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交根钱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交根钱相关 澜沧江漒川漒川侯羯羯胡羯盘陀羯猎颠糌波糌粑糌谢勒空额对额驸额毡额真额哲额敏额森额桑额楚额什丁额布根额尔类额司泰额色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𧭋 每日一成语:离合悲欢 每日一词语:巷說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三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