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慎刑司 官署名。清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顺治十一年(1654)设,初名尚方司,后改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更名慎刑司。设郎中二人及员外郎八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以及笔帖式、书吏等员,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者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文武官员处分,各依吏、兵部例办理。太监有犯,比照刑律定罪。赃罚赎款则缴广储司。 慎刑司相关 国史唯疑国务大臣国民公报国民必读国民协会国光新闻国纪祭酒国初事迹国学六馆国宝新编国故论衡国脉民天国闻汇编国闻备乘国语翼解国萃一斑国清百录国朝文类国朝事略国朝典汇国朝宫史国策编年国粹学报国子监六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𥉳 每日一成语:露红烟紫 每日一词语:酿肆 每日一诗词:吴传朋书简帖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