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 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三日(1907.4.15)订于北京。凡七款。规定中国政府将日本所造新奉铁路收买自建,建造该路辽东段及吉长铁路所需款项之一半须向日本南满铁路公司筹借,以两路产业及进款作保。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相关 陈邦瞻陈共公陈亚贵陈有年陈成子陈执中陈夷公陈夷行陈尧佐陈尧叟陈过庭陈贞慧陈师道陈师锡陈光爱陈吊眼陈廷敬陈乔枞陈伦炯陈自明陈自强陈后主陈名夏陈庄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𪷽 每日一成语:大张挞伐 每日一词语:全盘 每日一诗词:卜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