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巴匝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巴匝尔伯克相关 平定准噶尔后勒铭伊犁之碑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碑文平定回部勒铭伊西洱库尔淖尔之碑东干东乡东丹东巴东本东号东夷东吾东拒东冶东羌东纯东苗东明东瓯东岱东京东胡东东珠东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𣧟 每日一成语:顺人应天 每日一词语:痈疮 每日一诗词:潘歙州话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