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比汴洛铁路借款合同暨行车合同清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四 日(1903.11.12)订于上海。为筑开封至洛阳铁路,清政府向比利时铁路合股公司借款一百万英镑,九扣实付,年息五厘,二十年还清,以该路进款和国家财政收入作保,并聘比人为总工程师,由该公司代购材料。 中比汴洛铁路借款合同暨行车合同清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四相关 大和大使大版大臭大征大命大享大府大学大宝大宗大定大审大官大宛大询大㢰大姓大驾大封大城大政大故大荔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𩥸 每日一成语:纸上空言 每日一词语:犀刻 每日一诗词: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