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德商船厂修船免税新章 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税章。光绪七年七月(1881.8)由总理衙门与德国公使巴兰德(Maximilian August Scipio von Brandt,1835—1920)签于北京。凡五款。主要内容:德商在中国开设船厂修船,得其领事官核准即可,厂内所用修船各物,均按新约予以免税。 德商船厂修船免税新章相关 侍右侍史侍臣侍讲侍极侍医侍官侍郎侍班侍监侍读侍渔侍御侍卫处侍卫使侍中省侍从官侍正府侍仪司侍仪局侍仪使侍直郎侍率府侍御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𡯰 每日一成语:羸形垢面 每日一词语:林府 每日一诗词: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