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定本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一级行政官员,相当于内地的乡、保长。其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一般任期为3年,也可连任。为旧政府主管摊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行政事务。 定本相关 十姓回纥十格日尼十家牌法十一姓铁勒十二土默特十二木卡姆十七条协议十八寨起义十三条质疑十三翼之战十五善射处十六天魔舞十六地方官十六国春秋十二人证婚宴十二生肖纪年十二部问答歌十六国疆域志十寨诸僮列传十一项和平条款十八世纪俄中关系《十二国》西夏文译本厂汉卜罗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𥐹 每日一成语:东宫三少 每日一词语:叶叶 每日一诗词:送韩将军之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