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俄议定两属缠头商民事宜条约 沙俄与清政府订立的条约。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1883.4.4),由清方官员刘宽与沙俄代表巴拉喀什(Н.Н.Балкашин)签于塔尔巴哈台(今塔城)。凡五条。规定塔尔巴哈台的中俄回族人(即所谓“缠头”)发生争端,依回教旧规,先令自行择人调处,不解再由双方官员“会办”。 中俄议定两属缠头商民事宜条约相关 令狐峘令狐绹令狐楚令狐熙令狐整令居县令德堂令尹子兰令𠯿犬长令狐行达令狐德棻令吏初带剑用事用钱用田赋用物税用人于社用水五术印印马印光印花印纸印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𢌃 每日一成语:企伫之心 每日一词语:復作 每日一诗词: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