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交根钱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交根钱相关 青海骢青蛉蛮青崖集青裤瑶青车青稞酒青石山簇青史演义青年周报青多尔济青阳文集青迎结牟青岩教案青海土人青海马帮青海王旗青海志略青海国王青皎暴动青衮咱卜青州真教寺青海十八部青海辉特部青阳先生文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𦨣 每日一成语:另辟蹊径 每日一词语:知覺 每日一诗词:渔父词/渔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