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 又称《山东采矿公司合同》。清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十四日(1907.8.22)订于济南。德国华德采矿公司原要求在山东五处共十二万方里之地区勘矿采矿,清政府以利权损失颇大,遂与改订。凡八条。规定公司可租用开矿地亩七块,每块面积不得逾三十方里,且须缴纳开矿执照费、矿产出井税和出口税。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相关 公子婴齐公子黑肱公子繇通公车上书公车司马公中佐领公平丝厂公主庄田公主邑司公主家令公主家丞公立文凭公记备查公西舆如公行子之公产旗地公羊义疏公羊学派公论新报公孙大娘公孙无知公孙五楼公孙龙子公孙尼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𠻌 每日一成语:井底之蛙 每日一词语:焦黄 每日一诗词:越中五咏·野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