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明朝三司 明代地方省级政权机构。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废除元代在各省的行中书省之名,以“三司”为省级政权机构。“三司”有布政使司,长官为左、右布政使,下有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职掌一省的行政、民政、财政等事;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下有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掌军政,管辖本省卫、所,隶属于五府,听命于兵部;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下有副使、佥事等,掌一省司法。“三司”的设置,使地方机关职能趋向专一化,提高了效能。三司之间, 互不统属,便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明朝三司相关 北京市民宣言中华民国学生联合会山东惨案福州惨案新青年杂志每周评论湘江评论新民学会少年中国学会觉悟社俄罗斯研究会文化书杜华法教育会留法勤工俭学会工读互助团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苏俄第二次对华宣言留法勤工俭学驱张运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共产党月刊中国共产党旅欧总支部劳动界周刊劳动音周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𥞶 每日一成语:画蛇添足 每日一词语:数客 每日一诗词:惊蛰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