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巡警部 清末官署名。清政府为加强统治,维持地方治安,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京师及各省举办巡警(警察),特设立巡警部专司其事。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管理京城内外工巡事务,各省警政也由该部督饬办理。次年,改为民政部。 巡警部相关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朝阳起义洋务运动同光新政同治中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署译署南洋通商大臣南洋大臣北洋通商大臣北洋大臣北洋海军海防之议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江南机器制造总局上海制造局金陵机器制造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马尾船政局湖北枪炮厂汉阳铁厂山东机器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𪭢 每日一成语:引为鉴戒 每日一词语:义槥 每日一诗词:东阿王纪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