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督催所 官署名。清代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员办理所务,皆无定员。另有额定经承若干人。 督催所相关 鹊岸鹊洲鹊头戍蓐蓐收蓝乡蓝玉蓝田蓝谷蓝草蓝珪蓝理蓝翎蓝瑛蓝缕蓝榜蓝一清蓝山县蓝天凤蓝天蔚蓝元枚蓝玉案蓝正樽蓝田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𢬲 每日一成语:显亲扬名 每日一词语:大岳 每日一诗词:寄曹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