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土府同知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可拥有武装力量,选练土民丁壮为土兵,听从官府征调。给予印信、冠带、诰命。其考核、升迁、降调、革除、承袭隶吏部验封司。清沿明制,职责亦同。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土府同知相关 西伯西羌西苗西瓯西凯西京西夜西施西秦西夏西奚西海西部西陵西域西清西越西番西楼西摄西盟西嗕西僰西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𠖱 每日一成语:虚席以待 每日一词语:篤素 每日一诗词: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