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院相关 郝经使宋李璮之乱阿合马事件海都之乱乃颜之乱用兵安南三征日本侵缅战争征爪哇黄华起义杜可用起义陈吊眼起义林桂芳、赵良钤起义欧南喜起义钟明亮起义詹老鹞、林雄起义杨镇龙起义刘六十起义武宗即位之争延祐经理蔡五九起义圆明和尚起义南坡之变赵丑厮、郭菩萨起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𥮦 每日一成语:卖关子 每日一词语:夕曛 每日一诗词:蝶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