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管柜子管·法成管河道管城县管敬仲管道升(昇)管粮同知管旗章京管勾太医局管勾北宅所管理火药局管勾机宜文字管勾往来国信管理江宁织造管理苏州织造管理杭州织造管理官房大臣管勾往来国信所管理三旗纳银庄管理旧营房大臣管理直年火药局管领珠子民匠官管理新营房大臣管理太医院务大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𡁑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獼猴 每日一诗词:雨中花慢 登新楼,有怀赵昌父、徐斯远、韩仲止、吴子似、杨民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