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范晷范温范谦范粲范雎范蜎范雍范滂范滂范缜范增范暹范镇范鏓范蠡范士衡范天顺范长生范公堤范文子范文若范文虎范文程范用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𩄖 每日一成语:人不人,鬼不鬼 每日一词语:昵媟 每日一诗词:送魏山韦处士一作送田处士西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