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噶匝纳齐伯克 一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噶杂拉齐伯克。旧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专理城村一切库藏钱粮事务的官员。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 噶匝纳齐伯克相关 丹阳尹丹阳县丹阳郡丹杨尹丹珠尔丹徒县丹粉所丹鼎派丹溪翁丹书铁券丹书铁契丹阳之战丹房须知丹铅总录丹流眉国丹萨替寺丹溪心法丹平长官司丹行长官司丹金·旺吉拉丹津多尔济丹元子步天歌丹阳胡桥南朝墓匀德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𪽋 每日一成语:横徵暴敛 每日一词语:时味 每日一诗词:得轩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