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不支养廉伯克不人八分辅国公不人八分镇国公不主旗议政贝勒犬犬人犬丘犬戎犬𢓊犬封犬养毅犬上三田耜犬上御田锹太太一太乙太丁太卜太士太上太卫太子太王太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𦡽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缄书 每日一诗词:沁园春 寿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