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庄廷案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浙江湖州富户庄廷刊刻了朱国桢编写的《明史》,又请人增添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事,其中有被清政府认为诋毁满洲的文句, 为人告发。清政府把已死的庄廷开棺戮尸,作序者、刻印者、校阅者、售书者、藏书者被杀七十二人,充军边疆的有几百人。 庄廷案相关 洛口之战焦僧护起义吴承伯起义肖衍舍身佛门刘敬躬起义侯景之乱江陵之变范缜论神灭陈陈宣帝北伐北朝北魏参合陂之战北魏统一北方计口授田八部帅宗主督护制盖吴起义崔浩之狱冯太后执政孝文帝改革三长制租调制均田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𨋎 每日一成语:持重待机 每日一词语:天气预报 每日一诗词:奉和春日幸望春宫(一作立春内出彩花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