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令戶口複業及均役制作者:元宗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2》 天下諸郡逃戶,有田宅產業,妄被人破除,並緣欠負稅庸,先以親鄰買賣,及其歸複,無所依投。永言至此,須加安輯。應有複業者,宜並卻還。縱已代出租稅,亦不在徵陪之限。國之役力,合均有無,比來應定門夫,殊非得所。每縣中男多者,累載方始一差,中男少者,一周遂役數過,既緣偏並,豈可因循。自今已後,諸郡所載門夫,宜於當郡縣通率準式納課分配令得均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𧞝 每日一成语:强本弱末 每日一词语:泰壇 每日一诗词:奉和鲁望四明山九题·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