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理藩院则例相关 兰州西关清真寺兰州回教劝学所兰州桥门街清真寺写亦虎仙写猪洛卫写凤都督府宁王宁州宁令宁更宁纯宁明宁弥宁贯宁悠宁赞宁子宁宁长真宁古哩宁古塔宁北妃宁甲速宁令哥宁边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𠃶 每日一成语:坐收其利 每日一词语:衔怒 每日一诗词:绝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