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无为无句无任无名无宇无极无我无住无余无明无念无终无相无待无娄无盐无涓无诸无常无逸无棣无为州无为军无为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𦃗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花芽 每日一诗词:和王龟龄不欺堂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