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不义 刑律名目。唐律列为“十恶”第九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杀本属府主(五品以上官的属员称其所事官长为府主)、刺史、县令、见(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其后历朝多沿之,内容略有变化。《大明律·名例·十恶》:“谓部民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若杀见受业师,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改嫁。” 不义相关 骆谷道骆国忠骆秉章骆驼山骆养性骆宾王骆越水骆腾凤骆宾王文集络脉绝句绝卖绝属绝产卖断文契绞绞车绞刑绞缬绞车弩绞胎瓷孩儿班统统天统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𫀬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情澜 每日一诗词:满庭芳 遗山乐府中附以上周泳先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