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清紀年 干支癸卯 公元1723年
| 朝代或國名 | 國家支配者 | 建 都 | 廟 號 | 謚 號 | 建 元 | 年號年次 | 輔政者 | 備 注 |
| 清 | ⑤愛新覺羅胤禛 | 北京 | 世宗 | 憲 | 1 | 雍正元年 |
大事記
正月,頒諭十一道訓飭督撫、提鎮以下文武官。以各省奏銷錢糧積弊甚多,立會考府,派王大臣掌理準駁。朝鮮國王李昀以殺謀反之大臣事遣使來奏。二月,令各部院書辦五年考滿即回籍聽選,違者治罪。禁督撫使家丁管理堂上事務及往各屬探聽事件。羅布泊回人古班爾等歸附。三月,令督撫呈報幕客姓名。撤駐西藏、青海兵。四月,設鄉試翻譯科。除山西教坊樂籍戶為民。五月,羅卜藏丹津侵掠旁部,命人勸阻之。六月,命旗人無產者遷至熱河墾田。西藏第七輩達賴喇嘛于二十六日奉旨仍賞用前輩金印一顆,金册十六頁,仍用四樣字迹,仍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掌管天下佛教知一切斡齊爾達賴喇嘛。七月,減朝鮮貢物。命徵訪績學之士與修明史。以張廷玉為明史館總裁。令推行“攤丁入畝”政策。八月,臺灣增設彰化縣。青海羅卜藏丹津反清,清命年羹堯出兵鎮壓。九月,命纂修律例。除紹興府惰民丐籍為民。十月,《律曆淵源》刻成。十二月,令各省將西洋天主教士或送澳門,或送北京,改教堂為公廨。是歲,《數理精蘊》刊行。史學家王鴻緒卒(1645—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