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税商钱 唐杂税。建中三年(782),德宗纳赵赞之议,于诸道津要都会设吏,阅商人财货,每贯税二十文,称税商钱。会昌四年(844),王协请向商人征税,武宗准奏。每州遣一军将主之,名为税商,实按民户家资什器摊派,皆估为绢帛,十取其二,率高其估。民竭浮财及糗粮输之,常不能完税,不堪其苦。 税商钱相关 兴中府兴化军兴化县兴化府兴化路兴文署兴古夷兴平军兴平县兴业县兴乐宫兴汉会兴宁县兴宁陵兴圣宫兴辽国兴庆池兴庆府兴庆宫兴安州兴安县兴安岭兴安府兴势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𠧀 每日一成语:富贵不淫 每日一词语:調排 每日一诗词: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