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汉口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十五日(1895.10.3),由湖北汉黄德道瞿廷韶与德国驻沪总领事史都培(O. Stuebel)签于汉口。凡十款。主要内容:德国在汉口设立租界,面积六百亩;租界内一切事宜归德国领事办理;华民不能在界内居住;华民在界内“违章”,由中德双方“会审”。 中德汉口租界合同相关 郭士立郭大昌郭之奇郭子仪郭子兴郭子和郭子章郭天叙郭元迈郭元振郭从谨郭文英郭文振郭方预郭允厚郭正一郭正域郭宁妃郭仲元郭仲翔郭守敬郭孝恪郭汾阳郭怀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𨮲 每日一成语:似非而是 每日一词语:火庫 每日一诗词:沁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