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清理财政处章程 清宣统元年(1909)度支部奏定。共四章十二条。主要内容为规定清理财政的目的、方法、步骤、设员分职、明确职务及权限,以划分国家地方经费为清理之要领,以编定预算、决算、清册为清理之归宿。清理财政处设提调、帮提调,总司清理事宜;并分设十二科,每科设总核、坐办、行走、书记员等,各尽其责。 清理财政处章程相关 泰陵泰常泰畴泰豫泰颠泰山郡泰不华泰东陵泰宁卫泰宁王泰宁军泰宁县泰宁郡泰兴县泰安州泰安军泰安府泰戏山泰赤乌泰伯城泰和县泰和鸡泰定帝泰始历(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𦠁 每日一成语:与草木同朽 每日一词语:徵朝 每日一诗词:钱受之学士新纳河东君作志喜诗四律索和本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