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李离相关 吴晋吴晋吴栻吴格吴原吴振吴晖吴峻吴甡吴俶吴倬吴俯吴皋吴舫吴舫吴玺吴訚吴益吴烜吴浩吴浩吴浩吴浩吴浩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𥗣 每日一成语:膏梁子弟 每日一词语:費財 每日一诗词:送张卿二生归潭州应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