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 又称《山东采矿公司合同》。清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十四日(1907.8.22)订于济南。德国华德采矿公司原要求在山东五处共十二万方里之地区勘矿采矿,清政府以利权损失颇大,遂与改订。凡八条。规定公司可租用开矿地亩七块,每块面积不得逾三十方里,且须缴纳开矿执照费、矿产出井税和出口税。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相关 典彻湖典饮局典牧令典牧司典牧监典牧署典命官典宝所典宝监典宝署典驼局典经局典药署典狱长典客令典客丞典祠长典祠令典祠署典厩署典属国典瑞院典瑞监典旗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𠀃 每日一成语:云容月貌 每日一词语:凤眼窗 每日一诗词:六言诗十首 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