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理藩院则例相关 翁木翁牛翁村翁者翁昆翁指翁爱翁得翁衮翁琚翁模翁归靡翁吉剌翁毕克翁阿岱翁果岱翁金碑翁独健翁科特翁衮马翁堂打翁牛特部翁正罗巴翁里郭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𡆝 每日一成语:禽奔兽遁 每日一词语:衣衾 每日一诗词:和德施赏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