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不忧军事 罪行名。唐时,府兵须自备若干物资,主要为“随身七事”(衣服、被盖、资财、用物、弓箭、鞍辔、器仗)。战时若不带此七事及火具、乌布幕等,即以不忧军事论处。一事不备即杖一百。 不忧军事相关 沪宁铁路借款合同沉齐沉命法沉香亭沈沈水沈立沈辽沈机沈光沈伦沈后沈众沈充沈州沈约沈寿沈彤沈宋沈劲沈枢沈和沈佳沈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𠢜 每日一成语:不得要领 每日一词语:拔火罐兒 每日一诗词:出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