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清紀年 干支丙辰 公元1736年
| 朝代或國名 | 國家支配者 | 建 都 | 廟 號 | 謚 號 | 建 元 | 年號年次 | 輔政者 | 備 注 |
| 清 | ⑥愛新覺羅弘曆 | 北京 | 高宗 | 純 | 1 | 乾隆元年 | ||
| [苗民起義] | 古州 | 貴州東南部 |
大事記:
正月,準噶爾部噶爾丹策凌遣使貢獻。二月,命舉貢生員免派雜差。以分界事諭噶爾丹策凌。三月,釋汪景祺、查嗣庭兄弟族屬回籍。頒十三經、二十一史於各省及府、州、縣學。四月,命舉賢良方正。裁山東青州欽租,其田按上等民地納銀。暹羅貢獻。諭朝鮮王將餽送使臣之物減半,不得贈諸色陋規。六月,頒工部營造尺於各省。禁私造鳥槍,禁百工當官貼費。禁松潘各鎮私斂番民。七月,貴州流民就食沅州。八月,減臺灣丁銀。九月,試博學鴻詞科,取十五人。命廣東海關裁洋船之“繳送”税。十月,減荷蘭商税。免甘肅明年額賦,陝西減半。十一月,減四川土司貢馬折價。十二月,開浚毛城引河。是歲,廢固安井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