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院相关 严嵩专权庚戌之变抗倭斗争嘉靖“提编”俺答封贡张居正改革一条鞭法潘季驯治黄利玛窦来华刘汝国起义援朝抗倭战争东林党反矿监税使斗争争国本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魏忠贤专权三饷徐鸿儒起义王二起义高迎样起义李自成起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𦙖 每日一成语:流汗浃背 每日一词语:酒游花 每日一诗词: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