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土府同知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可拥有武装力量,选练土民丁壮为土兵,听从官府征调。给予印信、冠带、诰命。其考核、升迁、降调、革除、承袭隶吏部验封司。清沿明制,职责亦同。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土府同知相关 洁实弥尔洁山都督府洱海丛谈洪万洪古洪布洪州洪孝洪钧洪海洪基洪德洪台吉洪君祥洪果尔洪和城洪俊奇洪亮吉洪惠远洪福源洪尼雅喀洪德天宝洪水泛滥史洪西洪米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𠁰 每日一成语:久经风霜 每日一词语:見情 每日一诗词:次韵答史太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