為無用之地。野人率易,敢有干聞,欲得葺幽居於其上,為避暑著書之所。唐王龜構書堂於西穀,鬆齋之名,傳之至今。頤雖不才,亦能為龍門山添勝跡於後代,為門下之美事。可否,俟命。

上韓持國資政求撰兄墓誌書

頤輒恃顧遇之厚,敢以哀誠,上煩台聽。家兄學術才行,為世所重,自朝廷至於草野,相知何啻千數。今將歸葬伊川,當求誌述,以傳不朽。然念相知者雖多也,能知其道者則鮮矣;有文者亦眾也,而其文足以發明其志意,形容其德美者則鮮矣;能言者非少也,而名尊德重,足以取信於人者則鮮矣。如是,誌之作豈易哉?

頤竊謂智足以知其道學,文足以彰其才德,言足以取信後世,莫如閣下。家兄素出門下,受知最深,不幸早世,當蒙哀惻。顧其道不得施於時,學不及傳之書,遂將泯沒無聞,此尤深可哀也。恭惟閣下至誠待物,與人有終,知其生必當念其死,愛其人必欲成其名。願丐雄文,以光窀穸,俾伯夷不泯於西山,展季得顯於東國。則死生受賜,子孫敢忘?捐軀殞命,未足為報。率妄之罪,非所敢逃。

上孫叔曼侍郎求寫兄墓誌書

頤輒恃垂顧,敢以哀誠,上煩台聽。家兄學術才行,為時所重,出入門下,受知最深,不幸短命,天下孰不哀之?又其功業不得施於時,道學不及傳之書,遂將泯沒無聞,此尤深可哀也。

竊惟自昔有道之士,名或未彰,賢人君子為之發揚而後顯於後世者多矣。今將歸葬伊川,太一資政韓公為誌其墓,思得大賢之筆,共久其傳。恭惟閣下,名足以取重將來,道足以流光後世,致誠待物,與人有終,知其生必當念其死,愛其人必欲成其名。願求真跡,以賁窀穸。倘蒙哀矜,曲賜開允,則死生受賜,子孫敢忘!內循率妄,戰越無地。

答楊時慰書

頤泣啟。頤罪惡不弟,感招禍變,不自死滅,兄長喪亡,哀苦怨痛,肝心摧裂。日月迅速,忽將三月,追思痛切,不可堪處。遠承慰問,及寄示祭文哀辭,足見歲寒之意。

家兄道學行義,足以澤世垂後,不幸至此,天乎奈何!頤悲苦之餘,僅存氣息,筋骸支離,尤倦執筆,況哀誠非書所能盡?所幸老父經此煩惱,飲食起居如常,不煩深慮。伏紙摧咽,言不倫次。頤泣啟楊君法曹(九月十二日)

十月二十四日葬,韓持國為志,行狀頤自作,徐當寄去。

謝韓公啟

竊以朝廷取士,所以為致治之先;公卿薦賢,固必有知人之哲;允諧公議,始厭眾聞。頤也不才,少而從學,致知格物,粗窺聖道之端倪;明善誠身,未得古人之仿佛。徒忘懷於白首,竊有志於斯文。時和歲豐,已足素望;言揚德進,敢有覬心?屬嗣皇訪落之初,乃元老告猷之會。豈虞過聽,猥被明揚?文陛進登,被德音之溫厚;西清入侍,密宸扆之光輝。考於近世而來,可謂非常之遇。荷恩為愧,惴分則逾。若何行為,可以報稱?惟殫素學,勉副厚知,過此以還,不知所措。未緣望履,徒切向風。悃愊所懷,敷宣罔既。

又謝簡

頤惶恐再拜啟。仲夏毒熱,伏惟台候動止萬福。頤執耕畎畝,於門下未嘗有一日之素,猥蒙過聽,薦之於朝,沾被恩命,何以稱報?未由展覿,伏冀上為宗社,善護寢興。下情區區之至。

答呂進伯簡三

相別累年,區區企渴之深,言不盡意。按部往來,想在勞止。秦人瘡瘵未復,而偶此旱暵,賴賢使者措置,受賜何涯!儒者逢時,生靈之幸。勉成休功,乃所願望。頤備員於此,夙夜自竭,未見其補,時望賜書,開諭不逮。與叔每過從,至慰至幸。引素門牆,坐馳神爽。所欲道者,非面不盡。惟千萬自愛。

別紙見諭,持法為要,其來已久矣。既為今日官,當於今日事中,圖所設施。舊法之拘,不得有為者,舉世皆是也。以頤觀之,苟遷就於法中,所可為者尚多。先兄明道之為邑,及民之事多。眾人所謂法所拘者,然為之未嘗大戾於法,眾亦不甚駭。謂之得伸其志則不可,求小補,則過今之為政者遠矣。人雖異之,不至指為狂也。至謂之狂,則大駭矣。盡誠為之,不容而後去,又何嫌乎?鄙見如此,進伯以為如何?

荷公知遇之厚,輒有少見,上補聰明;亦久懷憤鬱,無所控告,遇公而伸爾。王者父天母地,昭事之道,當極嚴恭。漢武遠祀地祗於汾雎,既為非禮,後世復建祠宇,其失已甚。因唐妖人作《韋安道傳》,遂為塑像以配食,誣瀆天地。天下之妄,天下之惡,有大於此者乎?公為使者,此而不正,將正何事?願以其像投之河流。慎勿先露,先露則傳駭觀聽矣。勿請勿議,必見沮矣。毋虞後患,典憲不能相及,亦可料也。願公勿疑。

與呂大臨論中書

(此書其全不可復見,今只據呂氏所錄到者編之。)

大臨云:中者道之所由出。先生曰:中者道之所由出,此語有病。

大臨云:謂中者道之所由出,此語有病,已悉所諭。但諭其所同,不容更有二名;別而言之,亦不可泥為一事。如所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又曰「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達道」,則性與道,大本與達道,豈有二乎?

先生曰:中即道也。若謂道出於中,則道在中外,別為一物矣。所謂「論其所同,不容更有二名,別而言之,亦不可混為一事。」此語固無病。若謂性與道,大本與達道,可混而為一,即未安。在天曰命,在人曰性,循性曰道。性也,命也,道也,各有所當。大本言其體,達道言其用,體用自殊,安得不為二乎?

大臨云:既云「率性之謂道」,則循性而行莫非道。此非性中別有道也,中即性也。在天為命,在人為性,由中而出者莫非道,所以言道之所由出也,與「率性之謂道」之義同,亦非道中別有中也。

先生曰:「中即性也」,此語極未安。中也者,所以狀性之體段(若謂性有體段亦不可,姑假此以明彼)。如稱天圓地方,遂謂方圓而天地可乎?方圓既不可謂之天地,則萬物決非方圓之所出。如中既不可謂之性,則道何從稱出於中?蓋中之為義,自過不及而立名。若只以中為性,則中與性不合,與「率性之謂道」其義自異。性道不可合一而言。中止可言體,而不可與性同德。

又曰:觀此,謂不可與性同德,字亦未安。子居對以中者性之德,卻為近之(子居,和叔之子,一云義山之字)

又曰:不偏之謂中。道無不中,故以中形道。若謂道出於中,則天圓地方,謂方圓者天地所自出,可乎?

大臨云:不倚之謂中,不雜之謂和。先生曰:不倚之謂中,甚善(語猶未瑩)。不雜之謂和,未當。

大臨云:喜怒哀樂之未發,則赤子之心。當其未發,此心至虛,無所偏倚,故謂之中。以此心應萬物之變,無往而非中矣。孟子曰:「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物皆然,心為甚。」此心度物,所以甚於權衡之審者,正以至虛無所偏倚故也。有一物存乎其間,則輕重長短皆失其中矣,又安得如權如度乎?故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乃所謂允執其中也。大臨始者有見於此,便指此心名為中,故前言中者道之所由出也。今細思之,乃命名未當爾。此心之狀,可以言中,未可便指此心名之曰中。所謂以中形道,正此意也。「率性之謂道」者,循性而行,無往而非理義也。以此心應萬事之變,亦無往而非理義也。皆非指道體而言也。若論道體,又安可言由中而出乎(先生以為此言未是)

先生曰:「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赤子之心,發而未遠於中,若便謂之中,是不識大本也。

大臨云:聖人智周萬物,赤子全未有知,其心固有不同矣。然推孟子所云,豈非止取純一無偽,可與聖人同乎?非謂無毫髮之異也。大臨前日所云,亦取諸此而已。此義,大臨昔者既聞先生君子之教,反求諸己,若有所自得,參之前言往行,將無所不合。由是而之焉,似得其所安,以是自信不疑,拳拳服膺,不敢失墜。今承教,乃云已失大本,茫然不知所向。竊恐辭命不明,言不逮意,致高明或未深喻,輒露所見,求益左右。卒為賜教,指其迷謬,幸甚。聖人之學,以中為大本。雖堯、舜相授以天下,亦云「允執其中」。中者,無過不及之謂也。何所准則而知過不及乎?求之此心而已。此心之動,出入無時,何從而守之乎?求之於喜怒哀樂未發之際而已。當是時也,此心即赤子之心(純一無偽),即天地之心(神明不測),即孔子之絕四(四者有一物存乎其間,則不得其中),即孟子所謂「物皆然,心為甚」(心無偏倚,則至明至平,其察物甚於權度之審),即《易》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此心所發,純是義理,與天下之所同然,安得不和?大臨前日敢指赤子之心為中者,其說如此。來教云:「赤子之心可謂之和,不可謂之中。」大臨思之,所謂和者,指已發而言之。今言赤子之心,乃論其未發之際(一有竊謂字),純一無偽,無所偏倚,可以言中。若謂已發,恐不可言心。來教云:「所謂循性而行,無往而非理義,言雖無病,而聖人氣味殊少。」大臨反而思之,方覺辭氣迫窘,無沉浸醲厚之風,此則淺陋之罪,敢不承教?大臨更不敢拜書先生左右,恐煩往答,只令義山持此請教。蒙塞未達,不免再三浼瀆,惟望乘間口諭義山,傳誨一二,幸甚!幸甚!

先生曰:所云非謂無毫髮之異,是有異也。有異者得為大本乎?推此一言,餘皆可見。

大臨云:大臨以赤子之心為未發,先生以赤子之心為已發。所謂大本之實,則先生與大臨之言,未有異也,但解赤子之心一句不同爾。大臨初謂赤子之心,止取純一無偽,與聖人同(一有處字)。恐孟子之義亦然,更不曲折。一一較其同異,故指以為言,固未嘗以已發不同處為大本也。先生謂凡言心者,皆指已發而言。然則未發之前,謂之無心可乎?竊謂未發之前,心體昭昭具在,已發乃心之用也。此所深疑未喻,又恐傳言者失指,切望指教。

先生曰:所論意,雖以已發者為未發;求諸言,卻是認已發者為說。詞之未瑩,乃是擇之未精爾。凡言心者,指已發而言,此固未當。心一也,有指體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惟觀其所見如何耳。大抵論愈精微,言愈易差。所謂傳言者失指,及反覆觀之,雖曰有差,亦不失大意。又如前論「中即性也」,已是分而為二,不若謂之性中(性中語未甚瑩)。以謂聖人氣味殊少,亦不須言聖人。第二書所以答去者,極分明矣。

答楊時論西銘書

前所寄史論十篇,其意甚正,才一觀,便為人借去,俟更子細看。《西銘》之論,則未然。橫渠立言,誠有過者,乃在《正蒙》。《西銘》之為書,推理以存義,擴前聖所未發,與孟子性善養氣之論同功(二者亦前聖所未發),豈墨氏之比哉?《西銘》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則二本而無分(老幼及人,理一也。愛無差等,本二也)。分殊之蔽,私勝而失仁;無分之罪,兼愛而無義。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勝之流,仁之方也。無別而迷兼愛,至於無父之極,義之賊也。子比而同之,過矣。且謂言體而不及用,彼欲使人推而行之,本為用也,反謂不及,不亦異乎?

代人上宰相論鄭白渠書

某聞天下之事,有甚難而易者,有甚易而難者,獨係在上之人,為與不為而已。昔韓欲罷秦兵,使鄭國說以鑿涇水溉田,注填閼之水,溉瀉鹵之地四萬頃,畝收常一鍾,關中遂為沃壤,無凶年,秦以富強。至漢,白公復引涇水以溉田,民得其饒。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陽穀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衣食關中,億萬之口。」此兩渠之功也。秦、漢而下,皆獲其利。熙寧中,神宗皇帝講求治功,興葺遺利。時先祖殿丞,建明鄭、白之利,神宗皇帝賜對便殿,大稱聖心,付以其事,興役逾年,功已有敘,而害能者巧為沮止,不終厥功。陝右之人,至今為恨。某每思神宗皇帝知其利而欲興之意,與先祖盡其力而被沮之恨,某未嘗不憤歎至於流涕也。閣下嘗尹長安矣,必聞其事。

今則又非昔年之比也。涇水低下,渠口高仰,灌溉之功,幾盡廢矣。民用困之,物斛湧貴,職此之由。今方外有不順之羌,師旅之興,儲偫為急。誠使秦中歲增穀數百千萬斛,所濟豈不甚大?某,關西陋儒也,自幼小稔知其事,人微處遠,無由自伸其憤鬱。幸遇僕射相公,以經緯之才,逢時得君,以天下事為己任。某是以敢不避狂妄之誅,塵瀆鈞聽。倘蒙采錄,或致成功,不使先祖抱恨泉下,則某平生志願足矣。

上謝帥師直書

頤皇恐上書於知府安撫寶文閣下。頤至愚學道幾五十年,惟是自信,行其所知,不敢為世俗所移。知之罪之,則係乎人焉。

伏睹律節文:諸醫為人合藥,誤不如本方殺人者,徒二年半;故不如本方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雖不傷人,杖六十。古人造律之意,非特矜死者之無辜,亦以警懼庸醫,使不敢輕妄,致害人命,則其為益,豈不甚大?近世以來,律雖存而實不用。俗吏拘文,乃云律稱合藥誤不如本方,若用藥不如方論,雖日殺千人,法所不禁,官不當治也。遂使庸醫輩恣其盲妄,無所忌憚,殺人如麻。耳目所聞見,士大夫為庸醫反陰陽、背方論而殺之者,不可勝數。況天下之大,民庶之眾,可勝言哉?獨嘉祐中,族兄太中嗣宗,知扶溝縣,嘗以醫者用藥過劑殺人,送府鞭其背。過劑乃用藥之失,非合藥誤也。當時眾論稱之,蓋他人未嘗用此律故也。

今死者之家,莫肯與醫者辨者,其故有三。以當官者無愛人之心,苟欲省事,不肯為之窮辨,一也。與醫者習熟,不忍訟之,二也。慮今而後,難復用醫,三也。是皆以利害為心,而不顧骨肉之義,知其冤死而不為之辨,骨肉之義絕矣。既不能辨,則為之詞曰,彼無惡意,又曰訟之無益矣,又曰己之命也。此皆至愚,不知義理之言。

彼有惡意,自當從故殺傷之法,此律正為無故意者設也。辨之所以申骨肉之義,豈係有益無益也?謂己之命,則為人毆而殺之,亦可以不校矣。世之人,雖其父母本非死疾,為醫所殺,隱忍而不辨者多矣。眾人觀之,亦不以為非也。習俗之迷人也如是。今之士大夫,使馬醫治馬,誤殺馬而杖馬醫者,目所常見,耳所常聞,眾人不以為非也。至以父母骨肉為醫所殺而責醫者,則未嘗見。豈愛親不若愛馬乎?愚惑不思之甚也。

凡人之疾病,誤醫者多矣。若風疾與氣藥,肝病而攻脾之類,雖不中病,未能害人。其死乃病死,未得為醫殺之也。若醫經明言下之則死,是不下則不死也。今下而殺之,與操刃而斷其喉何異?古人立法,原其意本不惡,故罪止於徒,恕之至也。若聽其妄殺人而不加治,豈為政之道乎?

姪子某為令醴泉,病陰證傷寒,而邑之醫者乃大下之,又與洗心散,遂至冤死。今有狀披訴。伏惟明公居大帥之任,操勸懲之柄,經術政事聞於天下,高識遠見卓然絕俗。法之所無者,尚可權其宜而行之,況有法可依者乎?民之於令,其義最重。致令之死,而不加一毫之罪,於義得為安乎?竊聞邑中憤歎不平之聲,聞於道路。豈當任者獨不念之乎?重思閣下,天下吏師,誠能行之,郡縣必多效之者。若使遠近傳之,庸醫之輩皆知戒懼,不敢輕視人命,則公及人之功,豈細也哉?匪惟先兄父子懷結草之報,當獲上天之祐,後昆享繁衍盛大之福。不勝哀懇,頤皇恐上訴。

與金堂謝君書

頤啟。前月末,吳齋郎送到書信,即遞中奉報,計半月方達。冬寒,遠想雅履安和。僑居旋為客次,日以延望,乃知止行,甚悒悒也。來春江水穩善,候有所授,能一訪甚佳。只云忠涪間看親,人必不疑也。

頤偕小子甚安。來春本欲作《春秋》文字,以此無書,故未能,卻先了《論》、《孟》或《禮記》也。《春秋》大義數十,皎如日星,不容遺忘,只恐微細義例,老年精神有所漏落。且請推官用意尋究,後日見助,如往年所說,許止、蔡般書葬類是也。若欲治《易》,先尋繹令熟,只看王弼、胡先生、王介甫三家文字,令通貫,餘人《易》說無取,枉費功。年亦長矣,宜汲汲也。未相見間,千百慎愛。十一月初九日,頤啟知縣推官。

答周孚先問(並跋)

問:先生舊語門人云:「天下至忙者,無如禪客。市井之人,雖曰營利,猶有休息時。禪客行住坐臥,無不在道。存無不在道之心,便是至忙。」孚先竊謂此語,如孟子所謂「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若正若助長,即是忙也。或者謂此語非為學者設,謂以聖人方之禪客未嘗閑,若學者須是行住坐臥在道。

存無不在道之心,便是助長。方其學也,固當有事,亦當知助長之非。

問:《書》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孚先竊謂,聖者謂有聖人資質,一不念則流入於狂。狂者進取,曾璟之徒是也。借如顏子,不能拳拳服膺,亦必至於此。若是聖人,則從心所欲不逾矩,雖不念亦無害也。

六德:知仁聖義中和。聖,通明之稱。狂,狂愚之稱。

問:孔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孚先竊謂樂山樂水,狀仁知之體;動靜述仁知之用;樂與壽明仁知之效。知則能知之,能知之則務窮物理,務窮物理則運用不息,故樂水。水謂其周流也,故動。動謂其理之無窮也,故樂。樂謂其無疑也。仁則能體之,能體之則有得於所性,有得於所性則循理而行之,故樂山。山謂其安止也,故靜。靜謂其無待於外也,故壽。壽謂其達生理也。

言意未能體仁知,且宜潛思。

問:孔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孚先竊謂,此語是告學者,亦是入道之序。故知及之者,見得到也;仁能守之者,孳孳於此也;莊以蒞之者,外設藩垣以遠暴慢也;動之以禮,觀時應用皆欲中節也。或者謂此是人君事。

臨政處己,莫不皆然。所謂仁能守之者,孳孳於此也,此言未能盡仁,且宜致思。仁則安矣,所以云守也。


卷六

婚禮

△納采

納采,謂婿氏為女氏所采,故致禮以成其意。使辭曰:「吾子有惠,貺某室也;某(婿父)有先人之禮,使某也敢納采。」

△問名

問名,謂問所娶女子之名,若今之小名也。使者請辭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

△納吉

納吉,謂婿氏既得女名,以告神而卜之,得吉兆,又往告女氏,猶今之言定。使辭曰:「吾子有貺命,某加諸卜,占曰吉,使某也敢告。」

△納徵

徵,證也,成也,用皮帛以證成娶婦之禮。使辭曰:「吾子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某物,使某也請納徵。」

△請期

請期,實告婚期也,必先禮請以示謙。使辭曰:「吾子有貺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女氏對曰:「某既前受命矣,惟命之從。」使又曰:「某使某聽命於吾子。」女氏固辭,使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期,曰某日(日猶言甲乙之類)。」

△成婚

期日,婿氏告迎於廟。初婚(禮雖云初婚,然當量居之遠近),婿受命於所尊(謂醮而受告戒之命)出乘,前引婦車(受命而出,乘馬前引婦車,迎婦之車也。今或用擔子),執燭前馬(使徒役持火炬居前照道,今用燭四或二)。賓將至(賓,婿也),女氏之擯,俟於大門之外,主人俟於門內。賓降(下車也),擯進揖請事。賓對(今以介對)曰:「某(稱婿父)命某(婿名)以茲初婚,將請承命。」擯對曰:「主人固以恭俟。」擯揖入門,主人揖賓及階。主人揖升,介以賓升。介南面,讚賓就位(東面)。再拜,讚即席內告具。主人肅賓而先,賓從之見於廟(見女氏之先祖)。至於中堂,見女之尊者,遍見女之黨於東序。讚者延賓出就位(讚者以女氏之子姪為之),卒食,興辭(介以賓辭)。主人請入戒女氏,奉女辭於廟,至於中堂。母南面於房外,女出於母左,父西面醮女而戒之,母施衿結帨(今謂之整冠飾),戒諸西階之上。擯者出,婿降立於庭中,北面。婦降自西階,婿揖,前導,立於車前。既升,而先俟於門外(先之者,導之也。門外,婿家大門外也)。婦至,主人(婿也)揖婦以入。及寢門,揖入,婿退就次。及期(期謂早暮之節),讚者引婿入(讚者婿氏之女相),立東席,西面。姆侍奉婦立西席,東面。讚揖婿再拜(男下女也),姆侍扶婦答拜,遂即席。女之從者沃婿盥於南,婿之從者沃婦盥於北(沃盥,以水濯手也,於坐席之南北)。婿搢笏舉婦蒙首(蓋頭也),復位。讚者進酌(用常爵),三爵,用巹,姆助婦舉。卒食,相者以婿婦興,說服。女之從者受婿服,婿之從者受婦服。燭出(康成云:禮畢),女侍待呼於外。夙興,婦纚笄衣服以俟見。質明,讚見婦於舅姑,進拜,奠贄還又拜,見屬之尊者長者於東偏,南面東上,屬自為別(是為見已,不復特見)。若異宮,則見諸父各就其寢。幼者賤者,皆見於堂下,西面北上。舅姑入於室。婦盥,饋。舅姑饗婦於堂之西偏。卒食,婦降自阼階(饗禮謂嫡婦)。翌日,婿拜於婦氏之門。

△奠菜

三月預祭祀,事舅姑,復三月然後奠菜。祝稱婦之姓曰某氏來婦,敢奠菜於舅某子,姑某氏(此段義有未詳)

葬說(並圖)

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惡也,非陰陽家所謂禍福者也。地之美者,則其神靈安,其子孫盛。若培壅其根而枝葉茂,理固然矣。地之惡者則反是。然則曷謂地之美者?土色之光草木之茂盛,乃其驗也。父祖子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亦其理也。而拘忌者惑以擇地之方位,決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甚者不以奉先為計,而專以利後為慮,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慎,須使異日不為道路,不為城郭,不為溝池,不為貴勢所奪,不為耕犁所及(一本所謂五患者,溝渠,道路,避村落,遠井窯)。五患既慎,則又鑿地必至四五丈,遇石必更穿之,防水潤也。既葬,則以松脂塗棺槨,石灰封墓門,此其大略也。若夫精畫,則又在審思慮矣。其火者,出不得已,後不可遷就同矣。至於年祀浸遠,曾高不辨,亦在盡誠,各具棺槨葬之,不須假夢寐、蓍龜而決也。葬之穴,尊者居中,左昭右穆而次。後則或東或西,亦左右相對而啟穴也。出母不合葬,亦不合祭。棄女還家,以殤穴葬之。

下穴昭穆圖

下穴昭穆圖

葬法決疑

古者聖人製卜葬之禮,蓋以市朝遷變,莫得預測,水泉交,不可先知,所以定吉凶,決善惡也。後代陰陽家流,競為詭誕之說,葬書一術,遂至百二十家。為害之大,妄謬之甚,在分五姓。

五姓之說,驗諸經典,本無證據,古陰陽書亦無此說,直是野俗相傳,竟無所出之處。惟《堪輿經》黃帝對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黃帝之時,只有姬、姜二三姓,其諸姓氏盡出後代,何得當時已有此語?固妄謬無稽之言。其所謂五姓者,宮商角徵羽是也。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凶,依此為法。至如以張、王等為商,武、庾等為羽,是則同韻相求。及其以柳姓為宮,以趙姓為角,又非四聲相管。其間亦有同是一姓,分屬宮商,復姓數字,徵角不辨,都無憑據,只信其臆說爾。

夫姓之於人也,其始也亦如萬物之同形者,呼某白黑小大以為別爾。後世聖人乃為之制,因生賜姓,胙土命氏,其後子孫因邑因官,分枝布葉,而庶姓益廣。如管、蔡、郕、霍、魯、衛、毛、簹、郜、雍、曹、滕、畢、原、豐、郇,本皆姬姓;華、向、蕭、亳、皇甫,本皆子姓。其餘皆爾,不可勝舉。今者用其祖姓,則往往數經更易,難盡尋究。況復葬書不載古姓,若用今姓,則皆後代所受,乃是吉凶隨時變改也。人之分宗,譬如木之異枝。木之姓,有所宜之地也。取其枝而散植之,其性所宜,寧有異乎?若一祖之裔,姓音不同,同葬一地,遂言彼凶而此吉,決無是理。設有人父本宮姓,子以功勳更賜商姓,則將如何用之?今二人同言,則必擇其賢者信之。葬禮聖人所製,五姓俗人所說。何乃舍聖製而從俗說,不亦愚乎?

昔三代之時,天下諸侯之國,卿大夫之家,久者千餘歲,其下至數百歲不絕。此時葬者未有五姓也。古之時,庶人之年不可得而見矣。君卿大夫,史籍所可見者,往往八九十歲,有百歲者不少矣。自唐而來,五姓葬法行於世矣,數世百歲之家鮮矣,人壽七八十歲者希矣。苟吉凶長短,不由於葬邪?則安用違聖人之制而從愚俗所尚?吉凶長短,果由於葬邪?是乃今之法,徒使人家不久長,壽命短促,大凶之道也。進退無取,何足言哉?

夫葬者藏也,一藏之後,不可復改,必求其永安。故孝子慈孫,尤所慎重。欲地之安者,在乎水之利。水既利,則終無虞矣。不止水一事,此大概也。而今之葬者,謂風水隨姓而異,此尤大害也。愚者執信,將求其吉,反獲其凶矣。

至於卜選時日,亦多乖謬。按葬者逢日食則舍於道左,待明而行。是必須晴明,不可用昏黑也。而葬書用乾艮二時為吉,此二時皆是夜半,如何用之?又曰己亥日葬大凶。今按《春秋》之中,此日葬者二十餘人,皆無其應。宜忌者不忌,而不宜忌者反忌之,顛倒虛妄之甚也。下穴之位,不分昭穆,易亂尊卑。死者如有知,居之其安乎?如此背謬者多矣,不欲盡斥,但當棄而勿用,自從正法耳。

記葬用柏棺事

古人之葬,欲比化不使土親膚。今奇玩之物,尚寶藏固密,以防損汙,況親之遺骨,當如何哉?世俗淺識,惟欲不見而已,又有求速化之說。是豈知必誠必信之義。且非欲其不化也,未化之間,保藏當如是爾。

吾自少時,謀葬曾祖虞部已下,積年累歲,精意思索,欲知何物能後骨而朽。後聞咸陽原上有人發東漢時墓,柏棺尚在。又韓修王城圯,得古柏木,皆堅潤如新。諺有鬆千柏萬之說,於是知柏最可以久。然意猶未已,因觀雜書,有鬆脂入地,千年為茯苓,萬年為琥珀之說。疑物莫久於此,遂以柏為棺,而塗以鬆脂,特出臆計,非有稽也。不數月,嵩山法王寺下鄉民,穿地得古棺,裹以鬆脂,乃知古人已用之矣。

自是三十四年,七經葬事。求安之道,思之至矣。地中之事,察之詳矣。地中之患有二,惟蟲與水而已。所謂毋使土親膚,不惟以土為汙,有土則有蟲,蟲之侵骨,甚可畏也。世人墓中多置鐵以辟土獸。希有之物尚知備之,蟲為必有,而不知備,何也?惟木堅縫完,則不能入。求堅莫如柏,求完莫如漆。然二物亦不可保,柏有入土數百年而不朽者,有數十年而朽者,人多以為柏心不朽,而心之朽者,見亦多矣。(後闕)

作主式(用古尺)

作主用栗,取法於時月日辰。趺方四寸,象歲之四時。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身趺皆厚一寸二分)。剡上五分為圓首,寸之下勒前為頷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後(前四分,後八分)。陷中以書爵姓名行(日故某官某公諱某字某第幾神主。陷中長六寸,闊一寸。一本云長一尺),合之植於趺(身出趺上一尺八分,並趺高一尺二寸)。竅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三之一(謂圓徑四分),居二分之上(謂在七寸二分之上)。粉塗其前,以書屬稱(屬謂高曾祖考,稱謂官或號行,如處士秀才幾郎幾翁),旁題主祀之名(曰孝子某奉祀),加贈易世,則筆滌而更之(水以灑廟牆),外改中不改。


全式


分式

祭禮

(羅氏本有此,諸本皆無之,恐未必先生所著,姑附於此)

△四時祭

凡祭,灑掃廳事,設几案於階下,設盥盆帨手巾。祭前一日,視滌濯,五更起,安排如法。具時果並菜三飣或五飣,盞盤匙箸訖。次設香卓,次設盥盆茅縮。更祭服,焚香請曰:「孝孫某,今以仲春之祭,共請太祖某官、高祖某官、曾祖某官、祖某官、考某官,降赴神位。」奠酒焚香,跪,執事者過酒,左手把盤,右手以酒澆酹於灌盆茅縮處。俯伏興,再拜,左避位,遂行獻。執事者注酒,下食二味,或一味,隨人家貧富。頃之再拜,亞獻如前,三獻如前。事畢,焚香曰:「祭事已畢。」揖執事者徹饌。祭祖妣亦如前式。

△始祖(冬至祭)

祭始祖,灑掃廳事,如時祭,只設一位,以妣配。祝執辭,出主人之左,東向讀之,曰:「維年月日,孝遠孫某,敢昭告於某氏之祖妣。今以陽至之始,追惟報本,禮不敢忘,謹備清酌庶羞之奠,尚享!」三獻如前式。

△先祖(立春祭)

祭先祖者,自始祖而下,高祖而上,非一人也,故設二位。曰:「維年月日,孝遠孫某,今以生物之始,恭請先祖祖妣以下降居神位。」餘如前式。

△禰(季秋祭)

祭禰曰:「孝子某,今以成物之始,恭請考君某官,妣某官某封某氏,降居神位。」餘如前式。


卷七

行狀墓誌祭文

明道先生行狀

曾祖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妣,高密縣君崔氏。祖遹,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妣,孝感縣太君張氏,長安縣太君張氏。父珦,見任太中大夫,致仕;母,壽安縣君侯氏。先生名顥,字伯淳,姓程氏。其先曰喬伯,為周大司馬,封於程,後遂以為氏。先生五世而上,居中山之博野。高祖贈太子少師,諱羽,太宗朝以輔翊功顯,賜第於京師,居再世。曾祖而下,葬河南,今為河南人。

先生生而神氣秀爽,異於常兒。未能言,叔祖母任氏太君抱之行,不覺釵墜,後數日方求之。先生以手指示,隨其所指而往,果得釵,人皆驚異。數歲,誦詩書,強記過人。十歲能為詩賦。十二三時,群居庠序中,如老成人,見者無不愛重。故戶部侍郎彭公思永謝客到學舍,一見異之,許妻以女。

逾冠,中進士第,調京兆府鄠縣主簿。令以其年少,未知之。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發地中藏錢。兄之子訴曰:「父所藏也。」令曰:「此無證佐,何以決之?」先生曰:「此易辨爾。」問兄之子曰:「爾父藏錢幾何時矣?」曰:「四十年矣。」「彼借宅居幾何時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錢十千視之,謂借宅者曰:「今官所鑄錢,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錢皆爾未居前數十年所鑄,何也?」其人遂服。令大奇之。

南山僧舍有石佛,歲傳其首放光,遠近男女聚觀,晝夜雜處,為政者畏其神,莫敢禁止。先生始至,詰其僧曰:「吾聞石佛歲現光,有諸?」曰:「然。」戒曰:「俟復見,必先白吾,職事不能往,當取其首就觀之。」自是不復有光矣。府境水害,倉卒興役,諸邑率皆狼狽;惟先生所部,飲食茇舍無不安便。時盛暑,泄痢大行,死亡甚眾,獨鄠人無死者。所至治役,人不勞而事集。常謂人曰:「吾之董役,乃治軍法也。」

當路者欲薦之,多問所欲。先生曰:「薦士當以才之所堪,不當問所欲。」再期,以避親罷,再調江寧府上元縣主簿。田稅不均,比他邑尤甚。蓋近府美田,為貴家富室以厚價薄其稅而買之,小民苟一時之利,久則不勝其弊。先生為令畫法,民不知擾,而一邑大均。其始,富者不便,多為浮論,欲搖止其事,既而無一人敢不服者。後諸路行均稅法,邑官不足,益以他官,經歲曆時,文案山積,而尚有訴不均者,計其力比上元不啻千百矣。

會令罷去,先生攝邑事。上元劇邑,訴訟日不下二百。為政者疲於省覽。奚暇及治道?先生處之有方,不閱月,民訟遂簡。江南稻田,賴陂塘以溉。盛夏塘堤大決,計非千夫不可塞,法當言之府,府稟於漕司,然後計功調役,非月餘不能興作。先生曰:「比如是,苗槁久矣,民將何食?救民獲罪,所不辭也。」遂發民塞之,歲則大熟。

江寧當水運之衝,舟卒病者,則留之為營以處,曰小營子,歲不下數百人,至者輒死。先生察其由,蓋既留然後請於府,給券乃得食,比有司文具,則困於饑已數日矣。先生白漕司,給米貯營中,至者與之食,自是生全者大半。措置於纖微之間,而人已受賜,如此之比,所至多矣。先生常云:「一命之士,苟存心於愛物,於人必有所濟。」

仁宗登遐,遺制官吏成服,三日而除。三日之朝,府尹率群官將釋服。先生進曰:「三日除服,遺詔所命,莫敢違也。請盡今日。若朝而除之,所服止二日爾。」尹怒不從。先生曰:「公自除之,某非至夜不敢釋也。」一府相視,無敢除者。

茅山有龍池,其龍如蜴蜥而五色。祥符中,中使取二龍。至中途,中使奏一龍飛空而去,自昔嚴奉以為神物。先生嘗捕而脯之,使人不惑。其始至邑,見人持竿道旁,以粘飛鳥,取其竿折之,教之使勿為。及罷官,艤舟郊外。有數人共語:自主簿折粘竿,鄉民子弟不敢畜禽鳥。不嚴而令行,大率如此。

再期,就移澤州晉城令。澤人淳厚,尤服先生教命。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弟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容。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黨,使無失所。行旅出於其途者,疾病皆有所養。諸鄉皆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而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俗始甚野,不知為學。先生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餘年,而服儒服者蓋數百人矣。

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旌別善惡,使有勸有恥。邑幾萬室,三年之間,無強盜及鬥死者。秩滿,代者且至,吏夜叩門,稱有殺人者。先生曰:「吾邑安有此?誠有之,必某村某人也。」問之果然。家人驚異,問何以知之?曰:「吾常疑此人惡少之弗革者也。」

河東財賦窘迫,官所科買,歲為民患。雖至賤之物,至官取之,則其價翔湧,多者至數十倍。先生常度所需,使富家預儲,定其價而出之。富室不失倍息,而鄉民所費,比常歲十不過二三。民稅常移近邊,載往則道遠,就糴則價高。先生擇富民之可任者,預使購粟邊郡,所費大省,民力用紓。縣庫有雜納錢數百千,常借以補助民力。部使者至,則告之曰:「此錢令自用而不敢私,請一切不問。」使者屢更,無不從者。先時民憚差役,役及則互相糾訴,鄉鄰遂為仇讎。先生盡知民產厚薄,第其先後,按藉而命之,無有辭者。

河東義勇,農隙則教以武事,然應文備數而已。先生至,晉城之民遂為精兵。晉俗尚焚屍,雖孝子慈孫,習以為安。先生教諭禁止,民始信之。而先生去後,郡官有母死者,憚於遠致,以投烈火,愚俗視效,先生之教遂廢,識者恨之。先生為令,視民如子。欲辨事者,或不持牒,徑至庭下,陳其所以。先生從容告語,諄諄不倦。在邑三年,百姓愛之如父母,去之日,哭聲振野。

用薦者,改著作佐郎。尋以御史中丞呂公公著薦,授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神宗素知先生名,召對之日,從容谘訪,比二三見,遂期以大用,每將退,必曰:「頻求對來,欲常相見爾。」一日,論議甚久,日官報午正,先生遽求退。庭中中人相謂曰:「御史不知上未食邪?」前後進說甚多,大要以正心窒欲,求賢育材為先。先生不飾辭辨,獨以誠意感動人主。神宗嘗使推擇人才,先生所薦者數十人,而以父表弟張載暨弟頤為首。所上章疏,子姪不得窺其稿。嘗言:人主當防未萌之欲。神宗俯身拱手曰:「當為卿戒之。」及因論人才,曰:「陛下奈何輕天下士?」神宗曰:「朕何敢如是?」言之至於再三。

時王荊公安石日益信用,先生每進見,必為神宗陳君道以至誠仁愛為本,未嘗及功利。神宗始疑其迂,而禮貌不衰。嘗極陳治道。神宗曰:「此堯、舜之事,朕何敢當?」先生愀然曰:「陛下此言,非天下之福也。」荊公浸行其說,先生意多不合,事出必論列,數月之間,章數十上。尤極論者:輔臣不同心,小臣與大計,公論不行,青苗取息,賣祠部牒,差提舉官多非其人及不經封駁,京東轉運司剝民希寵不加黜責,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等十餘事。荊公與先生雖道不同,而嘗謂先生忠信。先生每與論事,心平氣和,荊公多為之動。而言路好直者,必欲力攻取勝,由是與言者為敵矣。

先生言既不行,懇求外補,神宗猶重其去,上章及面請至十數,不許,遂闔門待罪。神宗將黜諸言者,命執政除先生監司,差權發遣京西路提點刑獄。復上章曰:「臣言是願行之。如其妄言,當賜顯責。請罪而獲遷,刑賞混矣。」累請得罷。既而神宗手批,暴白同列之罪,獨於先生無責,改差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事。

為守者嚴刻多忌,通判而下,莫敢與辨事。始意先生嘗任台憲,必不盡力職事,而又慮其慢己。既而先生事之甚恭,雖管庫細務,無不盡心,事小未安,必與之辨,遂無不從者,相與甚歡。屢平反重獄,得不死者前後蓋十數。

河清卒於法不他役。時中人程昉為外都水丞,怙勢,滅視州郡,欲盡取諸掃兵治二股河,先生以法拒之。昉請於朝,命以八百人與之。天方大寒,昉肆其虐,眾逃而歸。州官晨集城門,吏報河清兵潰歸,將入城。眾官相視,畏昉欲弗納。先生曰:「此逃死自歸,弗納必為亂。昉有言,某自當之。」即親往,開門撫諭,約歸休三日復役,眾歡呼而入。具以事上聞,得不復遣。後昉奏事過州,見先生,言甘而氣懾,既而揚言於眾曰:「澶卒之潰,乃程中允誘之,吾必訴於上。」同列以告,先生笑曰:「彼方憚我,何能爾也?」果不敢言。

會曹村掃決,時先生方救護小吳,相去百里。州帥劉公渙以事急告,先生一夜馳至。帥俟於河橋。先生謂帥曰:「曹村決,京城可虞。子之分,身可塞亦為之。請盡以廂兵見付。事或不集,公當親率禁兵以繼之。」帥義烈士,遂以本鎮印授先生,曰:「君自用之。」先生得印,不暇入城省親,徑走決堤,諭士卒曰:「朝廷養爾輩,正為緩急爾。爾知曹村決則注京城乎?吾與爾曹以身捍之。」眾皆感激自效。論者皆以為勢不可塞,徒勞人爾。先生命善泅者運細繩以渡,決口水方奔注,達者百一,卒能引大索以濟眾,兩岸並進,晝夜不息,數日而合。其將合也,有大木自中流而下,先生顧謂眾曰:「得彼巨木橫流入口,則吾事濟矣。」語才已,木遂橫,眾以為至誠所致。其後曹村之下復決,遂久不塞,數路困擾,大為朝廷憂。人以為,使先生在職,安有是也?

郊祀霈恩,先生曰:「吾罪滌矣,可以去矣。」遂求監局,以便親養,得罷歸。自是醜正者競揚避新法之說。歲餘,得監西京洛河竹木務。薦者言其未嘗敘年勞,丐遷秩,特改太常丞。神宗猶念先生,會修三經義,嘗語執政曰:「程某可用。」執政不對。又嘗有登對者自洛至,問曰:「程某在彼否?」連言佳士。其後彗見翼軫間,詔求直言,先生應詔論朝政極切。還朝,執政屢進擬,神宗皆不許,既而手批與府界知縣,差知扶溝縣事。先生詣執政,復求監當。執政諭以上意不可改也。數月,右府同薦,除判武學。新進者言其新法之初,首為異論,罷復舊任。

先生為治,專尚寬厚,以教化為先,雖若甚迂,而民實風動。扶溝素多盜,雖樂歲,強盜不減十餘發。先生在官,無強盜者幾一年。廣濟蔡河出縣境,瀕河不逞之民,不復治生業,專以脅取舟人物為事,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先生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類,得數十人,不復根治舊惡,分地而處之,使以挽舟為業,且察為惡者。自是邑境無焚舟之患。

畿邑田稅重,朝廷歲常蠲除以為惠澤。然而良善之民憚督責而先輸,逋負獲除者皆頑民也。先生為約,前料獲免者,今必如期而足,於是惠澤始均。司農建言,天下輸役錢,達戶四等,而畿內獨止第三,請亦及第四。先生力陳不可,司農奏其議,謂必獲罪,而神宗是之,畿邑皆得免。

先生為政,常權穀價,不使至甚貴甚賤。會大旱,麥苗且枯。先生教人掘井以溉,一井不過數工,而所灌數畝,闔境賴焉。水災民饑,先生請發粟貸之。鄰邑亦請。司農怒,遣使閱實。使至鄰邑,而令遽自陳穀且登,無貸可也。使至,謂先生盍亦自陳?先生不肯,使者遂言不當貸。先生力言民饑,請貸不已,遂得穀六千石,饑者用濟。而司農益怒,視貸籍戶同等而所貸不等,檄縣杖主吏。先生言,濟饑當以口之眾寡,不當以戶之高下;且令實為之,非吏罪;乃得已。

內侍都知王中正巡閱保甲,權寵至盛,所至淩慢縣官,諸邑供帳,競務華鮮,以悅奉之。主吏以請,先生曰:「吾邑貧,安能效他邑?且取於民,法所禁也。令有故青帳,可用之。」先生在邑歲餘,中正往來境上,卒不入。鄰邑有冤訴府,願得先生決之者,前後五六。有犯小盜者,先生謂曰:「汝能改行,吾薄汝罪。」盜叩首願自新。後數月,復穿窬。捕吏及門,盜告其妻曰:「我與太丞約,不復為盜,今何面目見之邪?」遂自經。

官制改,除奉議郎。朝廷遣官括牧地,民田當沒者千頃,往往持累世契券以自明,皆弗用。諸邑已定,而扶溝民獨不服。遂有朝旨,改稅作租,不復加益,及聽賣易如私田。民既倦於追呼,又得不加賦,乃皆服。先生以為不可。括地官至,謂先生曰:「民願服而君不許,何也?」先生曰:「民徒知今日不加賦,而不知後日增租奪田,則失業無以生矣。」因為言仁厚之道。其人感動,謝曰:「寧受責,不敢違公。」遂去之他邑。

不逾月,先生罷去。其人復至,謂攝令者曰:「程奉議去矣,爾復何恃而敢稽違朝旨?」督責甚急,數日而事集。鄰邑民犯盜,係縣獄而逸,既又遇赦。先生坐是以特旨罷。邑人知先生且罷,詣府及司農丐留者千數。去之日,不使人知,老稚數百,追及境上,攀挽號泣,遣之不去。

以親老求近鄉監局,得監汝州酒稅。今上嗣位,覃恩,改承議郎。先生雖小官,賢士大夫視其進退,以卜興衰。聖政方新,賢德登進,先生特為時望所屬,召為宗正寺丞。未行,以疾終,元豐八年六月十五日也,享年五十有四。士大夫識與不識,莫不哀傷,為朝廷生民恨惜。

先生資稟既異,而充養有道:純粹如精金,溫潤如良玉;寬而有制,和而不流;忠誠貫於金石,孝悌通於神明。視其色,其接物也,如春陽之溫;聽其言,其入人也,如時雨之潤。胸懷洞然,徹視無間;測其蘊,則浩乎若滄溟之無際;極其德,美言蓋不足以形容。

先生行己:內主於敬,而行之以恕;見善若出於己,不欲勿施於人;居廣居而行大道,言有物而動有常。

先生為學:自十五六時,聞汝南周茂叔論道,遂厭科舉之業,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知盡性至命,必本於孝悌;窮神知化,由通於禮樂。辨異端似是之非,開百代未明之惑,秦、漢而下,未有臻斯理也。謂孟子沒而聖學不傳,以興起斯文為己任。其言曰:「道之不明,異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難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入人也,因其高明。自謂之窮神知化,而不足以開物成務。言為無不周遍,實則外於倫理;窮神極微,而不可以入堯、舜之道。天下之學,非淺陋固滯,則必入於此。自道之不明也,邪誕妖異之說競起,塗生民之耳目,溺天下於汙濁;雖高才明智,膠於見聞,醉生夢死,不自覺也。是皆正路之蓁蕪,聖門之蔽塞,辟之而後可以入道。」先生進將覺斯人,退將明之書;不幸早世,皆未及也。其辨析精微,稍見於世者,學者之所傳爾。先生之門,學者多矣。先生之言,平易易知,賢愚皆獲其益,如群飲於河,各充其量。

先生教人:自致知至於知止,誠意至於平天下,灑掃應對至於窮理盡性,循循有序;病世之學者舍近而趨遠,處下而窺高,所以輕自大而卒無得也。

先生接物:辨而不間,感而能通。教人而人易從,怒人而人不怨,賢愚善惡咸得其心,狡偽者獻其誠,暴慢者致其恭,聞風者誠服,覿德者心醉。雖小人以趨向之異,顧於利害,時見排斥,退而省其私,未有不以先生為君子也。

先生為政:治惡以寬,處煩而裕。當法令繁密之際,未嘗從眾,為應文逃責之事。人皆病於拘礙,而先生處之綽然;眾憂以為甚難,而先生為之沛然。雖當倉卒,不動聲色。方監司競為嚴急之時,其待先生,率皆寬厚,設施之際,有所賴焉。先生所為綱條法度,人可效而為也;至其道之而從,動之而和,不求物而物應,未施信而民信,則人不可及也。

彭夫人封仁和縣君,嚴正有禮,事舅以孝稱,善睦其族,先一年卒。(一有「五」字)(一有「三早卒」字),曰端懿,蔡州汝陽縣主簿;曰端本,治進士業。(一有「四」字)(一有「三夭」二字),適假承務郎朱純之。卜以今年十月乙酉,葬於伊川先塋。謹書家世行業及曆官行事之大概,以求誌於作者,謹狀。元豐八年八月日弟頤狀。

明道先生門人朋友敘述序

(敘述四篇,見附錄)

先兄明道之葬,頤狀其行,以求誌銘,且備異日史氏采錄。既而門人朋友為文以敘其事跡、述其道學者甚眾。其所以推尊稱美之意,人各用其所知,蓋不同也;而以孟子之後,傳聖人之道者,一人而已,是則同。文多不能盡取,取其有補於《行狀》之不及者數篇,附於《行狀》之後。

明道先生墓表

大宋明道先生程君伯淳之墓。宋太師致仕潞國公文彥博題

先生名顥,字伯淳,葬於伊川。潞國太師題其墓曰「明道先生」。弟頤序其所以而刻之石曰:周公沒,聖人之道不行;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無善治,士猶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諸人,以傳諸後;無真儒,天下貿貿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滅矣。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誌將以斯道覺斯民。天不祇遺,哲人早世。鄉人士大夫相與議曰:道之不明也久矣。先生出,揭聖學以示人,辨異端,辟邪說,開曆古之沉迷,聖人之道得先生而後明,為功大矣。於是帝師采眾議而為之稱以表其墓。學者之於道,知所向,然後知斯人之為功;知所至,然後見斯名之稱情。山可夷,穀可堙,明道之名亙萬世而長存。勒石墓傍,以詔後人。元豐乙丑十月戊子書。

孝女程氏墓誌

孝女程氏,其第二十九,有宋名臣諱羽之後,故宗正寺丞顥之女。幼而莊靜,不妄言笑;風格瀟灑,趣向高潔;發言慮事,遠出人意;終日安坐,儼然如齊;未嘗教之讀書,而自通文義。舉族愛重之,擇配欲得稱者。其父名重於時,知聞遍天下,有識者皆願出其門。訪求七八年,未有可者。既長矣,親族皆以為憂,交舊咸以為非,謂自古未聞以賢而不嫁者。不得已而下求,嘗有所議,不忍使之聞知,蓋度其不屑也。母亡,持喪盡哀,雖古篤孝之士,無以過也,遂以毀死。

病既革,頤念無以適其意,謂之曰:「爾喜聞道義,吾為爾言之。」曰:「何不素教我?今且惛矣。我死無憾,獨以不勝喪為恨爾。」盡召兄弟舅甥姪,人人教誡,幼者撫視,頃之而絕。嗚呼!是雖女子,亦天地中一異人也。如其高識卓行,使之享年,足以名世勵俗,並前古賢婦,垂光簡冊。不幸短命,何痛如之!

眾人皆以未得所歸為恨,頤獨不然。頤與其父以聖賢為師,所為恐不當其意,苟未遇賢者而以配世俗常人,是使之抱羞辱以沒世。頤恨其死,不恨其未嫁也。其生以嘉祐辛丑九月庚戌,其卒以元豐乙丑二月丙寅,葬於伊川先塋之東,是年十月乙酉也。叔父頤誌。

為家君祭司馬溫公文

嗚呼!公乎!誠貫天地,行通神明。徇己者私,眾口為容於異論;合聽則聖,百姓曾無於間言。老始逢時,心期行道;致君澤物,雖有志而未終;救弊除煩,則為功而已大。何天乎之不弔,斯人也而遽亡!溥天興殄瘁之悲,明主失倚毗之望。如其可贖,人百其身。死生既極於哀榮,名德永高於今古。藐茲羸老,夙被深知;撫柩慟哀,聊陳薄奠。

為家君祭韓康公文

嗚呼!惟公天賦忠義,世推孝友;忠以事君,完始終之大節;孝施有政,作儀刑於四方;樂善本乎至誠,好學至於沒齒。故有識之士,無思不服。垂老之年,其猷益壯;位雖極於將相,志則歉於施為;恢弘之度,若海瀆之難量;高邈之風,非世俗之可企;推賢獎善,惟日不足;周急樂施,室幾屢空。方逢時之尚年,遽奉身而勇退。如何不弔,奄及云亡!忠義之表,天不祇遺;孝友之規,世將安仿?寒族有姻家之契,二男蒙國士之知。感恩德而未酬,痛音容之遽隔。茲焉歸葬,復阻臨穴;恭陳薄奠,以寫哀誠。

為家君祭呂申公文

嗚呼!公稟則異,得天之粹;遘茲昌辰,出為嘉瑞。生而富貴,處之無累;幼而聰明,充之能至。學既知真,仕則為道;出入屢更,夷險一操。二聖臨御,人望是從;起藩入輔,命相冊公。平日視公,靜密恂恂;國論所斷,一言萬鈞。謂公無位,位為相臣;謂公得志,志存未伸。然公心如權衡,所以無間言於率土;德如山嶽,所以致敬心於人主。從容語默之間,人孰量其所補?胡上天之不弔,不一老之祇遺?淵水無涯,將孰求於攸濟?百身莫贖,為有識之同悲。嗚呼哀哉!羸老餘生,辱知有素;二男論忘勢之交,不偶無酬知之路;阻臨穴以伸哀,姑託文而披露。想英靈兮如在,監丹誠而來顧!

為家君祭李屯田九縣君文

嗚呼!夫婦不幸,皆終盛年,美才不克究其施,淑德不克久其芳,此親戚交舊知聞所共悲也。及茲歸葬,去故鄉之沮洳,得水土之深厚,幽安顯慰,其善之報而幸之厚與!羸老不任遠之,莫由臨穴,盡於一哀,聊為薄奠,尚其來饗!

祭劉質夫文

嗚呼!聖學不傳久矣。吾生百世之後,志將明斯道、興斯文於既絕,力小任重,而不懼其難者,蓋亦有冀矣。以謂苟能使知之者廣,則用力者眾,何難之不易也?遊吾門者眾矣,而信之篤、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幾希。方賴子致力以相輔,而不幸遽亡,使吾悲傳學之難,則所以惜子者,豈止從遊之情哉?茲焉歸葬,不克臨穴,姑因薄奠,以敘其哀。

祭李端伯文

嗚呼!自予兄弟倡明道學,世方驚疑,能使學者視效而信從,子與劉質夫為有力矣。質夫於子為外兄弟,同邑而居,同門而學,才器相類,志尚如一。予謂二子可以大受,期之遠到,而半年之間,相繼以亡,使予憂事道者鮮,悲傳學之難。嗚呼!天於斯文,何其艱哉!官制有拘,不克臨穴,寄文為奠,以敘其哀。

祭楊應之文

嗚呼!昔予與君,邂逅相遇於大江之南,言契氣合,遂從予遊;歲將三紀,情均骨肉。忽聞來訃,何痛如之!嗚呼應之!誰謂君而止於此乎?高才偉度,絕出群類;善志奇蘊,曾未得施;天胡為厚其稟而嗇其年?人誰不死?君之死為可恨也,奚止交舊之情,悲哀而已?管城之原,歸祔先兆,屬予衰年,憚於長道;不能臨穴一慟,以伸餘情,姑致菲薄之奠。魂兮其來,歆此誠意!

祭朱公掞文

嗚呼!道既不明,世罕信者。不信則不求,不求則何得?斯道之所以久不明也。自予兄弟倡學之初,眾方驚異,君時甚少,獨信不疑。非夫豪傑特立之士,能如是乎?篤學力行,至於沒齒;志不渝於金石,行可質於神明;在邦在家,臨民臨事,造次動靜,一由至誠。上論古人,豈易其比?蹇蹇王臣之節,凜凜循吏之風,著見事為,皆可紀述。謂當大施於時,必得其壽,天胡難忱,遽止於此。嗚呼!哀哉!不幸七八年之間,同志共學之人,相繼而逝(劉質夫、李端伯、呂與叔、範巽之、楊應之相繼而逝也)。今君復往,使予踽踽於世。憂道學之寡助,則予之哭君,豈特交朋之情而已?邙山之陽,歸祔先宅;思平生之深契,痛音容之永隔。陳薄奠以將誠,庶英靈兮來格!


卷八

墓誌家傳祭文

書先公自撰墓誌後

程姓,珦名,伯溫字。姓源世係,詳於家牒,故不復書。曾王父,尚書兵部侍郎,贈太子少師,諱羽。曾王母,清河太君張氏,襄陵太君賈氏。王父,尚書虞部員外郎,諱希振。王母,高密縣君崔氏。考,贈司空,諱遹。妣,追封趙國太夫人張氏,冀國太夫人張氏。

予性質顓蒙,學術黯淺,不能自奮,以嗣先世。天聖中,仁宗皇帝念及祖宗舊臣,例錄子孫一人,補郊社齋郎。歷黃州黃陂、吉州廬陵二縣尉,潤州觀察支使。由按察官論薦,改大理寺丞,知虔州興國縣,龔州,徐州沛縣。監在京西染院,知鳳、磁、漢三州事。熙寧中,厭於職事,丐就閑局,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宮。歲滿再任,遂請致仕。官,自大理寺丞十三遷至大中大夫。勳,自騎都尉至上柱國。爵,永年縣伯。食邑,戶九百。

娶侯氏,贈尚書比部員外郎道濟之長女,封壽安縣君,先三十八年卒,追封上谷郡君。男六人:長應昌,次天錫,皆幼亡;次顥,承議郎宗正寺丞,先卒;次頤,今為通直郎;次韓奴,蠻奴,皆夭。女四人:長婆嬌,幼亡;次適奉禮郎席延年;次馮兒,幼亡;次適都官郎中李正臣。孫男五人:端懿,蔡州汝陽縣主簿,監西京酒;次端中,治進士業;次端輔,早亡;次端本,治進士業;次端彥,郊社齋郎。孫女八人:長適宣義郎李偲,次適假承務郎朱純之,次適安定席彥正,次未嫁而卒,次為李偲繼室,次適清河張敷,次幼亡。曾孫六人:昂,昪,昺,易,旻,曅。曾孫女一人。

元祐五年庚午春正月十三日己卯,以疾終於正寢(先居暖室既得疾,命遷正寢),享年八十五。越三月孟夏庚戌望,葬於伊川先塋之次,上谷郡君祔焉。予曆官十二任,享祿六十年。但知廉慎寬和,孜孜夙夜,無勳勞可以報國,無異政可以及民,始終得免瑕謫,為幸多矣。葬日,切不用干求時賢,製撰銘誌。既無事實可紀,不免虛詞溢美,徒累不德爾。只用此文,刻於石,向壁安置。若或少違遺命,是不以為有知也。

先公太中,年七十,則自為墓誌及書戒命於後,後十五年終壽。子孫奉命不敢違,惟就其闕處(事未至者,皆缺字,使後人加之),加所遷官爵,晚生諸孫及享年之數,終葬時日而已。醇德懿行,宜傳後世者,皆莫敢誌,著之家牒。孤頤泣血書。

先公太中家傳

先公太中諱珦,字伯溫。舊名溫(一有其字),字君玉,既登朝,改後名。景德三年丙午正月二十三日,生於京師泰寧坊賜第。

性仁孝溫厚,恪勤畏慎。開府事父兄謹敬過人,責子弟甚嚴,公才十餘歲,則使治家事。事有小不稱意旨,公恐懼若無所容。自少為族兄文簡公所器。

開府終於黃陂,公年始冠,諸父繼亡,聚屬甚眾,無田園可依,遂寓居黃陂。勞身苦志,奉養諸母,教撫弟妹。時長弟璠七歲,從弟瑜六歲,餘皆孩幼。後數歲,朝廷錄舊臣之後,授公郊社齋郎,以口眾不能偕行,遂不赴調。文簡公義之,為請於朝,就注黃陂縣尉。任滿,又不能調,閑居安貧,以待諸弟之長。至長弟與從弟皆得官娶婦,二妹既嫁,乃復赴調。

授吉州廬陵縣尉。時劉丞相沆已貴顯,其子弟有恃勢暴橫於鄉里者,郡守以下皆為之屈,公獨不與接。劉丞相聞而愧之,待公甚厚。再調潤州觀察支使。有侍禁曹元哲者,挾權要勢,與人爭田。守畏逼,囑公右之,公弗為撓。潤當途,事煩劇,多賴公以濟。聲聞甚著。部使者至,無有不論薦者。

改大理寺丞,知虔州興國縣事。虔人素號難治,而邑之衣錦鄉尤為稱首,自昔治之與他鄉異。前令欲以慘酷威之,盛冬使爭者對立於庭,以雪埋及膝,而人益不服。公善告諭之,與他鄉一視,人遂信服。在邑幾二年,而獄空者歲餘。江西狡民善為古券契,田訟最為難辨,而虔尤甚。旁邑有爭,積十餘歲不能決,部使者以委公。根連證佐,囂然盈庭,公獨呼爭者前訊之,不十數語,盡得其情,遂皆服。事決於頃刻之間,人以為神。

就移知龔州事。時宜州反獠歐希範既誅,鄉人忽傳其降,言當為我南海立祠,於是迎其神以往。自宜至龔,歷數州矣,莫之禁也。公使詰之,對曰:「過潯州,守以為妖,投奉神之具於江中,逆流而上,守懼,乃更致禮。」公曰:「試再投之。」越人畏鬼,甚於畏官,皆莫敢前。公杖不奉命者,及投之,乃流去,人方信其為妄。在州二歲,部使者未嘗入境。時潘師旦為提點刑獄,最稱嚴察,一道躭畏。嘗過境上,以書謝公曰:「既聞清治,不須至也。」遷太子中舍。明堂覃恩,改殿中丞。代還在塗,而儂智高作亂,破州城,後守貸死羈置,人皆以公獲免為積善之報。

授知徐州沛縣事,會久雨,平原出水,穀既不登,晚種不入,民無卒歲具。公謂俟可耕而種,則時已過矣。乃募富家,得豆數千石以貸民,使布之水中,水未盡涸而甲已露矣。是年,遂不艱食。有丐於市者,自稱僧伽之弟,愚者相倡,爭遺金錢,公杖之而出諸境。遷國子博士,賜緋魚袋。歸監在京西染院,遷尚書虞部員外郎,知鳳州事。鳳當川、蜀之衝,軺傳旁午,毀譽易得。為守者相承、務豐廚傳,主吏多至破產。公裁減幾半,曰:「是足以為禮,未為薄也。」會漢中不稔,饑民自褒斜山谷而出。公教於路口為糜粥以待之,所濟甚眾。

遷司門員外郎。丁崇國太夫人憂,服除,權判鴻臚寺。英宗嗣位,覃恩,遷庫部員外郎,知磁州事。磁城,趙簡子所築,東南隅水泉惡,灌濯亦不可用。居民安於久習,婦女晨出遠汲,不惟勞,且乏用,風俗以之弊。歷千餘歲,無為慮者。公度城曲之地,曰:「此去濠水數步之近,漸漬既久,地脈當變矣。」穿二井,果美泉也,人甚賴之。時久雨,自河以北,城壘皆圯。公言於帥府,請發眾治之。帥不敢主,使聽命於朝。公請於朝者三,不報。蓋自北虜通好,未嘗發眾治城。時韓魏公秉政,使人諭公曰:「城壞,州當自治,何以請為?」公曰:「役大,法不許擅興。且完舊,非創築,何害?」乃得請。後數月,始概命諸州治城。每歲春首,興役治河,民間自秋成則為之備,貧室尚患不及。是年,二役並興,人甚苦之。獨磁先已畢工,民得復營河役之用,又築於未凍之前,城得堅固。遷水部郎中。神宗即位,覃恩,遷司門郎中。是歲,城中瓦屋及濠水上,冰澌盤屈,成花卉之狀,奇怪駭目,郡官皆以為嘉瑞,請以上聞。公曰:「石晉之末嘗有此,朝廷豈不惡之?」眾皆服。

代還,知漢州事,遷庫部郎中。蜀俗輕浮,而公臨之以安靜。視事之翌日,上謝表,命園中取竹為筒。眾吏持筒走白,殺青而文見於中,曰「君王萬歲」。公知其偽,不應,吏懼而退。中元節宴開元寺,蓋盛遊也。酒方行,眾呼曰:「佛光見。」觀者相騰踏,不可禁。公安坐不動,頃之乃定。大興州學,親視敦勉,士人從化者甚眾。漢守有園圃公田之入,素稱優厚,至者無不厚藏而歸。公始被命,親舊以其素貧,皆為之喜。公擇而取之,終任所獲,布數百匹而已。

熙寧中,議行新法,州縣囂然,皆以為不可,公未嘗深論也。及法出,為守令者奉行惟恐後。成都一道,抗議指其有未便者,獨公一人。時李元瑜為使者,挾朝廷勢,淩蔑州郡,沮公以為妄議。公奏請不俟滿罷去,不報。乃移疾,乞授代,不復視事。

歸朝,願就閑局,得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宮。歲滿再任,遷司農少卿。南郊恩,賜金紫。以年及七十,乞致仕。家貧口眾,仰祿以生,據禮引年,略不以生事為慮,人皆服公勇決。兩經南郊恩,以子敘,遷中散大夫中大夫。今上即位,覃恩,遷太中大夫,累封永年縣開國伯,食邑九百戶,勳上柱國。

元祐五年正月十三日,以疾終於西京國子監公舍。先居暖室,病革,命遷正寢,享年八十有五。太師文彥博,西京留守韓公縝。今左丞蘇公頌等九人,相繼以公清節言於朝。詔賜帛二百匹,仍命有司供其葬事。以四月十五日,葬於伊川先塋之次。

始少師厭五代、河北之多亂,徙葬少監於京兆之興平,將謀居醴泉;及貴,賜第於泰寧坊,遂再世居京師。嘉祐初,公卜葬祖考於伊川,始居河南。

公娶侯氏,贈尚書比部員外郎道濟之女,封壽安縣君,先公三十八年終,追封上谷郡君。男六人:長曰應昌,次曰天錫,皆幼亡;次曰顥,任承議郎、宗正寺丞,先公五年卒;次頤也;次韓奴,次蠻奴,皆幼亡。女四人:長幼亡,次適奉禮郎席延年,次幼亡,次適都官郎中李正臣。

公孝於奉親,順於事長,慈於撫幼,寬於治民。二歲喪母,祖母崔夫人撫愛異於他孫,嘗以漆缽貯錢與之。公終身保藏其缽,命子孫寶之。開府再娶崇國太夫人。時方八歲,已能親順顏色,崇國愛之如己出。奉養五十年,崇國未嘗形慍色。開府喜飲酒,公平生遇美酒,未嘗不思親。頤自垂髫至白首,不記其曾偶忘也。遇人與開府同年而生者,士人也無賢愚高下必拜之,賤者亦待之加禮。開府嘗從趙炎者貸錢伍千,未償。公記其姓名,而不知其子孫鄉里,終身訪求,以不獲為恨。

始公撫育諸孤弟,其長二人仕登朝省,二十餘年間皆亡。長弟之子九歲,從弟之子十一歲,公復撫養,至於成長,畢其婚宦。育二孤皆再世,亦異事也。前後五得任子,以均諸父子孫。嫁遣孤女,必盡其力;所得俸錢,分贍親戚之貧者。伯母劉氏寡居,公奉養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從女兄以歸,教養其子,均於子姪。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懼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歸,嫁之。時小官祿薄,克己為義,人以為難。後遇劉氏之族子於襄邑,偶詢其宗係,知姻家也。未幾劉生卒,其子立之才七歲,公取歸教養,今登進士第,為宣德郎矣。

公慈恕而剛斷。平居與幼賤語,惟恐有傷其意,至於犯義理,則不假也。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饑飽寒暖。與人接,淡而有常。不妄交遊,於所信愛,久而益篤。在虔時,常假倅南安軍,一獄掾周惇實,年甚少,不為守所知。公視其氣貌非常人,與語,果為學知道者,因與為友。及為郎官,故事當舉代,每遷授,輒一薦之。

聞人有慶樂事,喜之如在己。不為皎皎之行,平生不親附權勢,而請謁常禮,亦不廢也。至於親舊之貴顯者,既不與之加親,亦不示之疏遠,故賢者莫不敬愛,不賢者亦無敢慢。寓居黃陂時,主簿貪凶人也,常曰:「諺云明境為醜婦之冤,君居此照我,何其不幸也!」遂頗自斂。有歐陽乾曜者,以才華自負,多肆輕傲,易公年少,常以語侵公,公如不聞。後公官嶺下,乾曜適倦道路,公以人船濟之。乾曜曰:「可謂汪汪如千頃之波也。」南昌黃灝有高才,名動江表,然頗不羈,稠人廣坐,無所不狎侮。公時最少,獨見禮重,常目公曰:「長者無笑我。」自少時德度服人已如此。

居官臨事,孜孜不倦。歷守四郡,溫恭待下,身率以清慎,所至,寮屬無有敢貪縱者。自朝廷行考課法,無歲不居上。平生居官,不以私事笞樸人。公之親愛者,常有所怒,堅請杖之,曰:「吏卒小人,不加以威,是使之慢也。」公曰:「當官用刑,蓋假手耳,豈可用於私也?」終不從。謙退不伐善,常欿然自以為不足;所能者,雖曲藝小事,人莫知也。平生所為詩甚多,自謂非工,即棄去;退休後所作,方稍編錄,亦未嘗以示人也。

自少師以來,家傳清白,而公處己尤約。官至四品,奉養如寒士,縑素之衣,有二三十年不易者。終身非宴會不重肉。既謝事,遂屏朝衣。賓客來者,無貴賤見之,雖公相亦不往謝。方仕宦時,每歎曰:「我貧,未能舍祿仕。苟得早退,休閑十年,志願足矣。」自領崇福,外無職事,內不問家有無者,蓋二十餘年。居常默坐,人問:「靜坐既久,寧無悶乎?」公笑曰:「吾無悶也。」家人欲其怡悅,每勸之出遊,時往親戚之家,或園亭佛舍,然公之樂不在此也。嘗從二子遊壽安山,為詩曰:「藏拙歸來已十年,身心世事不相關。洛陽山水尋須遍,更有何人似我閑?」顧謂二子曰:「遊山之樂,猶不如靜坐。」蓋亦非好也。晚與文潞公、席君從、司馬伯康為同甲會,洛中圖畫,傳為盛事。

年八十,喪長子,親舊以其慈愛素厚,憂不能堪;公以理自處,無過哀也。頤時未仕,闔門皇皇,不知所以為生,公不以為憂也。及頤被召,叨備勸講,人皆慶之,公無甚喜也。嘗有疾,召醫視脈,曰:「無害。」公笑曰:「吾年至此矣,有害無害皆可也。」雖疾病,服藥必加巾。年七十,則自為墓誌,紀履歷始終而已。書其後以戒子孫曰:「吾歷官十二任,享祿六十年,但知廉慎寬和,孜孜夙夜,無勳勞可以報國,無異政可以及民,始終得免瑕謫,為幸多矣。葬日,切不用干求時賢,製撰銘誌,既無事實可紀,不免虛詞溢美,徒累不德;只用此文刻於石,向壁安置。若或少違遺命,是不以為有知也。」不肖孤奉命不敢違,於葬既無銘,述家傳所記,不敢一辭溢美,取誣親之罪,承公志也。

上谷郡君家傳

先妣夫人姓侯氏,太原孟縣人,行第。世為河東大姓。曾祖元,祖暠,當五代之亂,以武勇聞。劉氏偏據日,錫土於烏河川,以控寇盜,亡其爵位。父道濟,始以儒學中科第,為潤州丹徒縣令,贈尚書比部員外郎。母福昌縣太君刁氏。

夫人幼而聰悟過人,女功之事,無所不能,好讀書史,博知古今。丹徒君愛之過於子,每以政事問之,所言雅合其意,常歎曰:「恨汝非男子。」七八歲時,常教以古詩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燭。」自是日暮則不復出房閣。刁夫人素有風厥之疾,多夜作,不知人者久之,夫人涕泣扶侍,常連夕不寐。

年十九,歸於我公。事舅姑以孝謹稱,與先公相待如賓客。德容之盛,內外親戚無不敬愛。眾人遊觀之所,往往捨所觀而觀夫人。先公賴其內助,禮敬尤至;而夫人謙順自牧,雖小事未嘗專,必稟而後行。

仁恕寬厚,撫愛諸庶,不異己出。從叔幼孤,夫人存視,常均己子。治家有法,不嚴而整。不喜笞扑奴婢,視小臧獲如兒女。諸子或加嗬責,必戒之曰:「貴賤雖殊,人則一也。汝如此大時,能為此事否?」道路遺棄小兒,屢收養之。有小商,出未還而其妻死,兒女散,逐人去,惟幼者始三歲,人所不取,夫人懼其必死,使抱以歸。時聚族甚眾,人皆有不欲之色,乃別糴以食之。其父歸,謝曰:「幸蒙收養,得全其生,願以為獻。」夫人曰:「我本以待汝歸,非欲之也。」好為藥餌,以濟病者。大寒,有負炭而繫者過門,家人欲呼之。夫人勸止曰:「慎勿為此,勝則貧者困矣。」

先公凡有所怒,必為之寬解,唯諸兒有過則不掩也。常曰:「子之所以不肖者,由母蔽其過而父不知也。」夫人男子六人,所存惟二,其愛慈可謂至矣,然於教之之道,不少假也。纔數歲,行而或踣,家人走前扶抱,恐其驚啼,夫人未嘗不嗬責曰:「汝若安徐,寧至踣乎?」飲食常置之坐側,嘗食絮羹,皆叱止之,曰:「幼求稱欲,長當如何?」雖使令輩,不得以惡言罵之。故頤兄弟平生於飲食衣服無所擇,不能惡言罵人,非性然也,教之使然也。與人爭忿,雖直不右,曰:「患其不能屈,不患其不能伸。」及稍長,常使從善師友遊;雖居貧,或欲延客,則喜而為之具。其教女,常以曹大家《女戒》。

居常教告家人曰:「見人善,則當如己善,必共成之;視他物,當如己物,必加愛之。」先公罷尉廬陵,赴調,寓居歷陽。會叔父亦解掾毗陵,聚口甚眾,儲備不足,夫人經營轉易,得不困乏。先公歸,問其所為,歎曰:「良轉運使才也。」所居之處,鄰婦裏姥皆願為之用,雖勞不怨。始寓丹陽,僦葛氏舍以居。守舍王氏翁姥庸狡,前後居者無不苦之。夫人待之有道,遂反柔良。及遷去,王姥涕戀不已。

夫人安於貧約,服用儉素,觀親族間紛華相尚,如無所見。少女方數歲,忽失所在,乳姥輩悲泣叫號。夫人罵止之,曰:「在當求得。苟亡失矣,汝如是,將何為?」在廬陵時,公宇多怪,家人告曰:「物弄扇。」夫人曰:「熱爾。」又曰:「物擊鼓。」夫人曰:「有椎乎?可與之。」後家人不敢復言怪,怪亦不復有,遂獲安居。

夫人有知人之鑒。姜應明者,中神童第,人競觀之。夫人曰:「非遠器也。」後果以罪廢。頤兄弟幼時,夫人勉之讀書,因書線貼上曰「我惜勤讀書兒」,又竝書二行:曰:「殿前及第程延壽」,先兄幼時名也;次曰「處士」。及先兄登第,頤以不才罷應科舉,方知夫人知之於童稚中矣。寶藏手澤,使後世子孫知夫人之精鑒。

夫人好文,而不為辭章,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劄傳於人者,深以為非。平生所為詩,不過三、二篇,皆不存。獨記在歷陽時,先公覲親河朔,夜聞鳴雁,嘗為詩曰:「何處驚飛起?雝雝過草堂。早是愁無寐,忽聞意轉傷。良人沙塞外,羈妾守空房。欲寄廻文信,誰能付汝將?」讀史,見姦邪逆亂之事,常掩卷憤歎;見忠孝節義之士,則欽慕不已。嘗稱唐太宗得禦戎之道,其識慮高遠,有英雄之氣。夫人之弟可世稱名儒,才智甚高,嘗自謂不如夫人。

夫人自少多病,好方餌修養之術,甚得其效。從先公官嶺外,偶迎涼露寢,遂中瘴癘。及北歸,道中病革,召醫視脈,曰可治。謂二子曰:「紿爾也。」未終前一日,命頤曰:「今日百五,為我祀父母,明年不復祀矣。」夫人以景德元年甲辰十月十三日,生於太原;皇祐四年壬辰二月二十八日,終於江寧,享年四十九。始封壽安縣君,追封上谷郡君。

叔父朝奉墓誌銘

叔父名充,字季聰,贈太子少師諱羽、清河郡太君張氏、襄陵郡太君賈氏之曾孫,尚書虞部員外郎諱希振、高密縣君崔氏之孫,贈開府儀同三司諱遹、榮國太夫人張氏、崇國太夫人張氏之子,先公太中之季弟。其上世居深州之博野,累代聚居,以孝義稱。至少師顯於朝,賜第京師,始居開封。先君葬祖考於伊川,遂遷河南。

公天性孝友淳質,不事文飾。幼孤,事崇國能竭其力。於宗族篤恩義,愛幼稚如己生。事伯兄丘嫂如父母。與人接,傾盡心腑,信人如己,屢致欺而不變。人多笑之,而好德者重之。

年四十五,始以伯兄太中恩,補郊社齋郎,調懷州修武縣主簿。秩滿,受權澤州端氏縣令,閱歲即真。用薦者,改大理寺丞,復四遷,至朝奉郎。積勳至上輕車都尉,賜服銀緋。曆河中府龍門、汝州襄城縣事,權管勾西京國子監、遂致官事。公當官竭力,不擇難易,盡心於愛人,故所至民愛之。嘗捕蝗,徒步執篲,為眾人先,其不愛力皆此類。喜求民利病,力可行者行之,不能者言之上官,雖沮卻不恨。

年五十始有子,傷從兄無嗣,遂以繼之。先君六得任子恩,公與二子實居其三,則公之見愛於兄,與先君之厚於弟,可見矣。娶賈氏,追封宜興縣君。繼室張氏,封壽光縣君。子二人:長曰頔,郊社齋郎,出繼從伯父後;次曰顒,太廟齋郎。女二人:長適承議郎劉立之,次適進士王霂。公生於天聖元年四月壬寅,終於紹聖四年六月乙酉,歷年七十有五。是年十月某日,葬於伊川,祔先塋。孤姪頤號泣而銘其穴曰:

孝於事親,順於事兄;質直而好義,勤瘁以奉公。家無間言,仕有善效;古之所謂躬行君子,公其是乎!歸全於斯,嗚呼!哀哉!

家世舊事

少師影帳畫侍婢二人:一曰鳳子,一曰宜子。頤幼時猶記伯祖母指其為誰,今則無能識者。抱笏蒼頭曰福郎,家人傳曰,畫工呼使啜茶,視而寫之。福郎尋卒,人以為畫殺。叔父七郎中影帳亦畫侍者二人:大者曰楚雲,小者曰奴,未幾二人皆卒。由是家中益神其事。人壽短長有定數,豈畫能殺?蓋偶然爾。

成都寺院皆無高門限,傳云少師腳短,當時皆去之,至今猶不復用。

少師卜居醴泉,第舍卑狹。頤少時嘗到,宛然如舊,諸房門皆題誰居,先公太中所記也。後十年再到,則已為四翁(名逢堯)房子孫所賣,更易房室,不忍復觀矣。自少師貴顯,居京師,醴泉第宅,大評事諸孫居之,後遂分而賣之,先公未嘗問也。券契皆存,以其上有少師書字,故不忍毀去,然收藏甚密,家中子弟有未嘗見者。先公守鳳州時,四翁問欲得宅否?先公答以叔有之與某有之正同,當善守而已。又出一少師小印合示頤曰:「祖物也,可收之。」頤曰:「翁能保之足矣。」不敢受者,所以安其疑心也。又如太宗皇帝御書及少監真像皆在,亦未敢求見。不意纔數年,四翁卒,比再至醴泉,則散失盡矣。思之痛傷。後又二十年,頤到醴泉,改葬少師,始求得少監、段太君誥於三翁家,少師犀帶於長安太監簿家,少師綠玉枕於四翁女种家,鞍兀於三翁家。

少師厭河北、五代兵戈,及宰醴泉,遂謀居焉,徙葬少監於縣城之西。既顯,雖賜第居京師,囊橐至於御書誥敕皆多在醴泉。從高祖、太評事、四評事,治生事皆淳儉嚴整,太評事家人未嘗見笑,惟長孫始生(長安虞部也),一老嫗白曰:「承旨(將軍也)新婦生男。」微開顏曰:「善視之。」曾祖母崔夫人亦留醴泉,與從曾祖母雷氏(將軍之室)奉事二叔姑晨夕敬畏,平居必曳之長裾。烹飪少有失節則不食,拱手而起。二婦恐懼,不敢問所由,伺其食美,取所餘嚐之,然後知所嗜。太高祖母楊氏前卒,四高祖母李氏主內事,性尤嚴峻。二婦晝則供侍,夜復課以女工之事。雷氏不堪其勞,有間則泣於後庭,崔夫人每勸勉之。竟得羸疾而終,崔夫人怡怡如也,叔舅姑遂加愛之。後外祖崔駕部過雍,見其艱苦之甚,屬少師取至京師,不撤帷帳,盡置囊篋,云暫往省覲,叔舅姑方聽其來。少師之待兄弟,崔夫人之事叔舅姑,後世所當法也。

少師治醴泉,惠愛及人至深。其後諸房子弟既多,不無侵損於邑人,而邑人敬愛之不衰。有爭忿者,及門則止,俟過而復爭。小兒持盤賣果,為族中羣兒奪取,啼而不敢較。嘉祐初,頤過邑,去少師時八十年矣。驢足病,呼醫治之,問知姓程,辭錢不受。昔時村婦多持香茶祈蠶於塚,因掐取其土以乞靈,後禁止之。

族父文簡公應舉來京師,館於廳旁書室,唯乘一驢,更無餘資,至則賣驢,得錢數千。伯祖殿直輕財好義,待族人甚厚,日責文簡公具酒,欲觀其器度。文簡公訴曰:「驢兒已喫至尾矣。」

文簡公一夕夢紫衣持箱襆,其中若敕書,之曰:「壽州陳氏。」不測所謂,以問伯祖殿直,亦莫能曉。後登科,有媒氏來告,有陳氏求婿,必欲得高者。問其鄉里,乃壽州人。文簡公年少才高,欲婿名家,弗許。伯祖曰:「爾夢如是,蓋默定矣,豈可違也?」強之使就,後累年猶怏怏。陳夫人賢德宜家,夫婦偕老,享封大國,子孫相繼,豈偶然哉?

叔祖寺丞有知人之鑒,常謂文簡公公輔之器。文簡公為著作佐郎時,賈文元尚少,一日侍叔祖坐,曰:「某昨夜夢坐此,有一人乘驢而來,索紙寫門狀,復乘驢而去。坐中有一人指之曰,此將來宰相也。」頃之,文簡公乘驢而來,索紙寫門狀,復登驢而,正如所說之夢。賈文元曰:「程六當為宰相。」歎羨不已。叔祖謂曰:「爾無羨彼,爾作相當(〈徐本〉無「當」字。)在先。」及文簡公為兩制,賈方小官;及參大政,風望傾朝,眾謂旦夕爰立,俄以事罷去,比三易藩郡,而賈已登庸,方拜使相。雖古之精於術者,無以過也。

叔祖寺丞年四十,謂家人曰:「吾明年死矣。」居數月,又指堂前屋曰:「吾去死,如隔此屋矣。」又數月指室中牕曰:「吾之死,止如隔此紙爾。」未幾而卒。

叔祖多才藝。與人會射,發矢能如其意。常從主人之後,主人中則亦中,主人遠則亦遠,不差尺寸。

伯祖殿直喜施而與人周。一日苦寒,有儒生造門,即持綿褲與之。其人大驚曰:「何以知我無褲也?」蓋於遊從,嘗察其不足也。至晚年,家資懸罄,而為義不衰。有儒生以講說醵錢,時家無所有,偶伯祖母有珠子裝抹胸,賣得十三千,盡以與之。

明道先生宰晉城時,有富民張氏子,其父死未幾,晨起,有老父立於門外,問之,曰「我汝父也,今來就汝居」,具陳其由。張氏子驚疑莫測,相與詣縣,請辨之。老父曰:「業醫,遠出治疾,而妻生子,貧不能養,以與張氏。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抱去,某人某人見之。」先生謂曰:「歲久矣,爾何記之詳也?」老父曰:「某歸而知之,則書於藥法策後」,因懷中取策進之。其所記曰:「某年月日,某人抱兒與張三翁家。」先生問張氏子曰:「爾年幾何?」曰:「三十六矣。」「爾父而在,年幾何?」曰:「七十六矣。」謂老父曰:「是子之生,其父年纔四十,人已謂之三翁乎?」老父驚駭服罪。

明道主簿上元時,謝師直為江東轉運判官。師宰來省其兄,嘗從明道假公僕掘桑白皮。明道問之曰:「漕司役卒甚多,何為不使?」曰:「《本草》說桑白皮出土見日者殺人。以伯淳所使人不欺,故假之爾。」師宰之相信如此。

謝師直尹洛時,嘗談經與鄙意不合,因曰:「伯淳亦然。往在上元,某說《春秋》,猶時見取,至言《易》,則皆曰非是。」頤謂曰:「二君皆通《易》者也。監司談經,而主簿乃曰非是,監司不怒,主簿敢言,非通《易》能如是乎?」

改葬告少監文

元祐六年辛未二月癸卯,玄孫右承議郎、權司管勾西京國子監、輕車都尉、賜緋魚袋珫,謹遣姪就墳所,以酒肴之具,祭告於高祖少監、高祖母京兆太君段氏之靈。秦人之俗,以開發塚墓為事。近年以來,太評事、四評事墓繼遭盜劫,少師墓亦嘗有穴,固不知完否?苟不完矣,理當改厝。幸而尚完,異日之禍,不得不慮。今將改葬少師,而遷公丘封,使後人不知墓之所在,以圖永安。謹具昭告,伏惟鑒饗!

祭席仁叟文

年月日,河南程頤謹以香醪致奠於亡姊夫奉禮郎席仁叟之靈。自我未冠,與君為姻;遊從嬉戲,不殊同隊之魚;情好恩義,無異一門之親。知吾心而丹誠相照,信吾道而白首逾新(仁叟晚年見信益篤)。於聚散之間,尚不勝於淒慘;況死生之隔,何以喻其悲辛?昔我姊之云亡,望君舍而來奔,悼彼中途之夭逝,各懷哀憤以難伸。表情誠之不替,遂婚姻之重論。於是君之女以女於吾姪,我之息復歸於君門。敦契義之如是,豈淺薄之所存?何其降年不永,訃音遽聞!相去千里,徒增勞於魂夢;逮茲三稔,始獲展於丘墳。宿草雖久,予哀未泯。挈甥女以將歸,敘中懷而告違。清香一炷,芳醪一卮,君其饗之,當鑒我心之悲!

祭張子直文

妹夫故尚書虞部員外郎張君子直之靈。嗚呼!與君遊從,歲逾一紀;情在睦姻,我於君而既厚;心存樂善,君於我而彌隆。會則盡合簪之歡,別則有索居之歎;信吾道而白首益堅,知餘心而中懷靡間。君在洛南,我居畿甸;常為命駕之約,方切離群之戀。忽承置郵之書,重有婚姻之願;雖稚女之愛憐,感君心之勤眷。遽報諾音,曾未幾月;走介來,言君被疾。觀遣辭之甚遽,已驚皇而自失。走十舍之修途,冒如焚之赫日;始及近郊,已聞捐室。撫孤孀而長慟,痛死生之永隔。

嗚呼子直!惟君之生,為善是力;臨官政有慈惠幹濟之稱,居鄉里推謹厚淳和之德。謂所享之宜長,胡降衷之莫測?祐薄命短,人之所悲;母老子幼,禍兮何極?雖道路以興嗟,宜親朋之共惜。何君命之若斯,俾我心之重絪。羈旅之次,肴羞粗飾;惟君之靈,監斯誠而來格!

祭四十一郎文

叔父頤令昂具酒肴致祭於姪四十一郎之靈。嗚呼!乃祖乃父,世積慶善,而汝兄弟姊妹皆不克壽。天造差忒,至如是乎!惟汝資稟善和修謹,無子弟之過,期汝有成,而遽死耶?吾方以罪戾,竄縶遠方,生不獲視汝疾,死不獲撫汝柩,冤痛之深,衷腸如割。吾知汝有未伸之志,抱無窮之恨,吾當致力,慰爾心於泉下。又汝婦盛年,自今當待之加厚,冀其安室。嗣子循良,今已可見,當教誨之,期於成立,則汝為有後矣。此外吾無以致其力矣。嗚呼!吾將七十,望汝收我,而我反哭汝,天乎!冤哉!

祭李邦直文

嗚呼!惟公世推文章,位登丞輔;簡編見其才華,廊廟存其步武,固不待誄而後知也。自與公別,於茲九年;既升沉之異跡,望履舄以無緣。惟期與公掛冠之後,居洛之濱,葛巾藜杖,日以相親。何志願之未諧,遂音容之永隔!追念平昔,悲辛填臆。嗚呼!哀哉!頤也少服公名,晚識公面;重以姻媾,始終異眷。感懷知遇,丹誠莫見;一慟靈筵,聊伸薄奠。

祭李通直文(先生之婿)

嗚呼!余周流天下,閱人多矣,求其忠孝仁厚如子者幾希。宜得其壽,而遽死耶?余老矣,有賴於子,而反哭於子,何其酷邪!薄奠致誠,尚其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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