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理刑清吏司相关 撒拉回回撒拉花儿撒拉腰刀撒剌儿卫撒刺阿拨撒剌哈歹撒剌哈西撒麻耳干撒答剌欺撒满甫尔撒儿塔兀勒撒只剌河卫撒吉思卜华撒里畏兀儿撒拉外五工撒拉宴席曲撒勒只兀惕撒满答失里撒拉哈特曼节撒鲁尔人东迁撒合辇必剌谋克撒里畏兀儿东迁撑犁撑犁孤涂单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𤰱 每日一成语:忠贯日月 每日一词语:素官 每日一诗词:南康尉司射亭后轩尽见庐山为取东坡觉来满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