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商部接见商会董事章程 清光绪三十年(1904)商部制定颁行。共八条。规定商部设商会处一所,派专员接待因事来访的各商会董事,以使官商声息相通,清除隔膜。 商部接见商会董事章程相关 长老长吏长行长庆长州长兴长安长寿长运长坂长围长岐长狄长系长社长诅长昂长岸长使长庚长泊长官长驷长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𤰦 每日一成语:説梅止渴 每日一词语:井台 每日一诗词:示子遹