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刘惟谦 吴元年(1364)因有才学被推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1373)制定明朝新律,删繁除旧,轻重适宜。后因事被罢官。 【介绍】: 明初人,籍贯不详。以才学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受命详定新律,删繁损旧,轻重得宜。经太祖裁定后颁行。后坐事免。 刘惟谦相关 汤开远成勇陈龙正杨镐李维翰周永春袁应泰薛国用熊廷弼王化贞袁崇焕金启倧毛文龙赵光抃范志完杨绳武杨鹤杨鹗陈奇瑜元默熊文灿洪云蒸练国事丁启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𣒨 每日一成语:杳无信息 每日一词语:心理 每日一诗词:茶中杂咏·茶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