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交根钱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交根钱相关 西藏商务考察团西安行都指挥使司西纳喇嘛却伯坚赞西纳喇嘛班觉仁钦西域十六都督州府西藏设站定界事宜西藏政教合一制度西汉平定县故城遗址西宁王忻都公神道碑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西盟勐梭人民抗英斗争西汉金山国圣文神武白帝西纳堪布喜饶益西贝桑波西双版纳傣族水利灌溉制度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法规列本列雅列德列周道列参巴列门河卫列河骨臈列喜列刹夸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𡚔 每日一成语:以众击寡 每日一词语:炙地卧 每日一诗词:赠黄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