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开豁贱民 清代将身份低下的各种贱民编入民户的措施。雍正元年(1723)将山西、陕西的乐户,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编入民籍。五年将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开豁为良。 七年允许广东沿海的疍户上岸居住,与齐民一体编户,视为良人。次年将江苏常熟、昭文丐户改作民户。法令上允许贱民改业从良,实际上仍附加许多限制。 开豁贱民相关 大老大亚大臣大吏大西大有大匠大成大师大曲大同大传大行大庄大庆大齐大汗大兴大安大论大农大观大买大戒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𥒽 每日一成语:如法泡制 每日一词语:蕩蠲 每日一诗词:昭惠庙黄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