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弼德院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与责任内阁同时设立。权限与内阁相与维系,以为制约,用备顾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掌参预机密事务,并审议“洪疑大政”;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下置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掌日常行政事务。九月,袁世凯组阁时,该院任命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九人。清帝退位时裁撤。 弼德院相关 巴西县巴西郡巴杂尔巴多明巴克什巴里坤巴阿邻巴图鲁巴思哈巴思阔巴哈纳巴彦岱巴夏礼巴哲格巴特满巴陵县巴陵郡巴勒布巴曼子巴雅尔巴渝舞巴儿思渴巴儿海子巴牙喇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𪵙 每日一成语:哀吹豪竹 每日一词语:行光 每日一诗词:长思仙 本名长相思 赠平山刘志常、神山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