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期票 清末京官支领秋季俸银的官票。在京王公百官俸银,向分二、八月两次支领。咸丰三年(1853)户部奏准世职自亲、郡王以下伯以上,文职自四品以上,武职自二品以上,均给予期票五成,统限于农历八月一日持票赴库关支其秋季俸银。 期票相关 安陆府安陆郡安附国安武县安国乐安国县安国君安和署安金藏安治泰安定卫安定王安定县安定郡安宜县安审晖安审琦安肃州安肃军安肃县安居骨安弥县安故县安南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𪳸 每日一成语:非异人任 每日一词语:枲绳 每日一诗词:效古赠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