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历俸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即以官员的任职年限,为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需历俸三年。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廷试廷理廷推廷寄廷尉廷掾廷雍廷辩廷鞫廷臣宴廷行事廷尉正廷尉平廷尉史廷尉评廷尉监廷尉三官廷尉左监廷尉右监廷尉律博士舌人舌诊舌质竹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䧬 每日一成语:乌衣子弟 每日一词语:燒硯 每日一诗词:和乐天为张建封侍儿盼盼作仍继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