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种树还山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若树苗未能成活或长得不好,得补种或罚款。待树长高了,再也不能种植作物时,就把山与树还给“山主”。以种树和护理树木作为纳租,故称。有些地方“山丁”除植树抵租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解放后被废除。 种树还山相关 友帖卫友鹤山人区正辞区希范区种法匹帝匹敌匹絜匹裂匹黎匹兰部匹昌库匹娄氏匹娄昭匹候跋匹播城匹黎尔匹黎州巨讬巨连巨哇巨石关巨津州丰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𪵑 每日一成语:衣香髻影 每日一词语:嘴敞 每日一诗词:八月十六日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