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赐死 刑法名目。死刑之一种,即皇帝令罪犯自裁。多用于贵族和高级官吏。汉以后沿用。西汉文帝后,凡大臣犯死罪,多赐死,而不经司法机关审判。明太祖杀戮功臣,多用赐死方式,既可免去司法审讯中为难之处,又可起到维护贵族和高级官吏身份的作用。 赐死相关 腊醅腊河谷腄县脾胃论脾不主时腒𫛑设诸鲁鲁山鲁公鲁丕鲁芝鲁机鲁江鲁兴鲁论鲁阳鲁苏鲁连鲁县鲁鸡鲁国鲁炅鲁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𠳫 每日一成语:个体经济 每日一词语:痛恼 每日一诗词:喜雨呈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